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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提升的作用路径

2016-03-0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珠海519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商贸流通竞争力

■ 周 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珠海 519000)



政府干预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提升的作用路径

■ 周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珠海519000)

内容摘要:作为流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商贸流通是产业循环链中必不可缺的环节,商贸流通业竞争力强弱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繁荣程度具有直接影响。面对国际激烈的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形势,如何提升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是当前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当然,在左右市场的各个因素中,政府的干预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必须对政府干预作用重新认识并充分利用。本文从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现状入手,对政府干预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中的作用及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的提升策略进行分析。

关键词: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政府干预本土对策

引言

商品流通以及提供服务给商品流通的产业,即为商贸流通产业。在我国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餐饮等都包含在商贸流通产业之列。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商品结构性过剩时期,作为社会生产、销售、消费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商贸流通产业承担的职能中除满足消费者需求外,还需要对引导生产的新职能加以承担,同时在连接工农、城乡和地区之间经济中也要具有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新常态,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商贸流通产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不仅能够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进步程度加以反映,还能够在综合国力与居民生活水平的衡量中具有晴雨表的作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不可或缺。

我国作为一个快速发展中的大国,商贸流通产业的竞争力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在商品过剩而有效需求持续不足的今天,采取有效途径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不仅是商贸流通产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影响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的各种力量中,除市场大环境及商贸流通产业自身发展无形因素外,政府干预这一有形的手也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市场化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对政府干预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中的研究就显得更加必要。而在探讨政府干预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中的必要性,以及政府干预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提升策略前,本文首先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进而对政府干预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中的作用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策略。

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现状

商贸流通产业是指执行流通商品的全部行业。商贸流通产业中的各种行为,一方面使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消费渠道,促进了消费者生活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又对企业生产具有刺激性,有利于对经济发展的带动。虽然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以来我国商贸流通产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向欣发展,但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规模扩张比较粗放且结构不尽合理

相比较于发达国家,我国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还处于比较粗放的状态。在商业流通资本流转上,我国年周转为2-3次,而日本却能够达到15-18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商贸流通资本流通效率不高。在物流成本上,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在2013年占18%的GDP比率,为10.2万亿元人民币,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例是其2倍之多。在就业人数上,发达国家商贸流通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在第三产业就业总人数中约为35%,而我国则仅为10%左右。政府主管部门对数量的增长过于追求,而质量和效益则长期处于被忽略地位,使得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明显带有重末轻本特征,并且规模扩张比较粗放。

另外,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虽然总量较大,但在结构上呈现出明显的不合理性。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在格局方面呈现出突出的城大乡小态势,通过对2000-2012年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结果分析可知,城市地区占商贸流通总额的63.62%,县及县以下地区总共仅占比36.38%,这些数据都表明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格局目前还不尽合理。

(二)缺乏竞争精神与充足的活力

我国本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相对国外商贸流通企业来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为我国商贸流通企业相对比较分散,市场集中度不高,加之企业较小,竞争力普遍较弱。从2012年的国家统计数据来看,我国零售企业中仅5家企业过千亿元。从经营模式来看,对国外模式的效仿与复制不仅出现在小型商贸流通企业中,甚至出现在不少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中,较少有商贸流通企业去开创自己的特色经营模式,大部分企业忽略自身实际状况直接照搬国外大型零售商自有品牌模式,迅速效仿跟进市场上出现的新业态,而非自主创新,导致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业态多元混战,运营效率较低。

通过笔者在2014年对我国部分流通产业的调研中发现,我国65家大型超市中,39家对自有品牌产品进行销售,在门店总销售额中自有品牌占比5%-8%,而反观欧盟和美国市场其自有品牌销售额在门店总销售额中分别占比35%-40%和20%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国家宏观政策中关于商贸流通产业的改革目光不够长远,对眼前的就业、生存问题解决和考虑的较多,而在战略思考上比较缺乏;二是商贸流通企业自身在发展战略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比较缺乏,在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服务中,政府主管部门所提供的也还远远不够,如物流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的政府投资都未到位。

(三)商贸流通产业受城镇化滞后现状影响发展缓慢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年城镇化率的增长速度为1%左右,城镇人口已经增加到7.1亿多,城镇化率提升到52.57%,从世界发展史上看,我国已经进入到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但相对发达国家的78%,我国城镇化率增长仍然比较滞后。再从国内生产总值的飞速上涨来看,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与城镇化速度出现明显的不对称性,前者远远高出。虽然第三产业在国民产业中的比重在不断提升,但其对农民工就业的吸收作用却并不大。此外,我国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52.57%与35.3%,两者发展很不平衡。城镇化的滞后,导致农村居民大量进城,城镇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缓慢,影响了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整体的发展和竞争力。

