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核心期刊”评选看学术期刊评价改革
2016-03-01张爱华
张爱华
(《教育导刊》杂志社,广东 广州 510055)
从“核心期刊”评选看学术期刊评价改革
张爱华
(《教育导刊》杂志社,广东广州510055)
当前,各种“核心期刊”评选已走向异化。许多“核心期刊”评价标准不仅与学术期刊的宗旨和功能背道而驰,而且滋生了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学术期刊首先是一种出版物,有其自身的办刊宗旨、功能定位及媒体的社会责任。改革学术期刊评价标准,应实施“综合治理”,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制定学术期刊的评价标准;既要重视各类研究机构研制的期刊学术影响力评估成果,也要对学术期刊在编辑出版标准化、学术规范化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学术期刊评价标准;核心期刊;第三方评价机构;学术期刊评价改革
当前,各类“核心期刊”评价指标在学术期刊评价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对学术期刊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评选已逐步走向异化,许多学术期刊已被这些“核心期刊”评选标准所“绑架”。每到“核心期刊”评选之时,“评核”成为各期刊尤其是学术期刊如临大敌之事——现版的“核心期刊”如履薄冰地为“保核”而战;曾经的“核心期刊”为重新“返核”而战;尚不是“核心期刊”的则千方百计地为“冲核”而战。这种不正常的期刊行为已经超出了学术期刊本身的关注点,严重影响到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评价学术期刊既要重视各类研究机构研制的期刊学术影响力评估成果,也要对学术期刊在编辑出版标准化、学术规范化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基于此,笔者结合期刊实践谈谈对当前我国学术期刊评价改革的一些思考。
一、“核心期刊”评选及其异化
20世纪30年代,英国文献学家布拉德福(B.C.Bradford)首先提出了“核心期刊”的概念。他从文献计量的角度,按照和论文数量与之相等的几个相继区域,将密度最大的核心区域的期刊称为“核心期刊”。[1]“核心期刊”进入我国则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首先在科技界开始引入,到90年代逐步推广到人文社会科学界。在此过程中,“相比西方国家,我国人文社科期刊评价的发展有很大不同,在艰难的蜕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大主流阵营’‘两套评价思路’,即政府部门基于质量评估的人文社科期刊评奖体系和专业学术评价机构基于文献计量理论与专家意见的人文社科期刊评价体系”。[2]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核心期刊”的概念并不统一。按照《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4年版)主编姜晓辉对“核心期刊”的定义,是指“某学科(或某领域)的核心期刊,是指那些发表该学科(或该领域)论文较多、使用率(含被引率、摘转率和流通率)较高、学术影响较大的期刊”。[1]从实践来看,这一定义只是对“核心期刊”的通俗表述,具体的评选标准往往涉及诸多复杂的指标体系,与今天的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标准相比已有很大的差异。
在当前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标准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研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二是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研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三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研制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四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研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CASS);五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研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六是清华大学图书馆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中国学术期刊综合引证报告》(CAJCCR)。其中,尤以“北大核心”和“CSSCI”影响力最大。
客观而言,“核心期刊”评选曾经对推动我国期刊尤其是学术期刊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作为一种学术评价标准,各类由第三方机构研究编制的“核心期刊”评选标准在早期为推动我国学术期刊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起到了学术引领和工具借鉴的作用,为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然而,物极必反,各类“核心期刊”评选及其标准在运作中的异化,已经开始“从一种‘学术参考工具’变异成极具刚性的‘学术评价标准’”,[3]带来了学术期刊发展的功利主义倾向和学术浮躁,甚至滋生了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日益为社会各界所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心期刊”评价标准已成为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障碍
当前,各类“核心期刊”评选结果直接影响到学术期刊的生存和发展。一个学术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直接影响到学术期刊的经费来源、优质稿源的流向、读者群的稳固度、学术期刊的社会影响力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许多学术期刊评上或没评上“核心期刊”的真实写照。这些可能是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机构所始料未及的。在办刊实践中,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标准已无形中深刻地影响了学术期刊的经营和运作。由于“核心期刊”评选标准已成为学术成果评价的重要标准,在某些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对学术期刊而言,能否评上“核心期刊”自然就成为决定自身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为“评核”而办刊成为当前学术期刊界一种不正常的普遍现象。
(二)“核心期刊”评价标准与学术期刊的功能发挥背道而驰
