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形象新探
2016-03-03王文琴
○王文琴
林黛玉形象新探
○王文琴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高峰,创造了很多感人的女性形象,其中以林黛玉最具有代表性。这个形象极具立体性,单以“情”为视角点就能挖掘出其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她那尖酸刻薄、敏感多疑、爱闹小性的言行举止无不体现着对爱情的坚贞和诚挚,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爱情至尊。
《红楼梦》 林黛玉 爱情至尊
《红楼梦》[1]自问世以来,就以其博大精深的内容和思想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吸引着无数人终其一生去品读、思考、感悟。作为《红楼梦》的主角——“天上掉下的林妹妹”,林黛玉是一位充满灵气,才华横溢,单纯善良的封建贵族少女。这位少女自幼遭遇不幸,不得已寄人篱下。但她生性清高孤傲,不愿屈从于大势力。更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样一个人人追求仕途经济、婚姻遵从“父母之言,媒妁之约”的社会里,林黛玉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一种从心灵上讲求吸引契合的单纯爱情。[2]为了捍卫这份爱情,她表现出常人所不具有的鲜明个性,甚至给他人留话柄、为世人所不解。而她正是因如此真挚地捍卫自己所追求的爱情,最终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由此成为千千万万人心中永远的林妹妹形象。《红楼梦》问世两百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林黛玉洒下过同情之泪。而流泪的最大原因,便是她的爱情。
一、为爱树敌在所不惜
常言道:“爱情是自私的”,这位视爱情为生命的林黛玉,对爱情是忠贞而执着的。对于爱情,她眼中容不得一粒沙子。不仅如此,她还要求她的爱人对爱情也要忠贞执着。而偏巧她的宝哥哥却是见一个爱一个,恨不得天下所有的好女子都能时刻陪伴其左右。大观园里,晴雯、袭人等一般女子和贾宝玉的婚姻还扯不上什么关系,也不在黛玉眼里,而在宝黛爱情里,最大的一粒沙子显然就是薛宝钗了。
薛宝钗不同于一般女子。她是“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薛家大小姐;她是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的嫡亲外甥女,是贾宝玉的表姐。薛宝钗貌美才高绝不逊于林黛玉,她上能讨得贾府主子的欢心,下能赢得丫头奴才的人心。更重要的是,薛宝钗有“金玉良缘”的预言。仔细品读《红楼梦》便会发现,林黛玉面对这一最强劲的情敌时,言语多尖酸刻薄,甚至还往往显得过分针对,干醋吃尽显露无疑。
在书中林黛玉第一次表现出言语尖酸刻薄是第八回,周瑞家的给她送宫花,被林黛玉抢白了一顿。乍一看,林黛玉这回确实是太敏感太无理取闹,人家好心好意送宫花给她,还被她冷嘲热讽了一顿,确实太失礼,甚至可以说是不识好歹。但仔细一分析宫花来于何处,便不难理解为什么林妹妹那么嘴上不饶人了。宫花是薛姨妈他们从宫里带来的,而薛姨妈就是薛宝钗的亲妈。林黛玉介意的不是周瑞家的最后送花给她,她介意的是这花是从薛宝钗那儿来的。恐怕就算周瑞家的拿着薛家带来的宫花第一个送花给她,她也会多多少少挑出点毛病吧?
