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必须消除行政壁垒
2016-03-02肖金成
肖金成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密集区和产业承载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能源、岸线等资源日益紧缺,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增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江上游地区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的生态屏障。像云南昭通、贵州毕节等地,人口比较密集,但是耕地比较少,适合开发的空间非常小,生态非常脆弱;还有四川西部地区,像甘孜州、阿坝州,也是山高谷深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应该重点是保护,而不是开发。还有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异常重要。
长江中游地区,江汉平原、洞庭湖区、鄱阳湖区,是中国的粮食主产区,农业发展条件非常好,也不能搞大开发。
长三角城市群是中国最发达、最富裕的地区。在很多学者看来,已经有些开发过度了。上世纪80年代,长三角城市群在开发的过程中,大量占用农田,也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土地被污染、水源被污染,是有教训可以吸取的。
不搞大开发,不是不开发、不发展。要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支撑带。长江中上游的发展不能再延续下游地区发展的老路。不能遍地开花,齐头并进,要有重点,并在规划的严格约束下有序推进。产业要发展,但是土地一定要集约利用;城市要发展,但是一定要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从城市的规划、建设到管理都要上一个台阶。
不搞大开发,经济发展怎么搞?我们认为是要走土地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使有限的空间得到高效利用的发展模式。在适合发展的地方加快发展,聚集产业和人口;不适合发展的地方加强保护,减轻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压力。
在长江中上游,有很多适合发展的地方,比如长江沿岸包括干流、支流沿线的城市有很多区域性中心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比较高,应该作为发展的重点。在这些地方通过集中发展,聚集产业,就可以吸引山区、生态脆弱地区的劳动力向当地转移和集中。这样既可以减轻生态环境的压力,也使这些地方的贫困人口根本脱贫。
应该把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只有适合发展的地方加快发展,不适合发展的地方才能加强保护。
长江经济带横贯东中西部,应该上、中、下游协调发展,而不是相互割裂。下游地区带动中上游发展,大城市要辐射周边地区,中等城市要加快发展,形成上下联动、要素无障碍流动、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说下游带动中上游,先进带动后进,并不是简单地说把发达地区的钱拿到不发达地区去扶贫。应以企业为主体。长三角地区有很多先进的制造业企业,这些企业过去是依托沿海的优势,通过港口把产品销往全世界,很难到内地去发展。但现在不同了,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国际市场不断萎缩。长江中游、上游投资环境改善了,企业就可以把生产基地转移到长江中游和上游,因为这里也是很大的市场。长江经济带是双向开放的,除了向东开放之外,西向通过新亚欧大陆桥、渝新欧专列把商品销往欧洲,通过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进入印度洋,南亚和东南亚国家。这也可以吸引产业往西部转移,一方面企业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输出商品也很有优势。
长江经济带应实现一体化发展,货畅其流,人才等要素能够无障碍流动。过去长江沿线行政分割严重,要素流动不畅。交通基础设施,港口、航运还有很多障碍。
国家应该通过体制创新、政策措施、工程建设等方面,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合作,促进一体化机制的建立。当然,一体化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当前主要还是以消除行政壁垒为主,共建共享各类基础设施。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还需要算清生态账,科学测度资源环境承载力。长江中上游要构建生态屏障,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还需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本刊记者姚冬琴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