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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考治招积极稳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在全区2016年度教育考试招生会议上的报告

2016-03-0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考试院院长陆世成

西藏教育 2016年4期
关键词:考务考试工作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考试院院长 陆世成



依法治考治招积极稳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在全区2016年度教育考试招生会议上的报告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考试院院长陆世成

(2016年3月22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自治区招办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经自治区招委会批准,今天召开全区2016年度教育考试招生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区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分析教育考试招生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一会,房灵敏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区教工委、教育厅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在各级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从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技术防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六个方面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环节工作,重视细节检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全年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顺。

(一)各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2015年,完成了各类考试17次,参考170704人次。其中普通高考24952人,录取新生16484人;中考33710人,录取高中、中职新生30052人;成人高考14422人,录取新生8232人;研究生考试1814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5000人,自学考试2811人,各类社会考试17995人。

(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考试招生制度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集体议事、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考试招生例会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制定并印发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评卷工作管理规定、考试招生信息管理暂行规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招生录取工作手册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试招生各环节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严格执行考试招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四)考试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加分资格、录取结果等考试招生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凡主动公开的招生信息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及考试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完善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四是依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

(五)考试招生安全保密责任制落实到位。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安全保密与考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逐级逐人签订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二是强化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逐一明确工作预案、逐一明确工作责任、逐一明确沟通渠道、逐一落实工作任务”的要求,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了“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考试安全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实行重点监督管理,一岗双责、一岗多控,进一步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形成了上下左右既相互有序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堵塞技术和管理漏洞。四是加强了考试招生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加强数据存储和备份管理,关键数据实时备份、专人专管,加强了对考生报名、成绩、志愿和录取数据管理,确保了考试招生各项数据信息安全准确。

(六)考试招生教育培训到位。一是建立健全了国家、自治区、地市和考点学校四级培训体制机制,对招考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做到了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的要求。二是重视招考人员遴选工作,选聘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遴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回避制度。

(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招生计划执行管理,考生资格审核、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操作办法,建立并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学校、考试招生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考生资格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力度,有力地遏制了高考移民和加分造假现象。二是国家专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等向农牧民子女倾斜并优先录取,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增加农牧民子女上大学的机会,2015年农牧民子女高考录取率达到74.5%,与2014年相比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三是及时公布各批次没有完成的高校招生计划和征集志愿办法。四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管理和投档、录检等录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管理,严格执行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严禁补档的规定。五是严格执行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的投档规则,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八)考试招生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健全内部工作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日志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记录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考试招生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招生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区教育纪工委、厅监察室派纪检监察专员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实施、评卷登分、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考试招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认真执行“二十六条禁令”,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五是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纪违规现象,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实行“三取消”。

(九)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积极发挥考务指挥、管理等系统在考试组织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认真做好标准化考点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三是运用网上巡查系统加强对试卷保管、考试组织实施的检查,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录像加强对试卷运送、分发、保管等环节的监督。

(十)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一是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组织编写考生服务指南,指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三是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的突出问题。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招生诈骗和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五是全方位开放咨询室、开通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采取电话咨询、现场沟通、领导接访、“一对一”解答等方式,热情接待来访考生和家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认真核查,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六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及考生家长代表实地巡视招生录取现场,观摩招生录取流程。

一年来,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井然有序、成绩显著,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这些成绩取得,离不开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坚强领导,离不开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招委会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战,离不开各级教育部门和招考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招办,向关心支持我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区招考战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考试招生安全保密、考务管理、风险防范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形势依然严峻。试卷运送距离过长、运输方式落后、监控存在盲区;高科技作弊手段不断翻新,网络有害信息防控难度增大;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诚信考试教育不到位,考务管理松懈,措施不实,监管不力。二是有的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不是狠抓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而是搞歪门邪道,放松对学生诚信教育,平时考试缺乏管理,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自欺欺人。三是考试管理和考务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对重视管理不到位,监考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规范操作不到位,对考点与考场管理、考试组织实施、试卷(题)和答题卡发放与回收等关键环节不按规范操作,考场记录单存在不按要求规范填写和审核,以致出现不应该出现的差错。对这些问题,我们各级招考部门要正确面对,勇于正视,认真研究,逐一解决,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局面。

