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网络谣言的“共治”
2016-03-02李思苑
李思苑
(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谣言的“共治”
李思苑
(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摘 要:谣言古已有之,但在互联网环境中,谣言的传播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范围上都有了一个飞跃。但也正是这样的一个新环境,为谣言的治理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本文从克拉斯的谣言传播公式出发,分析并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谣言治理方式,从而降低网络谣言传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构建一个更为和谐的网络空间。
关键词:谣言;网络谣言;谣言治理
一、谣言与网络谣言
形形色色的谣言很早以前就已经出现,互联网让谣言传播的方式更加复杂,但究其本质依旧没变。而要理解网络谣言还需先理解谣言。古今中外不少学者试图给谣言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奥尔波特(Allport)等人认为:“谣言是一种通常以口头形式在人群中传播,目前没有可靠证明标准的特殊陈述。”彼德逊(Peterson W.)和盖斯特(Gist N.)认为:“谣言是一种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我国学者胡珏则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渠道传播的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和诠释。”虽然学者们对谣言概念的出发点各不相同,但从“没有可靠标准”、“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未经证实的阐释和诠释”这些字眼中可以知道,谣言同权威可靠的信息公开相关。奥尔波特的谣言传播公式就直观体现了两者的关系,即R=i*a,R是指谣言传播的强度和广度;i是指某事件、问题、言论对某一群体人员的重要性;a表示该事件信息的模糊性。根据公式可以知道,当R和i保持不变的时候,a越大,则R越大。也就是说,事件内容的模糊性越大则谣传速度加快,谣传的强度增加,谣传的范围扩大。越是公众关心的事情,越需要公开大量的权威可靠的信息,保持信息供需平衡。如果信息供需得不到满足,那么谣言就会成为真实信息的替代品。
在传统媒介时期,媒体和政府是信息的主要来源,因此发挥着去谣言化的重要功能。而互联网时期,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网站等多平台发声,网络谣言传播主体和渠道变得多样化,这一方面增加了网络谣言的治理难度,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更多去谣言化的可能性。因为互联网时代下的信息用户不再是单向地被“灌输”信息,而是可以自主地选择信息、传播信息并参与信息生成的主体。奥尔波特的谣言传播公式虽有助于我们理解谣言本身,但却忽略了信息用户本身的主观能动性,不适用于互联网时代下网络谣言传播和治理分析。而克拉斯在奥尔波特基础上完善的谣言公式,更适用于理解网络谣言。他加入了传播主体的批判能力“c”,认为谣言传播者的批判能力和谣言的传播效果呈负相关关系,因此他提出R=i*a/c的公式。根据这个公式可知,当i一定时,R与a和c相关,如果要控制谣言的传播广度和强度,需要从信息公开和传播者参与辟谣的角度入手。
二、多主体联动公开信息
(一)官方信息占主导地位
从谣言本身来说,其产生的原因在于信息供需的不平衡。在开放的互联网时代,解决信息的供给问题虽然不能一味地依靠政府和媒体,但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中,政府和媒体依然是第一手可靠信息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关乎公众利益的事情,公民信息需求增大,而政府和媒体作为唯一信息来源,如果没能及时公开有效信息,消除信息的模糊性,那么谣言爆发的可能性就更高。在2014年MH370航班“失联”24小时后,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在北京丽都饭店召开就失联航班事件的发布会,但整个发布会包含翻译时间在内却不到5分钟,且信息内容与此前已公布的声明一致,并未给出清晰的信息消除人们对事件的疑问。因此,大量关于马航失联的谣言迅速占领互联网,受到大量用户关注。控制谣传首先政府和媒体要在第一时间公开权威、有价值的信息,特别是一些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更要及时公开信息。如果相关部门试图“捂盖子”发表一些推脱言论糊弄网民,遇事就用“临时工”来搪塞,只会让网民充分发挥他们天马行空的想象,洪水猛兽般的谣言趁机而入。要知道堵不如疏,运用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能及时避免谣言代替真相传播,线上与网络媒体合作并配合新闻发布会,开展线上线下的传播,一些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二)专业团体提供权威信息
