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型硕士培养管理特色研究
2016-03-01湖南大学建筑学院湖南省长沙市410082
龙 玲(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410082)
建筑学专业型硕士培养管理特色研究
龙 玲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410082)
建筑学专业型学位不同于一般的专业学位,它必须集科研与学术、应用与实践一体,其成果体现其专业型学位的特殊性。本文通过对我院建筑学专业型硕士近五年培养管理方面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研究生教育质量现状、分析制约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影响因素,最后提出建议,旨在为各建筑院校培养有特色的专业型硕士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专业型学位的涵义
一般意义上的专业型学位指有专门职业要求的研究生教育学位,区别于侧重理论和研究的学术型学位,主要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所以专业学位是专业领域所授学位的统称,如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因此,专业学位的最大特点是有特定的职业背景,而不是从事学术研究,如会计、教师、律师、工程师等。
二、国外专业型学位培养特点
西方很多国家在专业学位教育上起步较早,且发展很快。例如美国是世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二战后美国专业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规模不断扩大,种类不断增加,已经成为美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与学术性研究生学位层次对应,也分为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两个层次。在博士研究生层次,全美有500多个学科领域可授予博士学位,除传统的哲学博士(PHD)以外,有56种博士专业学位,10种第一职业学位。在硕士层次,专业性硕士学位种类众多,其中,建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图书馆科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科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专业硕士培养规模非常大。到90年代,美国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比例已占整个硕士学位获得者人数的55%以上。哈佛大学2001-2002年度授予学位总数为6791 个,其中学术性学位2438个,占36%,专业性学位4353 个,占64%。随着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然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春天,也必然会在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三、我国专业型学位设置
我国的专业型学位设置起步较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0年10月召开,首次批准我国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为了拓展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规格,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1991年以来,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不同行业背景、不同类型、不同规格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专业学位(学士、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MEA)、 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等专业学位。至2013年,己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举的专业学位体系。可以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我院建筑学专业型学位设置情况
我院建筑学专业自从于1996年通过了教育部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以后,本科与硕士毕业生均获准颁发建筑学专业学位。故专业学位是本专业的特色,也是其毕业生在本学科领域就业的优势。鉴于这一特殊性,并参照同类院校的做法,本专业型学位不同于一般两年学制的专业学位,短学制并不利于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故本院规定建筑学专硕学制定为三年。通过三年的理论与实践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才能授予建筑学专业学位。
五、培养特色与目标。
我院建筑学二级学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培养研究生40年有余,而主要教学经验的积累是“文革”后重新招生后的30年,在办学指导思想及培养规格上顺应市场需求与时俱进,并依托土木、环境、人文社科学科群所形成的综合办学平台,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论,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地域文化,培养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设计创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专门知识达到一定广度和深度,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具备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专门技术人才。
1.培养方案每四年重新论证与修订
我院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在40多年的绵延办学中结合国家的建设需要及教学改革的发展,通过多次论证与修订,历年培养方案是1963年版,1984年版,1989年版,1993年版,1995年版,1998年版、2001年版、2004年版、2007年版和正在执行的2011年版培养方案。这些方案综合反映了本专业的办学思想、培养方法及目标。我院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特色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组建相近学科互动合作平台、实施导师负责制多层次培养、组建多元化的产学研创新实践平台、积极构筑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机制。四大建构相互支撑与完善,做到了理论研究与实践交流相得益彰,为专业型研究生能顺利步入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我院与香港、台湾以及日本、欧美24所大学开展交流合作,其中与台湾东海大学、美国迈阿密大学、美国路易斯安那大学、法国南锡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定期互派学生,通过联合办学、联合培养、暑期工作营、联合课程设计等不同形式的教学与科研交流,为学生搭建了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平台,把与国际接轨落到实处,最终受益的是我们的学生。
2.加强国际交流,国际联合培养
研究生教育面向国际,关注科技发展前沿,积极努力开拓各种途径,扩大对外联系。走出国门与国外同行交流、学习成为我们提升自己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经过努力,我院已与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建立了关系,主要针对研究生开展联合培养,进一步扩大我院研究生的研究视野和学术包容度。
3.校外导师制
我院在研究生培养上,实行校外导师与院内导师联合培养的方式,以此加强学校教育、科研与社会实践的关联,进一步强化硕士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其科研中的社会关注度。
4.学位论文选题、答辩制度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在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答辩等方面我院建立了严格的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通过选题资格论证,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选题答辩小组,选题答辩获得通过才可以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过程。学位论文完成以后,要经过严格的论文答辩,由5位以上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包括校外科研机构专家一名,只有获得半数以上的票数才能通过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委员会的授予学位建议之后,还要报学部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决议通过,才能授予硕士学位。
六、发展现状
1.就业去向
近五年来,我院共培养建筑学专业硕士近500人。他们通过课程学习与参加导师工作室和设计单位的实践,达到专业型硕士学位毕业要求,顺利步入工作岗位。其中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深造的,有从事建筑教育行业的,还有大部分从事设计行业。总之,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出路。
2.存在的问题
从就业去向统计表和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来看,我们的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毕业生大多从事自己的专业,进入一线设计行业,但与三年前的设计水平持平或略有退步趋势,这说明在理论和实践上还不够深入,没有积累。说明学生在校学习不主动,只注重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相关课程,而并没有进行相关课题的深入研究。
知识结构与层次缺乏衔接。在打好专业基础的同时,应尽可能多地涉猎其他领域的知识,拓宽知识领域,使自己的知识多元化。
3.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强;基础不牢固,虽然也可以出成果,但从长远看,后劲不足等等。
上述缺陷又反映出研究生培养体系中的不足之处,例如专业领域课程局限,交叉学科课程缺乏,科研机构提供学生锻炼的机会太少等等。造成这些弊端的原因在于:一、学生压力较大,难以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其它等方面的知识;二、研究生大多来自本专业,但对于与本专业相交叉学科的基础知识了解甚少。另外生源质量也是要考虑的因素。生源质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在入学选拔阶段,应把考生的学术研究态度、专业发展潜能作为选拔研究生的第一标准。从国际研究生教育来看,欧洲注重申请者的研究能力,而我国的建筑院校还是停留在应用与实践的原点,所以提高研究生的研究生能力势在必行。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能力是本学科目前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筑学院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向以国家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方针为准绳,坚持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其基本思想是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通过开展科研项目,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院培养的专业型研究生,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有机结合,使获得者掌握扎实的建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思维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熟悉建筑学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本专业学子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研、教学及工程设计能力的建筑学专业高级人才。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和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大力扶持和积极引导的发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