还是第八回,贾宝玉和林黛玉留在薛姨妈那吃饭,席间薛宝钗让贾宝玉不要吃冷酒,冷酒伤身,贾宝玉便换了热酒,此时,林黛玉没说什么。过了会儿,紫鹃怕黛玉冷,命人送暖手炉给她,于是林黛玉便趁机指桑骂槐:“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这在读者看来,不是典型的“吃醋”吗?在林黛玉爱情世界里,可以只容得下一个男子——贾宝玉;反过来,她要求在贾宝玉的爱情世界里只有一个女子,就是她林黛玉。她容许他对别的女子好,比如袭人、晴雯,甚至史湘云、妙玉或者其他任何和贾宝玉亲近的女子。因为她们对她的爱情威胁还不够大。贾宝玉和袭人关系暧昧,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秘密,黛玉应该也知道,不然她就不会称袭人为“嫂子”(第三十一回),但她从未为难过袭人,因为她知道,袭人永远不会是贾宝玉爱情世界里的主角。而对于晴雯这个“心比天高”的丫头,林黛玉就更不用将她作为敌人了——晴雯做不了宝二奶奶,也不会屑于做偏房。史湘云,倒是有可能成为情敌,但史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第五回);即使她也有金,但所幸从没有人说她也需“金玉良缘”。至于妙玉,恐怕林黛玉从未将这个出家人作为情敌的考虑对象吧。对于别的女子也一样,她们都不是贾宝玉的婚姻里会出现的女子,林黛玉根本无需担心。但薛宝钗就不一样了。前面说了,就出身、才貌而言,薛宝钗丝毫不逊林黛玉,且更比林黛玉得人心,而最令林黛玉忧心忡忡的便是“金玉良缘”的这个预言。[3]充分尊重自己的“心”,对爱情执着追求的林黛玉能不介意薛宝钗吗?只要有机会,她能不趁机针对薛宝钗吗?只要有可能,她能不趁机既讽刺薛宝钗又挖苦贾宝玉吗?深陷爱情泥潭里的女子,谁都希望自己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没有他人的威胁。这些都是林黛玉捍卫爱情的本能反应。
再比如书中第二十九回,贾母见了个金麒麟,说好像见到谁也有,宝钗说是史湘云有,探春说:“宝姐姐有心,不管什么他都记得。”林黛玉当场就针对薛宝钗:“他在别的上还有限,唯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第二十二回里,薛宝钗过生日,有戏班唱戏。贾宝玉来找林黛玉,对她说:“起来吃饭去,就开戏了。你爱看那一出?我好点。”林黛玉冷笑道:“你既这样说,你特叫一班戏来,见我爱的唱给我看。这会子犯不着当着人借光儿问我。”
可见,林黛玉经常无缘无故针对薛宝钗。那么林黛玉有没有什么时候无缘无故地针对过别人呢?没有。换句话说,林黛玉作为一个真性情的女子,是因为对贾宝玉有真情才会吃醋,因为吃醋才会时时针对薛宝钗。这一切的源头只是一个“情”字。试想,谁能容忍自己深爱的人身边成天群花簇拥莺飞燕舞?因为爱才会在乎,因为在乎才会吃醋,而宝钗对她威胁太大。为了自己的爱情,哪怕树敌对立她也在所不惜。
二、多情的举止见证对爱的执着
综观《红楼梦》全书,宝黛爱情的最大特点便是坚贞、诚挚。林黛玉为情而生,为情而死,她对贾宝玉爱得真诚而执着,而她多以“哭”“使小性儿”“行动爱恼人”等举止特别针对贾宝玉,这些直率透明如清泉的任情任性行为恰恰是她对爱人示爱的独特可人方式。
书中第十八回,贾宝玉随着贾政进大观园,题了好些名,做了好些诗,没被贾政罚,心情好,身边所配之物都被小厮们抢去了。林黛玉以为她送他的荷包也被他送给小厮了。于是,“‘我给你的那个荷包给了他们了?你明儿再想要我的东西,可不能够了!’说毕,赌气回房,将前日宝玉烦他所做的那个香袋儿——才做了一半——赌气拿过来就铰。”
第二十八回,薛宝钗让贾宝玉陪林黛玉走一走,说黛玉心里不自在,贾宝玉说了句:“理他呢,过一会子就好了。”曹雪芹没写林黛玉当时的心理活动,但我们可以想见,林黛玉肯定又生气了,因为后来贾宝玉找她,和她说话,她要么不理,要么也回一句:“理他呢,过一会子就好了。”要么说:“也不管二爷的事。”后来宝玉被人叫走,她还说了一句:“阿弥陀佛,赶你回来,我死了也罢了。”在这事的第二天,元妃送东西给贾府,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东西一样。此时林黛玉已将昨日的事忘了,但今天关于东西的分送上她又有不快了。宝玉送东西给她,她说:“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当贾宝玉直率的爱情表白竟然把她急得哭后,她便斥责贾宝玉“看了混账书,也拿我取笑儿。”她爱说便说,爱恼就恼,急了就哭就骂,一向纯真,毫无矫饰,从不顾忌。她不因为环境的艰难而扭曲自己,不仅在思想上,而且在行为上突破了封建礼法的藩篱,追求纯真的爱情。“真”和“美”的独立人格魅力在她身上显现得那么高尚,那么清丽,那么深沉,而且表里如一,放射出夺目的光彩。