虽然政府和媒体的信息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当涉及科学、医疗等专业知识时,专业性则稍显不足,而日常大多数的网络谣言常常与科学知识相关。面对这类谣言,可以寻求权威团体的帮助。央视新闻、人民网等媒体官方微博发布的科学辟谣知识便常常来源于一些科学团队。甚至一些网友质疑某条信息时,也会点名一些专业性团队以求证信息真实性。这些科学团队因为具有专业的学科背景,所以能弥补媒体和政府在某些专业性知识上的不足。例如,果壳网旗下辟谣主题小站“谣言粉碎机”,其背后的外援团队便由20多名拥有高学历背景的80后专业人士组成,学科背景涵盖物理、化学、生物、数学、植物等多个领域。该团队采用口语化、网络化的用语进行科普,通过微博、微信以及果壳网发表专业性辟谣文章,受到了大众的关注。除科学公益团队外,社交平台也推出一些专门粉碎谣言的团队,如“谣言过滤器”的公众订阅号,专门发布与微信相关的辟谣信息,如《微信群二维码将取消?子虚乌有!》、《已删微信记录被海关翻查?一个彻底的谎言》等。由于该公众号背后的团队是腾讯公司,掌握着微信第一手权威资料,相比其他媒体或团队来说,其发布的微信类辟谣信息可信度高。
三、全民参与谣言共治
(一)信息生产者正确使用媒介
从信息生产者的角度来说,要避免谣言产生首先要学会正确地使用媒介。正确使用媒介要求信息生产者用事实说话,在传播每一条信息之前都需要核实其真实性。但在宽松的网络环境中,确定每条信息的真实性几乎不可能,但政府和媒体作为权威信息的引导者,则应当确保每条信息的真实性。近年来由于受到自媒体的冲击,一些权威媒体追求速度和爆点而不顾事实,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2013年10月,一则新闻在网上流传,《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不少媒体转发,使得这则“奇闻”迅速引起热议。虽然事后发现该“新闻”是穆棱电视台一名记者杜撰的假消息,但是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已不可挽回。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核实信息真实性是必备的专业素养。媒体人应当学会自律,要为自己的传播行为所造成的影响负责,要知道传播行为的对与错。如果遇到不确定的信息,首先要做的是去核实信息,去确保事实的传播,而不是去抢速度、追求眼球。如果谣言爆发,媒体从业者还应当求证事实并积极参与辟谣,同时正确引导民众。在传授一体的语境下,作为信息生产者的网民同样需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媒介,虽不要求网民去核实信息,但对于网络上流传的那些未经证实的信息,多问一个为什么,做到不传谣、不造谣。
(二)各方平台共同协作参与辟谣
媒介强大效果论的时代已经过去,用户开始有甄别性地选择蜂拥而来的、大量冗余的信息,并有对信息进行评价删改而后再传播的自由。网友不仅可以畅所欲言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疑问,还可以加入自己的观点对信息进行“再生产”。特别是社交媒体的出现,其提供的回复、转发功能,使得即时互动的信息生产成为可能。根据克拉斯的谣言传播公式,网友的批判能力也是影响谣言传播的重要因素,互联网用户信息批判能力如果较低,可能加速谣传的速度,但如果网友质疑那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能抑制谣传速度的效果却十分有限。中国网友数量庞大,他们无处不在所以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许多媒体、专业团队看不见的问题,但网友大多为个体为单位,不具备政府和媒体的权威性,也不可能拥有专家团队那样被认可的专业性知识。但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数不胜数的谣言掺杂在有效信息中,谣言的治理需要全民参与。为了让网友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在各个平台为网友提供举报、质疑平台并建立长期性投诉建议的通道。例如,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就专门设置了辟谣中心,用户可以对疑似谣言的信息进行举报,微信公众平台会将这些信息推送给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被评估为谣言的公众号文章会加入第三方评估结论和科普文章的中间页。如果网友对第三方的结论和科普文章产生怀疑,可以提交申述,微信平台会重新审核并反馈结果。截至2016年2月19日,广大网友同丁香医生、科普中国、果壳网、中科院之声等权威专业团体一起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参与辟谣的文章已达284100篇。在这个机制当中,网民自愿参与,同社交媒体以及专业性团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方智慧,利用多方优势,共同参与到网络谣言的治理当中,形成全民谣言“共治”。
四、结语
从谣言的本质上来说,谣言的治理离不开长效的权威信息供给机制。但互联网时代下,网络谣言的治理则需要依靠全民智慧,共同参与谣言治理工作。未来,网络谣言的传播方式会越来越多样,形成网络谣言的原因也会越来越复杂,我们还需要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治理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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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8-0105-02
作者简介:李思苑(1993—),女,贵州贵阳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