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问题的调查研究
——以海南省为例
2016-03-02王道勇海口经济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王 钰 王道勇(海口经济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农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问题的调查研究
——以海南省为例
王 钰 王道勇
(海口经济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土地经营权是我国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不仅影响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虽然有关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已日臻完善,但总体上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基础之上,立足于海南省部分地方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展开调查和研究,发现我国农民土地经营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土地经营权;法律法规;海南省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其法律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土地经营权取得、行使的最高法律依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指明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海南省在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框架的指导下,形成了立足自身实际的一系列改革办法和政策,根据国务院3号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工作要点,要求科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海南省把改革重点放在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合理化以及集约利用等方面。首先健全农村土地交易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其次指导各个地区的基层部门制定相对应的详细的政策规定,完善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再者大力进行整治工作,让农民切实从土地流转经营中受益。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调查研究
本次调查分别选择位于海南省五个市管辖的五个村庄发放调查问卷,其中海口市发放35份调查问卷,三亚市发放37份调查问卷,琼海市发放36份调查问卷,文昌市发放35份调查问卷,陵水市发放37份调查问卷。本次调查中女性比例为27.2%,男性比例为72.8%,调查对象年龄基本在30岁以上,其中30~35岁的占总人数18%,35~50岁的占总人数的53%,50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29%;其中调查显示,有21%的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59%的为初中文化程度,剩余的则为小学文化程度,占20%。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存在的问题
1.土地经营权流转主体不明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曾明确规定农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任何势力不得加以干预或制止。但是据问卷调查显示,海南省农村在真正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不保。存在基层干部不征求农民自身意见,强行流转土地以及剥夺农民知情权及分红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2.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同机制不完善
据我们对海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问题的调查显示,在海南省的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在流转自己的土地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即使签订书面合同,也存在合同条款模糊,权利、义务、收益等方面不明确的问题。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很容易造成纠纷,影响经济的发展。
3.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
据调查显示,海南省的很多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处于弱势群体,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信息比较落后,很难准确地把握好时机,流转土地的租金相对较低,最后难以获得相应的收益。
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建议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地方政府要深入贯彻好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政策和方针,同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同时,加大对农村基层部门的指导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进行。
2.明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流转经营的主体是农民,任何人或者任何势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横加干涉。地方政府应当切实贯彻执行这一方针政策,明确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防止出现干涉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象,保护和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3.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是实现农民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证,有利于更好地调节市场,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各省也按照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以及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1]郭明瑞.关于农民土地权利的几个问题[J].法学论坛,2010(1).
[2]周子凡.法律视野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J].法制与社会,2009(5).
[3]刘红梅,王克强.浙江省农村土地市场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1(2).
·编辑 薛直艳
王钰,1987年11月出生,2014年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现就职于海口经济学院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