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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从新政治经济学的角度

2016-03-01高金慧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 2016年17期
关键词:奥尔森集体利益集体行动

高金慧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河南嵩山 452470)

试述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从新政治经济学的角度

高金慧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河南嵩山 452470)

本文在论述、总结奥尔森教授观点的基础之上,分析了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前提,并由集体行动的悖论出发得出集体行动理论实质即个体与集体利益之间博弈的结论。

共同利益 集团规模 “相容性”集团 “排外性”集团 有选择的激励 强制性措施

一、奥尔森教授“集体行动的逻辑”

奥尔森教授认为集体中的个人采取的大多数行动都是通过组织所实现的,其成员不但可以通过组织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亦可实现其纯粹的个人或私人利益。这里,这个共同的利益可以被视为一件公共物品,根据公共物品的定义“任何物品,如果一个集团xl.…xi…xn中的任何个人Xi能够消费它,它就不能不被那一集团中的其他人消费”,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那么,如果集体中的个人想要采取行动来实现其共同利益,则他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行动成本,然而此次行动的收益即公共产品可以被集团内部的所有个人所共享,分给采取行动个体的收益只是这其中的一小部分,且集团规模越多,他付出的成本越多,得到的收益越少,因此有理性的人会首先考虑到他自己的个人利益,而选择放弃集体行动。同理,如果在集团内部建立一个追求公共利益的组织或是任何性质的游说组织,那么组织成本亦由少部分人承担,成果由集团之内的所有人共享。这就是集团内部所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现象。据此可以得出,集团规模越大,其成员采取行动来实现其集体利益的可能性就越小。“三个和尚没水喝”也可以用这个道理来解释。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如上所述,一般集体中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来实现集体利益,但集体利益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奥尔森教授并没有忽视这一点,他认为要实现集体利益必须采取“有选择的激励”措施,或者一些强制措施,来区别对待集体中的成员,奖励为集体利益做出贡献的成员,惩罚不响应集体行动的成员,或是像工会组织一样,采取类似“只为参加工会的人提供工作”的强制措施。然而,这种“有选择的激励”和保证强制措施实施的机构,同样需要其建立和运行的成本,这样一来,集体行动会遇到和前面所述的一样的问题,因此,集体行动开来更加应该是一个悖论,或是已经走入了困境。

除此之外,奥尔森教授还特别对集团的规模做了细致的划分。他认为,成员人数较少的小集团不但可以实现集体利益,而且还有可能由集团内部的某些成员自愿地追求到集体利益。奥尔森教授通过模拟小集团内部的运作方式,把他们付出的成本与收益抽象成为变量的形式,再用公式推导出,只要集团从集体物品获得的收益超过总成本的量要大于他超过一个或更多的个体的收益的量,那么某些小集团不用靠强制的方法或任何集体物品以外的正面的诱因就会给自己提供集体物品。而且,越是在成员的“规模”不等或对集体物品的兴趣不等的集团中,集体物品越有可能被提供。值得强调的是,即使在最小的集团里集体物品的提供一般也不会达到最优水平。且集团越大,它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就越会低于最优数量。另外,小集体的利益更易实现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彼此之间可以相互施加社会压力和舆论压力,并且小集团中实施“有选择的激励措施”的成本更小、更有可能得到。

除了大小集团的区别,针对集团追求的公共物品的性质不同,奥尔森教授还把集团区分为“相容性”集团和“排外性”集团,二者的性质对于他们集体利益的实现有着极大的影响。由于相容性集团中成员的利益是一致的,成员的进出对其他成员利益的影响不很明显,而排外性集团的成员有一个要么都有,要么一个也没有的性质,即或者有百分之百的参与,或者干脆什么共同努力也没有。这样一来,排外性集团内部限制集团规模的愿望以及对任何合作百分之百成员参与的一般需求都加剧了寡头卖方反应的剧烈程度和复杂性。所以,相对于相容性集团来说,排外性集团更不可能实现集体利益。

二、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的理论前提

奥尔森教授的集体行动理论是以完全理性人假设为理论前提的。很多对这一理论的质疑都是以对这个假设的反驳开始的。首先,有些评论家反对说奥尔森教授的集体行动理论夸大了完全自私或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即使没有像小集团中那样的社会压力,大集团内部的人们也完全可以采取无私的行动,即使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对集体利益不会做出任何的贡献。针对这一点,奥尔森教授的回应是人们可以是无私的,但前提是人们是完全理性的,出于无私的行动如果是毫无价值的,那么,完全理性人就不会选择去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一个想用一只铅桶来挡住洪水的人甚至是会被那些试图帮助他的人认为是一个怪人而不是一个圣人。”所以,这个理论唯一重要的前提不是人们的目标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而是在大集团或大组织中的个人行为应该是理性的,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应该是有效率和有实际意义的。