政府干预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必要性

在本地区的商业辐射力,以及集散产品的能力,即是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其竞争力的高低能够直接影响产业在某一区域的地位。竞争力的提升,通常是在有效市场机制中完成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自由的,但市场经济的自由调节有时也会出现一定弊端,单纯的市场调节只能解决市场微观平衡问题,而无法对宏观经济的平衡问题加以解决。市场经济中的自由竞争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其本身所带有的逐利性、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缺陷,往往会促使垄断的产生,造成市场失灵,反而最终会导致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被限制,不利于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因此,为了维护市场和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这时候就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通过干预的力量来引导。

首先,政府干预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中的应用,是保护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安全的需要。纵观世界范围内的产业发展,完全无政府的情况几乎不存在,即使像商贸流通这样具有强竞争性的领域同样离不开政府干预。如日本设立的《大规模零售店铺法》,即在于对零售业过度竞争加以规范,法国、美国等也都对商贸流通产业有着严格的管制措施。虽然在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下,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已经取得了实质上的很大进步,但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阶段仍然较为落后,在国际竞争中很难具有一席之地。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日益开放,我国商贸流通产业的产业安全隐患开始逐渐显现。因此,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商贸流通产业安全关乎着我国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国际竞争中必须注意的问题。所以,我国政府对商贸流通产业加强管制,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力量引导企业更快实现合理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本土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与档次的提升,使人民不断提升的消费需求得以满足,使“窝里斗”式的过度竞争从根本上被制止;另一方面又可将商贸流通产业外资、外企与本土相关产业发展关系处理好,避免外资的过度侵入而对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安全产生损害。当然,商贸流通产业的运行是否顺利,对国家整个经济系统的安全也有直接影响,基于我国当前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较低的现状,外资企业完全有可能将我国商贸流通产业掌控在其手中,届时国家对市场的控制力就会被大大削弱,从而促使我国经济空洞化的出现。所以,一定的政府干预是对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安全和整个国家产业安全利益的维护。

其次,政府干预有利于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健康运行与发展。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初期,商贸流通产业尚以小型化发展为主。但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如果在健康状态下最终也应走向规模化和大型化。我国当前国内市场总需求仍然呈现着明显的不足态势,随之出现的便是日益突出的经济结构矛盾问题,导致企业效益普遍达不到要求,商贸流通产业的规模化成长速度十分缓慢,且在其发展过程中停滞、反弹现象时常发生,使得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的竞争力远远无法抗衡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商贸流通企业。因此,要改变这种普遍现象,仅仅依靠商贸流通产业自身的调整和转型是相当困难的。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在组织结构或组织创新的调整能力方面,容易受利润吸引和生存压力所影响,企业自组织能力还比较低,面对已经发展成熟的国外商贸流通企业,很容易被排挤和兼并。并且,很多发达国家在其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之时,也都曾采取一定的政府干预手段来保证其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的合理性发展。所以,为促进我国本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培育,使其尽快走向健康发展方向,在国际上站稳脚跟,我国政府必须对各种政策加以制定和实施,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和管制,来为我国商贸流通产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保证,这也是现阶段我国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和调整业态的内在需求,以使我国商贸流通产业能够在未来更好地参与国内外竞争。

政府干预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策略

在市场经济为主的产业发展环境下,我国政府对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的干预并非随心所欲的,而是必须遵循一定原则进行干预。政府在商贸流通领域干预措施的实施需要以尊重市场化原则为前提,具有前瞻性的同时要留有可以适时调整的空间,且政策必须具有严肃性。总体来说,在提升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方面,政府干预可从以下四点展开。

(一)通过对投资结构和投资渠道的调整,优化商贸流通产业结构

在发展商贸流通产业和建设城镇化过程中,我国政府应对投资结构加以引导和优化,形成优先发展第三产业、限制发展第二产业、保障发展第一产业的次序,这也是很多县域经济发展所得出的比较合理的投资结构经验。城镇经济发展应加强对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投资,在投资与产业的比重中应促进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提升,以激发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活力。同时,政府还可在把握好国家新形势的基础上,对商贸流通产业投资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促进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实现商贸流通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且应对政府职能切实转变,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政府工作效率的快速提高。

为使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可改革流通领域工商登记与税收制度,推动全国范围流通体制的形成,在跨地区扩张的保证下实现我国商贸流通企业规模化。通过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的做大做强,以使其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在发展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过程中,政府还应引导其与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和金融业的合理融合,对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并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困难积极给予解决,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的优化。