三、爱的世界我只在乎你
在林黛玉的爱情世界中,倾心的对象只有贾宝玉一人,她眼中所见心中所念的也就贾宝玉一人。[4]爱情在她生命中的地位是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旁人,即使地位之高如贾母——这位可以主宰她和贾宝玉婚姻的贾府最高统治者,林黛玉也不屑去刻意逢迎。
而薛宝钗不同,她识大体,她分得清贾府中的权力关系,她明白谁可以给她将来的幸福以保障——贾母和王夫人。贾母是贾府的最高统治者,她说出一句话来,贾府子孙无人敢不从。而王夫人是贾宝玉的生身母亲,如果她们要将哪个女孩儿指给贾宝玉,恐怕也没有谁敢有异议。就连一向心系林黛玉并且以离经叛道著称的贾宝玉恐怕也不敢有异议。就像贾宝玉在第二十八回里说:“我心里的事也难对你说,日后自然明白。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要有第五个人,我也说个誓。”可见,尽管贾宝玉心里钟情林黛玉,但如果贾母、王夫人让他娶别的女子,他还是会听从的,毕竟林黛玉只排第四。所以说,如果想要和贾宝玉结为连理,得到贾母和王夫人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和薛宝钗比起来,在这点上,林黛玉就显得一点都不聪明。不要说可以去讨贾母和王夫人欢心,连不给自己“抹黑”,她都不会做。在书中第二十回,史湘云来贾府,贾宝玉同薛宝钗一起从宝钗屋里来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生气起来,拌了几句嘴后,“说着,便赌气回房去了。”当时,史湘云作为亲戚刚到,而林黛玉在贾府也算得上是贾府的半个小姐,论理,她该好好招待下史湘云;况且当时贾母等长辈就在屋里,她的赌气离去真算是一种极没礼数的行为。试问,作为一个大家小姐,她如此这样不在贾母面前好好表现,不是对自己很不利吗?但林黛玉不管,在感情世界里,她只在乎贾宝玉,她只在乎贾宝玉的心里是不是只有她一人,她是全身心投入去爱宝玉的,而别的跟他们的感情不相关的人她才不管,尽管那人可以决定他们的正果能否修成。林黛玉的爱情愈显其诚,愈显其贞,其爱情观愈见其美。
四、结语
在恶劣的时代环境中,行为顽皮乖张,常常为爱吃醋耍小性的林黛玉有封建社会中大家闺秀本不该有的个性和思想,她充分尊重自己的心,绽放出有自己独特魅力的生命之花,有着不同于以往才子佳人小说的“人”的完整性。正是因为她率真自然的生命意识难以契合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再加上对自身生存处境过于敏感而带来的孤独感,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林黛玉,以其感性的生命形式打动着读者,[5]使得多少人为之落泪,与之产生共鸣,而成为世界文坛上的不朽传奇。
注释:
[1]俞平伯:《红楼梦》,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汪道伦:《以儿女常情谱写儿女真情——论林黛玉性格内涵》,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3期,第142-157页。
[3]杨星丽:《林黛玉和薛宝钗人物性格之比较》,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3期,第29-31页。
[4]王志:《试论林黛玉的精神美》,怀化学院学报,1989 年,第1期,第54-57页。
[5]朱伟明:《一朝春尽红颜老 花落人亡两不知——略论林黛玉的生命意识及其叛逆》,湖北大学人文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第65-68页。
(王文琴 江苏常州 江苏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2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