许多学术期刊为了“评核”,开始改变期刊定位,以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标准为指针,积极向它们靠拢。以“北大核心”为例,这些评选指标每一版都有所变化,而且逐年增加,如1992年版评定采用载文量、文摘量、被索引量、被指引量等4个指标,到了2011年版则采用了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他引量、被摘率、影响因子、获奖或被重要的检索工具收录、基金论文比、web下载量等9个评价指标。[4]可以看出,这些指标很多并非学术期刊自身所能左右,与学术期刊质量追求本身也没有直接关系,与学术期刊的宗旨、定位和功能发挥更是背道而驰。对于学术期刊来说,追求学术影响力是其应有之义,但学术期刊首先还是一种出版物,因此在编辑出版、媒体责任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也应该引入相应的考量指标。
(三)“核心期刊”评价标准滋生了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
片面追求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带来了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由于很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造成了“核心期刊”评选标准在实践应用中的异化,出现了许多学术期刊为“影响因子”而造假的现象。许多学术期刊为提高本刊的“影响因子”,私下互相引用,订立“引用同盟”,有些甚至规定,作者必须在论文中引用该刊已发表的论文才接受投稿和发表。而收取版面费,则是许多“核心期刊”的“公开的秘密”。在这种形势下,许多学术期刊沦为高校教师、研究生和研究机构人员发表论文的机器,办刊之路越走越窄,读者关注度越来越低,与一线教师的现实需求的距离越来越大。
二、对学术期刊评价改革的思考
当前,我国学术期刊评价的现实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政府严重缺位,学术期刊界集体无声,学界、业界万般无奈,第三方垄断张扬。要改变当前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学术期刊评价改革势在必行。
(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有所作为
从当前的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机构来看,它们大多为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其评选行为更多是一种民间行为,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严重缺位,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也许有人会认为,政府介入期刊尤其是学术期刊评选是一种越位行为。其实不然,关键在于相关管理部门如何作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学术期刊评价标准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2001年起调动全国期刊界的智慧和力量,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中国期刊方阵”,以推动我国期刊出版事业的发展,并为此制订了《建设“中国期刊方阵”工作方案》。这一宝塔形的“中国期刊方阵”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双效”期刊,第二个层面是“双百”期刊,第三个层面是“双奖”期刊,第四个层面是“双高”期刊。[5]这些评选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指针性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各类期刊的发展。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就明确提出:“通过建立国家级学术水平及学术标准的评价体系、构建国家重点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数字化平台、实施国家重点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品牌工程等措施,加大对重点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的支持力度。”[6]2011年颁布的《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也提出要建设“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建立学术期刊科学遴选和培育机制,重点支持代表我国学术水平、具备国际办刊能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学术期刊发展。培育20种国际一流学术水平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学术期刊,推动我国学术期刊整体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7]可见,政府不仅应该在加大对学术期刊资金投入方面有所作为,在建设中国特色的学术期刊建设标准方面也应积极作为。除了开展国家层面的学术期刊评选活动和制定期刊评选标准外,还要在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和方面有所作为。相反,以支持学术自由为幌子而缺位,导致学术期刊发展乱象,则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的体现。
(二)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从当前各类“核心期刊”评选机构来看,它们大多是第三方机构,但是,这里的“第三方机构”与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相距甚远。什么是第三方机构?中科院院士唐守正在谈科技评价时认为:“作为科技评价的第三方,首先,应该是具备法人资质的实体,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甚至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其次,第三方应有学术权威性,得到领域内一定程度的认可;再次,第三方机构应有相应的人才,可以集中领域内最主要的专家。”[8]然而,实践证明,单一的科研机构研制的评价标准难以保证其客观公正性。笔者认为,学术期刊评价标准制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种代表性主要体现在其组成机构和人员的多元化:一是相对独立的各研究机构代表,他们在学术资源和信息处理方面占有优势;二是学术期刊的代表,作为学术成果走向市场的第一“把关人”,学术期刊参与评价标准制定对于引领学术导向具有突出意义;三是学术界代表,他们在学术资源占有和成果鉴定方面具有权威性;四是业界的代表,这一点长期以来遭到忽视,学术成果要走向市场,需要回归实践,服务实践,他们的参与对于推动学术期刊重视读者具有导向作用;五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代表,具体的主管部门由具体的学术期刊性质决定,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各地新闻出版广电局尤其要发挥积极作用,他们的参与对于学术期刊的政策引导和规范扶持具有积极作用。这种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或由本行业的权威期刊牵头成立,或由本领域知名专家或科研机构牵头成立。