(二)对商会、行业协会等进行培育,加强行业协会监管和消费者市场监督

我国政府应对传统的行政、计划管理思路与做法加以改变,对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大力培育,促进以政府和企业分别为主导与主体,使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不断推行,并加强消费者市场监督和行业协会的监管,从而促进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精神和活力的提升。行业协会作为一种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向社会提供咨询、监督等服务,介于政府、企业,商品与经营者之间的身份,使其成为政府与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我国新时期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指依法组织起来的商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始承担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基于这一点,政府可赋予行业协会、商会一定的行政职能,使其能够合理地行使对商贸流通产业的各项职能。

对于不诚信的商贸流通企业与行为,行业协会可将整改意见提出并监督商贸流通企业限期整改,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当然,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重要的市场信息、市场垄断等问题,行业协会还应及时或定期发布信息,并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另外,商贸流通产业市场成熟的标志,便是消费者对市场的监管。面对市场上销售的商贸产品和企业的诚信问题,消费者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可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及时投诉以求得解决。消费者对市场进行的监管,能够弥补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职能的缺位,有利于商贸流通企业有针对性的改进,促进其竞争力的提升。

(三)加快培养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产业创新发展模式

在经济发展对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的今天,发达国家商贸流通产业构成中均有竞争力较强的本土商贸流通品牌,这也是一个国家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壮大并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国政府也必须重视壮大我国本土商贸流通的民族品牌,对我国本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培养,通过建立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来带动我国商贸流通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同时,商贸流通产业中具有较大竞争优势的企业,政府还可鼓励其扩张规模,如通过参股、控股、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做强做大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企业。而且政府还应鼓励商贸流通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对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应用,对网络、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对商贸流通产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政府也应给予一定支持,促进其交易规则的逐步完善。

对于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政府应进一步推动其发展,使商贸流通产业管理能够更加规范化、经营更加规模化、服务更加标准化,促进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同时加强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在连锁企业中,应加强建设和管理其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力度,可通过对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间接地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同时,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应不断推进,强调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加快,对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积极探索。并且我国政府应大力推动和发展商贸流通物流,使整个流通过程贯穿高效率的物流环节,提高企业商贸流通效率。且针对中小流通企业,还可积极推动发展共同配送业务,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的冷链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全过程冷链系统的形成,与国际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系统接轨,同时做好规划建设现代化商贸物流园区的工作,促进我国本土商贸物流产业聚集度的提升,增强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四)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以城带乡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优化

我国农村商贸流通市场的发展空间依旧很大,对乡镇等农村市场的开发应予以重视,以促进我国城乡商贸流通产业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对农村商业连锁化发展应积极推进,这是一条有效促进我国商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途径。所以,在农村产业政策的引导与扶持政策上,政府部门一定要加以强化和落实,通过更多的政策优惠与资金支持来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其中“以城带乡,以工辅农,城乡一体”的发展模式,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在这种政策环境中,农村市场应是商贸流通产业快速且必须延伸的主导市场,政府应帮助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其在农村发展效益的提高,实现对双向商品流通渠道的建立。

通过政策支持来引导农产品从农村流向城镇的同时,实现城镇工业品向农村的流通。当然,也可对农村供销社的传统销售网络加以利用,引导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布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产销一体化加以实现,从而使城乡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能够进一步优化,使连锁经营和集团作战的商贸流通产业的开展,可以在较少的资金投入与经营风险中得以完成。

我国农村地区的商品流通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种为产销分离,一种为产销一体化,农村商贸流通中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是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应解决的一大矛盾。产销一体化可通过加工企业、商业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来调动农村商贸流通产销一体化渠道模式的形成。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更加关注农村商贸流通产业的进驻,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等尽快完成对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引导商贸流通产业学会服务于企业联合体,在提高企业自身利益和优化自身结构方面,还可通过横向联合与联购分销等方式进行。此外,政府还应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扶持,将那些自愿加入流通合作组织的个体小商小贩,使其能够立足于这一基础,并对连锁品牌企业进一步拓展,使小商贸流通企业可以依托品牌优势,提高竞争力。

结论

作为流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商贸流通是产业循环链中必不可缺的环节,商贸流通业竞争力强弱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繁荣程度具有直接影响。面对国际激烈的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形势,如何提升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是当前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左右市场的各个因素中政府的干预对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本土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必须对政府干预作用重新认识并充分利用。所以,政府部门应对其有形之手这一作用充分发挥,在尊重市场化规则的前提下,对各种合理的政策措施加以实施,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健康发展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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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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