二、2016年重点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今年我区考试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从原则和程序出发,以政策法规为依据,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方针和“事前能控制,事中能监督、事后能审计,工作要求零差错,出了问题零容忍”的要求,围绕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以前期预防为关键,以系统内部治理为重点,以净化考试招生环境为基础,以提高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手段,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抓手,内外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部门协调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规章制度,稳妥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主要目标是: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准确、安全规范”的基本原则,从程序和原则出发,依法治理,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考前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考中考风考纪严明、不出现有组织大面积舞弊现象,考后评卷登分规范准确不出错,招生录取程序规范严密、结果公平公正。

(二)重点工作

在今年考试招生工作中,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稳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35号和藏政发〔2016〕4号文件精神,积极借鉴试点省市经验,坚持从我区实际出发,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研究制订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我区高考综合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研究制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二要认真落实高考加分政策。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藏政发〔2015〕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和审核规则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要严厉打击加分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和相关责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三要完善和规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认真落实教基二〔2014〕10号、教基二〔2014〕11号和藏教考试〔2016〕2号、藏教考试〔2016〕3号文件精神,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实施,科学管理。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过程管理监督,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区教育考试院要完成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平台(含报名、考务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及阳光公示平台研发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做好宣传教育和基层学校培训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四要加快推进对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按照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的要求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研究制定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今年中职学校毕业生既可报考普通高校,也可报考对口高职。普通高考与对口高职分开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普通高考。

2.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一要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各地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统一考试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严格高考资格审查,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考试招生环境。二要强化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各地市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市招考机构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学校的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针对考风考纪薄弱的地方,要采取约谈、加强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三要强化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责任。指导各级招考机构按照《招生管理规定》、《考务工作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培训,重点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考务流程、防范作弊、安全警示、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安全保密知识、考试业务和招生政策培训。四要狠抓制度检查落实。建立健全覆盖命题、印制、运输、保管、分发、考试组织实施、评卷、录取等考试招生录取的全业务流程和各业务环节的安全保密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真正做到事事有制度,操作有规范,制度全覆盖,安全无盲区。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工作,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五要加强技术防范。以信息化思维,强化技术支撑,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构建安全保密防范体系。加强保密室、试卷整理与分发、阅卷等涉密场所管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定时回放监控录像,安装红外线入侵探测器,防止非法入侵。加大技术防范投入和技术人才培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安全保密技术防范能力。六要加强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送、整理、分发、保管以及考试组织实施、阅卷、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控与管理,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实行一岗双责、一岗多控、人防物防技防并举,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实现各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七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第三者监督。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安全保密检查方案,规范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加强对命题、考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工作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要检查执行记录,加强技术防范情况的检查,重点要检查监控录像、系统日志、行为审计日志等。强化第三者监督,用第三只眼睛、第三只手来加强过程的监督。保密室、入闱场所使用前必须请当地保密部门检查验收,有条件的地方请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对入闱场所、考场周边进行无线电检查和阻断。八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和工作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的方法、步骤和程序,健全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考试安全突发事件,要如实及时报告,同时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一把手必须亲临现场亲自指挥、亲自处置,严格控制突发事件扩散影响范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和安全风险降至最低,确保突发事件可控。加强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和培训,确保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岗位职责清楚,处置方法和步骤正确,处置措施得当。

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化。一要认真做好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将标准化考点扩建和向县级延伸的项目、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和网上指挥系统功能升级改造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二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与管理。为适应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业务新需求,保障学业水平考试的安全,今年要完成在所有高中的标准化考点建设和教育考试招生网站的升级改造。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防范能力。三要加强考试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组织力量对教育统一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网上评卷与网上平行志愿录取系统进行分析论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改造升级方案,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功能性、操作性与简便性的统一。