另外,有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除了经济动因,人们的行为还会有政治上、道德上、感情等意识形态上的多方面动因,这些原因是很复杂的,人们会只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选取不行动吗?奥尔森教授用“国家”这个组织的重要类型举例来回答了这个问题:“爱国主义可能是当代忠于某一组织的最强烈的非经济动机……除了爱国主义的力量,意识形态的感召,共同文化的维系和法律规定制度的不可或缺,现代史中没有哪一个大国能够靠自愿的集资或捐款来供养自己。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慈善捐款甚至不是岁入的一个值得一提的来源。需要的是税款,照定义说就是强制的付款。”“如果国家,尽管掌握着所有的感情资源,还不得不靠强制手段来资助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活动的话,那看来大型的私人组织要想使其个体成员自愿捐款将是十分困难的,尽管它试图增进的正是个体成员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大型集团之中,要找到某种自发的动因来使集团内部的成员自觉形成组织,从而为公共利益采取行动是很困难的。

三、由集体行动得出的悖论

在对压力集团的分析当中,奥尔森教授以工人参加工会活动为例,指出个人利益与集团利益之间的矛盾。“工人活动极低的出席率和工人对于强迫他们支持工会的措施的热烈拥护之间就存在一个自相矛盾的对比。”“当他们(工人)希望每个人都出席会议而自己却不去出席时,他们的行为和态度都是理性的。”这一点有力地阐明了悖论存在的根源。另外,他还指出了强制性措施在公会组织形成中起到的巨大作用:除了“强制成员制、纠察线和暴力以外,有些工会还运用一些积极的选择行激励;他们为参加工会的人提供非集体的收益,而不参加的人则得不到这些收益。”这些收益包括保险、福利、资深惯例等。然而在所有这些当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强制入会制和强制的纠察线才是工会成员的来源。现在强制入会制已经成为一般性的规则。”

在分析马克思的国家和阶级理论时,奥尔森教授把国家和阶级当作集团的特殊形态,指出马克思认识到了国家以内,阶级之间的利益差别,但他关于社会阶级的理论与其假设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理性、自私的行为不相一致。

奥尔森教授重点分析了压力集团之中集体行动的逻辑。主张压力集团理论的学者多数都认为压力集团一般能相互制约,从而保证最终结果不会特别有利于社会的某一成员而对其他成员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他以多元论政治哲学为背景,分析了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康芒斯、现代压力集团理论代表人物本特利、拉瑟姆、杜鲁门的观点。从中考察了他们理论的缺陷,明确他们各自理论中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从而点明集体行动理论的实质。

首先,康芒斯认为各个集团之间的不公平结果不是由于市场机制本身所带来的,而是由于集团自身议价能力悬殊的结果。压力集团是实现公平合理经济秩序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从这点来说,集团利益较个人利益更为重要。拉瑟姆受多元论的影响,与康芒斯持同一观点,认为集体利益最重要,个人利益是第二位的。本特利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他认为财富是社会划分集团的本源。个体利益的思想是不值一提的,而所有的集团利益均从属于仅为国家或社会一个组成部分的集团。他根据集团之间的相互冲突来定义集团,认为集团压力的结果是政府政策方向的一种并且是仅有的一种决定因素。而且是最公平合理的一种因素。最后,杜鲁门教授是在建立一种变形的社团社会学理论,用以表明有组织的有效集团压力会在必要时出现。“当社会变得更为复杂,其集团需求更多、变化更大时,便会自然而然地另外形成一些社团来稳定社会中各种集团关系。”且这种集团均衡一般是公正的、合适的。

针对以上观点,奥尔森教授指出社会中各集团之间的结局并不对称,较小的集团常常能够战胜较大的集团。像无政府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在不存在强制性国家的情况下会产生一种富于创造性的实体是一种“失望无助的怪论”。由此可见,在奥尔森教授的集体行动理论当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能被抹杀的,同时,大小集团之间的区别是质的差异,只有外部的强制力才是改善大集团行动的关键所在。集体行动理论的实质即个体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博弈。

四、“集体行动的逻辑”的影响及意义

奥尔森教授“集体行动逻辑”的理论,在方法论上坚持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使用了泛经济学方法。对集体行动逻辑的推演,以经济认为基本假设,从理性人出发,分析政治中的个人、集团和政府(国家)。通过推出集体行为的分化倾向,在国别研究和比较分析中,从新的视角探讨历史上国家兴衰的原因。奥尔森在集团理论中关注个人和集团处于经济利益动机的活动导致的政治结果,以制度为集团活动的框架,认为集团政治的弊病根源于政治制度,提供了政治研究的新路径。奥尔森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出发点,专注于经济、社会和政治中的集团行为,对集团进行经济学分析和博弈分析,抓住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对团体行为的看法,并把政治、经济之间的关系研究引向深入。

[1]美,曼瑟尔.奥尔森,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4

[2]徐大同.当代西方政治思潮——20世纪70年代以来[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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