(三)学术期刊界在联系学界和业界开展行业评定和标准制定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
学术期刊是学术成果走向市场的第一“把关人”,作为学术期刊评价的应然主体,许多学术期刊在期刊评价标准建设方面显得无能为力。一方面,学术期刊在关系到自身发展的评价标准建设方面难以作为,许多学术期刊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缺乏统一的“发声”工具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例如,笔者参加过多届教育理论刊物年会,在会上,与会的各学术期刊对当前的学术期刊评选乱象多有微词,并试图联合起来对这种现象进行抵制。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相关的机构和机制一直难以建立。另一方面,学术期刊完全被各种第三方的评价标准所“绑架”,只能被动地接受和“适应”。其实,作为学术期刊评价的应然主体,学术期刊是有所作为的。一是学术期刊可以借鉴这些“核心期刊”评选标准中的积极因素,努力提高自身的办刊质量;二是学术期刊要立足本行业、本专业,加强与业界和学界的联系,牢记自身的办刊宗旨和定位,努力践行实践功能,引领学术导向,打造学术品牌,积极服务基层,而这个基层就是学术期刊定位基础上明确的读者群。对于学术期刊而言,要在引领学术导向、指导科研实践、促进学术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学术期刊应发挥行业评定的作用,可以由本行业权威、知名学术期刊牵头发起成立学术期刊评价委员会之类的行业组织,广泛吸纳各方社会力量,占据学术期刊评价高地,主动发出自己的声音。
(四)构建学术期刊评价体系要实施“综合治理”
如何科学地评价学术期刊?这就需要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实施“综合治理”,以打破当前各类“核心期刊”评选的垄断地位,回归学术期刊评价的正常轨道。
当前,我国学术期刊的评价机制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的质检和期刊评级;二是各种第三方评价机构研制的期刊影响力评估报告。从实践来看,这两方面的期刊评价是脱节的,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一方面,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更多地侧重于对学术期刊的办刊行为的规范和监管,而第三方评价机构更多地侧重于对学术期刊所刊发论文的质量及其学术影响力的评估。应该说,双方各有侧重,对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两者缺乏有机整合。当前的现状是,各类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学术期刊评价中掌握了评价的话语权,俨然已成为一种“话语霸权”。
学术期刊评价究竟应该依据怎样的标准?尹玉吉曾经在《光明日报》上撰文指出,学术期刊评价除了要从刊载的论文水平着眼,还应加大力气对学术期刊的内在机制进行奖评。这些内在机制包括:学术期刊编辑部独自享有的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程度;编辑人员在文稿修改中的作用大小情况,也就是编辑部培养作者的情况,还包括作者对编辑部的满意度等;编辑部门在出版标准化、学术规范化等方面与国际社会接轨的情况;学术期刊编辑部在出版规范方面、编辑技巧的情况;执行国家著作权法等法规的情况;版面设计和期刊风格等情况;编辑人员对出版规律和编辑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程度等。[9]这种思考对我们科学评价学术期刊具有启示意义。学术期刊首先是一种出版物,有其自身的办刊宗旨、功能定位及媒体的社会责任。在综合评价学术期刊时,既要考量其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也要考量其社会责任和社会影响。两者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并不矛盾。
因此,构建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从学术期刊评价的组织机构来看,应成立由相对独立的各研究机构代表、学术期刊界的代表、学界业界代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第三方期刊评价机构,共同制定学术期刊评价标准,定期对学术期刊进行评价。在这种第三方期刊评价机构中,尤其要发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学术期刊界和各独立的研究机构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其二,对于具体的学术期刊评价标准,既要重视各类研究机构研制的学术期刊的学术影响力评估报告成果,也要对学术期刊在编辑出版标准化、学术规范化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学术期刊的评价乱象,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学术期刊第三方评价机构无疑是一种可行策略。由这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国学术期刊进行综合评价,制定学术期刊评价标准,定期对学术期刊进行评价,才能使学术期刊评价真正能够在促进学术繁荣和学术期刊自身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邢东田.怎样看待“核心期刊”——访《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主编姜晓辉先生[EB/OL].http://www.acriticism. org/article.asp?Newsid=5579&type=1008,2004-10-14.
[2]郭君平,荆林波.中国人文社科期刊评价的变迁、问题及优化路径[J].情报杂志,2016(1):68-73.
[3]曹建文.核心期刊不应成为学术研究的唯一标准[N].光明日报,2009-05-14(5).
[4]朱强,蔡蓉华,何峻.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20.
[5]中国期刊方阵[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655841. htm?fr=wordsearch.
[6]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EB/OL].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news/1663/103393.shtml,2012-08-03.
[7]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EB/OL].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
[8]潘希.唐守正院士:科技评价应引入第三方[N].中国科学报,2012-04-18(A1).
[9]尹玉吉.如何评价我国学术期刊[N].光明日报,2005-08-25(9).
G237.5
A
1674-8883(2016)09-0267-03
张爱华(1972—),男,湖北嘉鱼人,文学(新闻学)硕士,毕业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育导刊》杂志社编辑,编辑部副主任、副主编,研究方向:基础教育,编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