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银雀山汉简文字形体的特点
2016-03-03史大丰
○刘 敏 史大丰
论银雀山汉简文字形体的特点
○刘 敏 史大丰
一、银雀山汉简(贰)文字形体的特点概述
银雀山汉简文字属于西汉,正处于隶变进行时,我们共同探讨《银雀山汉墓竹简(贰)》(以下简称“银贰”)文字与银雀山汉墓竹简(壹)、马王堆帛书、阜阳汉简、张家山汉简文字的区别与共同点,指出西汉初期是隶书逐渐向成熟隶书过渡,但仍部分保留古文写法的过渡期隶书。去古未远,仍保留篆意,与战国隶书字形接近。据考古学的推断,银雀山一号及二号汉墓是汉武帝初年的墓葬,所出竹书的字体属于早期隶书,估计是文景至武帝初期这段时间抄写的。[1]银雀山汉简文字处篆隶之间,由篆而入隶,仍保留以下特点:字形圆转,边角上方下圆,同睡虎地一样仍然保留圆弧形的篆意,如:苛作“”,也作是 正“草复”线,发曰展作的“共时镜”像,,剑银作雀“山汉”简。文另字外夹,杂银草贰文意字,字形趋简。“一部书法史,实质上是汉字草写的历史”[2],隶书是篆书的草体,而草书是楷书的草体。因此,同语言一样,文字也有不同社团的变体,主要是官方正体同民间俗体之别,西汉虽有“三苍”之正字书,但民间草体俗字亦是隶书不断变换字形,由异写字不断影响并产生新的异构字,是隶书不断成熟的源动力。然而西汉初的所谓早期隶书,有人也称之为“篆草”,或称“草隶”,或称“篆草”[3]。卫恒《四体书势》:“隶书者,篆之捷也。”[4]。陆锡兴《汉代简牍草字编》总结了居延汉简、银雀山汉简等西汉简中的草写字,而隶草亦是汉字形体简化的动力,草书楷化乃是中古简笔汉字乃至后世现代简化字的源头。
西汉贵族阶层更偏重于使用缣帛书写,而普通的平民则使用廉价的竹木简牍。[5]赵平安在《隶变研究》中指出,隶变不是突变的,具有渐次性、连续性和阶段性。[6]黄文杰亦指出,秦至汉初的篆隶有一些篆体起了变化而隶体尚未定型的过渡形式。
二、简化与繁化
为了书写与使用的方便,简化是汉字形体演变的总体趋势,而为了增强汉字的表意性,便于识记、认知与记音,简化中又孕育着繁化。简化与繁化永远是汉字形体演变中的两个杠杆,象摆钟般影响着汉字形体的演变史,汉字形体的总体趋势仍然是简化的。[7]简化与繁化是个历时的概念,是汉字形体演变的序列上进行文字体上历时的对比,来看字形的简化或繁化。
1.简化
银雀山汉简中有很多简省俗字,可分为以下几类:
(1)简省笔划
(2)减省构件
蟲——虫 银贰中三个虫,减为一个虫。
2.繁化
埶——蓺,埶,后世作“藝”,是为树艺之义,但“埶”因读音又通“设”或“勢”,故兼司两职而将“树艺”之“埶”,增加草字头,以示区别,后世又作“藝”,可以看出“埶——蓺——藝”的演变序列,而银雀山汉简处于这个序列演变的中间点,以致现代汉语用“树艺”之常用词而不用“艺”。
三、异化与同化
1.异化
汉字形体中笔画和偏旁的变异称之为异化。异化是异质的概念,既有可能是历时层面上不同时期的字形的异化,又可能是同一共时层面上不同地域、不同言语文字社团用户具体使用情况的不同而造成的。
(1)偏旁位置不固定。
群,银贰作羣,上下结构。
(2)义近形旁换用,另文论述。异化。
磿——歷,银贰“歷”作“磿”,以石砺磨之义隐喻时光流转,以石代止,是为义近换用。
(3)音近形旁换用。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有“音近声旁任作”一节,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亦有“声旁的代换”一节,刘钊在《古文字构形学》中提出“变形音化”的概念,指出有些表形符号有时也变形做声符,甚至出现“双声符字”。这些均是汉字形体中表音符号强化的结果。
如制——折,银贰中製作裚,《说文·衣部》:“制,裁也,从衣从制”,制应该还是声符,制中古属章母月部,折亦属章母月部,两字上古音相同,而“折”形简,“制”“折”形义亦相近。甲骨文两字写法接近,义亦均有“砍断树木”之义,两字同源无疑。
(4)音形均相近类。
逢——夆,《说文·辵部》“逢,从辵,峯省声,段注改为从辵,夆声”,逢以夆为声,类推至蠭——。
(5)造字法不同的字形异化。
汉代,特别是西汉,正是文字形体发展演变的关键时期,大量的通假字和《释名》《方言》等重视读音的专著表明,汉代已经开始重视以声表词,形声字实质上是表音和表义两大汉字功能平衡下的产物,许多汉字经过重新分析和理据重构而产生,为后世形声字的大量使用奠定了基础。
2.同化
汉字的复杂写法不便于人们认知识记,于是人们想出一些通配符来便于书写和记忆,于是在汉字形体演变的关键序列中的汉简便出现了一些同化的写法,如:赞,武威汉简作,上部的构件在“構”“寒”中也出现,显然不是表义通配符,以此来便于识记,虽强化了汉字的记号化、符号化过程,但表义功能却更加缺失。
(1)同化作“日”。
爫——日
3.词汇整体的类化现象
文字层面我们使用“同化”一词,在词汇层面,我们姑且称之为“类化”。类化现象早在唐兰《中国文字学》中即有讲述,以“凤凰”的“皇”的类化为例。联绵词乃至整个复音词内部的类化现象汉简也不乏其例:
社稷——社禝
社为“土神”,而稷为“谷神”,因此根据人们对谷神的认知而偏旁类化现象,银贰中均作“社禝”,汉简和中古俗字中偏旁混同中“禾”与“示”确也不分,相同现象直至南北朝碑刻现象中依然存在,晋《徐义墓志》、北魏《元恭墓志》均作“社禝”,东魏《封延之墓志》:“真所谓社禝之卫,匪躬之臣者矣。”[11]唐《成君妻慈爱墓志》:“禝野兰苕”;唐《周善持墓志》:“艺黍禝而灌嘉蔬。”
注释:
[1]吴九龙,毕宝启:《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文物,1974年,第2期。
[2]田旭中:《汉字草写:中国书法艺术的灵魂——关于草书问题的再认识》,中国书法,2006年,第6期,第28页。
[3]黄文杰:《秦至汉初简帛文字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24页。
[4][晋]卫恒:《四体书势》,《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15页。
[5]梁勇第:《两汉书法发展模式研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45页。
[6]赵平安:《隶变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
[7]王宁:《汉字的优化与简化》,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
[8]蔡忠霖:《敦煌汉文写卷俗字及其现象》,文津出版社,2002年版,第334页。
[9]刘中富:《干禄字书字类研究》,齐鲁书社,2004年版,第115页。
[10]臧克和:《楷字的区别性》,中国文字研究,2007年,第2期,第15页。
[11]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中的汉字形旁类化问题》,《说文学研究(第三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15页。
(刘敏 山东聊城 聊城大学文学院 252000;史大丰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2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