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重视的课外功夫
2016-02-29程荫
程荫
记得从小学开始,经常英语考试成绩年级领先,于是就常有父母的同事或者同学们问我,学好英语有什么窍门没有。说实话,一时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一方面,我不觉得自己的英语多么出色,另一方面,我也没有仔细想过,在过往的英语学习过程中,有哪些所谓的经验可以总结。可平心而论,英语学习于我,倒的确是一件赏心悦目、发自内心喜爱的事情。正是由于这份喜爱,使得我在课外与英语进行了大量的亲密接触。中国有句古话,叫“功夫在诗外”,我想,我的英语学习,应该更多得益于“功夫在课外”吧!
初识英语,是从墙角上挂着的五颜六色的英语字母开始的。我懵懵懂懂地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被爸爸妈妈领着学读英语字母,3岁开始上幼儿园时,他们利用接送我的走路时间,尝试教我最简单的句子。依稀还有一点印象,爸爸会问我,“What is this?”我说,“This is a bus.”“Do you like a bus?”“Yes,I do.”就是这样的一个个小练习,串起了我最早英语学习的记忆。记得那时学的都是这类最最简单的对话,小孩子记忆好,又常有奖励,我对英语就这样建立起了最初的“兴趣”。
我家里比较民主,从不限制我的意见表达。所以,我可能会比其他的同学胆子大一点。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因为起步早,我的词汇量已经比初学英语的同班同学多很多了。那时有一件事情记得很清楚:有次英语课上,我的英文老师有一个词读音不对,我当时站出来指正,老师不认可,让我坐下。我记得当时特别不服气,明明我学的时候听录音是“/ai/”的读法,老师读错了,怎么能不承认呢?第二天上课,老师当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我,说回去查了字典,的确是我说的对,并向全班同学纠正了自己的发音。这件事让我很长时间都自得不已,也客观上让我产生了在英语上争强好胜、甚至想超过老师的心理。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和其他大多数同学一样,妈妈给我报了课外英语兴趣班,学习比较简单的英语教材,在英语班里,我同样会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若是英语学习有什么诀窍的话,我觉得在与英语最初的结缘过程中,老师和家长给我的莫大的自信很重要。这种自信一直有力地支撑着我对英语的孜孜学习,伴随我走到现在,走到今天。
如果说,“自信心”是学好英语的第一块基石的话,“喜爱”便是第二块了。人们常说,爱好是最好的老师。延续了幼儿时期的“兴趣”,小学阶段的“自信心”,到了初中,英语学习已经逐渐变成了我的一个爱好并占用了我很多业余时间。初中开始,我尽可能地多读英文原版书,实在看不懂,就借助字典。每一块细碎的时间里,我往往都流连在《Wuthering Heights》(《呼啸山庄》)、《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Oliver Twist》(《雾都孤儿》)、《A Tale of Two Cities》(《双城记》)等世界名著里。在这些书中,我真正领略到了英文作品作为一种文学艺术,而不仅仅是语言工具的魅力,见识了欧美国家的文学大师们如何用这种语言精准地表意,生动地达情。从那时起,英语对我来说便已不再是一门普通的学科,而是一种具有美感的艺术。除了这些英文原版书,我还订阅了一些英文杂志与散文集以供闲暇时阅读。这些书籍的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锻炼了我的英语阅读理解能力,也大大增加了我的词汇量。
除了阅读书籍,我还爱上了看英文原声电视剧,从《神探夏洛克》到《迷失》……我喜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智勇和他快速的语言反应,几乎每集都看几遍。引人入胜的剧情是必须看的,但更多的是,我在揣摩主人公日常的用语和发音。我有一个窍门,就是他们的某一段对话片段,某一段剧情,我常常会反复观看,用心体会对白中语句的巧妙与灵活。先听语言,然后再看下面的字幕翻译,然后两者比对,不清楚的再用工具书来查。所以我看剧,会比较慢,但得到的却往往比戏剧本身的剧情多得多。
同时,我也非常喜欢听英文流行歌曲。我十分喜爱Taylor Swift 、Ed Sheeran等英美流行歌手。在他们的音乐中,我学习到了最常用、最流行、最“接地气”,却也是最为鲜活的英语表达。而且一遍遍反复地听加深了我对这些表达的印象,直到熟悉得能脱口而出。观看英美电视剧与听英文歌曲使英文在我的世界中“活”了起来,它不再是教材、习题册中死气沉沉的教条,而变成了有着鲜活的脉搏的灵动的语言文学。
语言学习是耗时间的,仅有自信和热爱,还远远不够。我的体会是,学英语,说到底,没有任何捷径可言,它一定是水到渠成的过程,一定是铁杵磨成针的过程。还记得初二那年暑假,我没有出去玩,因缘巧合,爸爸帮我介绍了两位美国教师,我的暑假就是跟两位美国外教一起度过的。在那之前,英文对于我来说,还仅仅用于抑扬顿挫、字正腔圆地朗读课文,可一旦放下书本,仅凭借自己发挥去表达,我便会紧张到不敢发声。而这次口语实践的暑假,打破了我的羞涩,让我终于敢于张嘴说英语了。甚至,同外国人用英语交流也不害怕了。有一年夏天,我在北京南锣鼓巷的民宿遇到了一位来自澳大利亚的年轻人。他只身来到语言不通的中国旅游,正在为订房间的事情与旅店的接待员拼命地比比划划。见此,我便上前去为他们充当翻译,并很顺利地帮他定到了房间,还因此与那位澳洲年轻人相识,为他的旅行指路。后来,他特意发来邮件感谢我的帮助。他说,多亏了有我,为他的北京之旅减少了许多麻烦。
纸上得来终觉浅,多年的英语学习,让我对这个遥远的岛国充满了好奇:我很想亲眼看看《唐顿庄园》中的大农场是什么样子,很想到福尔摩斯家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像剧中那样的邋遢,我也想去亲眼看看古老的大本钟,看看康桥上的杨柳……终于,去年夏天,妈妈带我完成了这个愿望,在飞跃了8500公里后,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雾都伦敦……英国之行,开阔了我的眼界,使我深入体会了这种语言背后的历史与文化,像是为舞台剧增加了背景,为歌曲增添了伴奏,我对英语这门学科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形象的了解与体悟。
毋庸讳言,英语学习,每次考试的分数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标准,甚至对于学生来讲,是一个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但我觉得要想真正学好英语,更应该超出课本的知识范畴和视野,真正把自己代入到英语的环境中去,用英语的思维去说话和写作,去了解英国的历史和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学得到真正的纯正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