4.严格考务管理,提高施考水平。一要确保考生各项信息准确可靠。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及审核、考生资格审查、体检、加分信息录入审查公示等环节的操作程序与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真实。二要修订完善《考务工作规定》。根据考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防范作弊的新要求,修订完善《考务工作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规范考务管理。三要严格组织考试实施工作。按照《考务工作规定》和《考试实施程序》,完善考场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操作规范,严密组织、规范实施考试,注重各个环节,重视细节检查,实现无缝衔接,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做细做实。四要狠抓考场管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和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各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身份证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积极采取各种科技检测手段,防止考生携带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对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测。采取考场实地与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考场监督管理,严防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甚至出现大面积作弊等严重违规现象发生。五要加强监考队伍建设。加强对监考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执行力。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三级培训制度,要组织所有涉密涉考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签订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要把教师参加考试管理工作和执行监考情况,作为对教师师德要求和评价的重要方面。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六要切实加强对命题工作的管理。建立各类考试各科命题教师及专家库,做好命题学科秘书队伍建设,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规范命题工作程序,做好命题保密工作,确保命题工作科学规范安全。七要加强中考考务管理工作。各地市要切实加强对中考的组织领导,中考考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由地市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并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中考考务组织与实施过程中,个别考区仍存在组织不严密、培训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如:答题(卡)与答题卡袋严重粘连;考生答题不规范,随意填涂校验点、擅自增加答题纸作答;缺考情况统计与上报不准确。以地(市)为单位实行县与县之间交叉巡考、交叉监考。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信息采集标准。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阳光考试、阳光招生。

一要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以“十公开”为基础,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二要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国家、区地市、学校三级“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引导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三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依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澄清机制、非法招生预警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切实把“十公开”要求落到实处。未按规定公示的录取结果,不得上报录取数据,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四要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完善审核公示机制。对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考生信息,各地市严格审核无误后向自治区考试院提交申请材料。普通高级中学应向考试招生机构如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协助考试招生机构核对本校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各级招考机构要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必要信息。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考机构和学校信息公示的效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检查、评价和通报公开情况。

6.完善招生录取机制,促进公平公正。一要完善招生录取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录取的组织领导,构建严格规范的招生录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录取现场例会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健全集体领导、民主协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议事机制,完善工作程序与工作流程,抓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制度与规定的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二要严格招录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网上远程录取工作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对计划调整、志愿填报、档案投放、拟录名单确定和录取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尤其是招生计划拆分、模拟投档方案确定、正式投档、录检、计划调配、信息安全、信息发布等环节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谨科学。严格按照投档规定程序投档,做到志愿清、批次清。切实加强对录取数据使用的审核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招生录取报名数据、体检数据、政策加分数据、志愿数据等基础数据的审核管理,确保数据准确、规范、完整、安全。科学合理设置招生录取批次,加强各批次之间的衔接,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与衔接,提高工作效率。三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有关普通考生统考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政策规定,严格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考生照顾加分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禁降低标准投放考生档案和录取考生。严禁对已经录取的学生变更录取学校或录取结果。四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自治区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切实加强对招生计划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对高校增加招生计划与调出在藏招生计划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计划录取,严禁无计划投档,严禁突破招生计划规模,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类型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对学校未完成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考生志愿。五要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贫困地区和农村专项计划优先招收农牧民子女,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进一步细化计划公布、考生资格审核、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操作办法。六要严格招录岗位责任制。招录工作实行职能组长负责制,人员定岗定责,完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责任制度,健全招录工作台账制度、工作日志、责任倒查审计追究制度。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四所本科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要求,严格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招录程序,确保招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7.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一要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在考试招生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招生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关键环节和考风考纪薄弱地区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人防”与“技防”并举,“严防”与“严打”并重,教育、公安、武警、通信、保密、宣传、监察和无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治理教育考试环境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考试舞弊行为。重视并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的公示力度,严禁违规录取未经有效公示的考生。二要创新监督工作。重视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围绕高校考试招生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录取模式改革,积极探索确保竞争环境公平、考核严格规范、评价严谨科学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监察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步推进。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重视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对各类投诉举报特别是实名、联名投诉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考试招生违纪违法问题。对考生伪造材料、资格作假以及考场舞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录取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8.加强宣传教育,优化考生服务。一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做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宣传报道招生政策和招生录取的工作信息。加强对平行志愿的宣传,加大志愿填报环节的指导。二要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三要进一步优先考生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面向全体考生,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宣传咨询工作。特别是去年开始我区中考网上录取实行了“平行志愿”填报事宜,学校、家长、考生仍未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志愿填报梯度和计划批次的录取顺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认真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在考试招生报名、考生成绩发布、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等关键时段,开通咨询电话,开放咨询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

9.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执行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积极推进学习型招考机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法规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与学习,将招生政策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持从政策和原则出发,坚持依法依规治考治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二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宗旨意识,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增强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树立公正、为民、务实、清廉的招考队伍形象。三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提高应对能力。认真研究分析考试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认真学习掌握考试招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驾驭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放心,让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放心,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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