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青少年,“特色普法”助力法治文化传播
——“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启示
2016-02-28
□本刊记者 戴 欣
聚焦青少年,“特色普法”助力法治文化传播
——“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启示
□本刊记者 戴 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遇事寻求法律保护、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
近年来,我省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对青少年学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由海南省普法办主办、省司法厅创作的“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就是专业单位出手进行法治文化传播的一次大胆尝试。巡演以一台情景剧组合的“特色普法”舞台表演,采用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内容,寓教于乐地将发生在青少年身边,密切反映他们学习、生活、家庭中的典型案例为原型创作的内容,通过强烈的剧情冲突和矛盾吸引与感染观众,以触目惊心的画面展示了青少年教育中突出的现象和问题,使广大青少年在观赏的气氛中学法、在互动中学法、从现实中学法,成为了海南省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重头戏。演出200多场,海南省内约有40多万中(职教)学生观看了演出,起到了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启发和法治文化传播作用。
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一抹亮色
一直以来,如何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海南省“六五”普法活动的特色招牌,“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的演出就像海南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一抹亮色,博得了教育系统和各界的关注和赞许。
毋庸讳言,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干部、群众,还是在校师生,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的各种现象和行动并非鲜见。只有采取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从小形成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价值,使之成为学生内心的崇高坚守,才能使青少年在生活、学习、成长中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个体的“自觉”。无疑,“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的演出,对我省法治文化的有效传播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什么是法治文化?所谓文化即是人化,是关系到每个人生活的方式和习惯,那是得到一个民族认同的标识和符号,是一个民族的根和魂;而法治文化则是将法律内容内化于心的尊法生活、外化于行的守法举止。从小养成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的一种内心的崇尚坚守,进而在生活和学习成长中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形成“自律”,只有突出法治阵地和载体的建设,才会达到效果,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应该说“主力在各界、引导在政府、供给在专业人士、普及在学校”。“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的演出,全剧含8个小剧目,演出时长约90分钟,自2013年推出以来,以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具有丰富的感染力得到了在校学生的普遍欢迎,使广大中小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到了学法、讲法、用法的重要性,有效地普及了法律知识。
只有适合的法育,才会取得成效
“不要去!”、“打架会坐牢的!”舞台上正在上演的情景剧《阿海的哥们》让台下观众的心都揪起来了。阿海讲哥儿们义气,硬是要去为好弟兄打抱不平,不分青红皂白地要与“对手”争个高低,于是,看急了的观众发出一片劝阻声。
青少年,正处在一个尴尬的年龄段,既有对未知世界的好奇渴望,又有涉世未深的懵懂稚嫩,本身“血气方刚”,原应“戒之在斗”,但总是有青春的浮躁冲动,往往容易为了讲义气参与打架斗殴,当舞台上的中学生犹豫是否去帮哥们儿打架时,观众席里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劝阻的声音,“不要去!”、“打架会坐牢!”,《阿海的哥们》就是利用少年爱冲动,把阿海拖进打架斗殴酿悲剧、共同犯罪后悔晚矣的泥潭的。
由海南省司法厅警官艺术团编排的这场以普法教育为核心的巡演由8个情景剧《阿海的哥儿们》、《力度教育》、《梦幻网吧》、《毒魔》、《迷失》、《阿丽的生日》、《我想有个家》和《家访》组成。剧中角色原型均产生于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的现实案例,涉及学生逃课、辍学、早恋、忤逆、斗殴、偷窃等问题。将这些发生在学生和家长身边的事进行艺术加工和创造处理后展演,旨在引发学生和家长,以及教育工作者的警醒和反思:家长和老师不能因忙而疏于关注孩子行为,要关注孩子日常交往什么人、有没有按时上下学、会不会常翘课打游戏;要防范孩子结交有不良行为的人,沉溺于网络游戏中不能自制,时常撒谎、偷盗等。警官艺术团演员们的精彩表演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震撼,情景剧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在场的每一位师生和家长,现场时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十几岁正是孩子学习读书、无忧无虑的年龄,在学校有老师的关怀,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但是父母离异让孩子的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一家人的生活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快乐,孩子也从抽烟、喝酒、逃学旷课渐渐沾染上高利贷、吸毒,无人监管的孩子身后跟上了《甩不掉的幽灵》;《力度教育》讲述儿子因学习成绩不好就被父母挥起拳头又打又骂赶出家门,把儿子间接推进网吧,最后导致儿子偷窃抢夺走上犯罪道路;《家访》讲的是父母忙于做生意,一味溺爱,父亲连儿子已经读高中了都不知道;离异的父母互相推脱孩子的养育责任,泪流满面的儿子喊出《我想有个家》的心声;爷爷无止境地溺爱,不惜代价满足《阿丽的生日》,令孩子自私任性,最终走上盗窃道路;为了调查女儿的早恋,妈妈偷看日记、翻看微信,以“为了你好”的名义侵犯隐私,一家人《迷失》在青春期教育的难题中;父母一心忙于工作,对孩子不管不顾,发现孩子早恋时想用暴力干涉,致使孩子离家出走,这样的情形,在200多场巡演中,每次都会出现,一幕幕以真实案例为原型的普法情景剧让广大观众为之动容。
让法治的清风吹进青少年的心怀
对于青少年而言,法律知识浩瀚如海,法律条文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揽收于怀。因此,当下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是要围绕培养信法、守法、知法、用法、拥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格公民这一目标开展。在法律知识的体系中进行内容的精心筛选和有系统的安排。有些核心理念和基本常识需要安排在青少年学习、生活的不同年龄和学段重复强化和加深。青少年熟悉和了解法律知识是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却不是全部。而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意识的培养,不是靠说教来完成的。而且,单纯让孩子背诵“条款”,不如采取直观教育更有效。观看了演出,学生能够亲身体会到,他的权利应得到怎样保护,以及他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当遵守怎样的规则,承担怎样的责任。学生作为学校、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人身权利,以及诸多权利应得到切实的保障。
万宁市第二中学的蔡沙沙同学看完演出后深有感悟:“每一个小品都让我们从中感悟到一些东西,体现了要演绎的价值,发自肺腑地说,这将会是感触很深、无法忘却的演出。”
每场巡演的现场,均有法律专家直面学生答疑解惑。专家王婷认为:孩子之所以有不良行为,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究其根源在于家长和学校没有给予他们适时、恰当的教育与引导,特别是在孩子处于青春期的时候。她指出:“每场演出后与学生互动的均是孩子们充满迷惑,或感觉在生活和学习中最缺失的内容。”、“在孩子的成长中,知礼守法很重要!一旦犯法,一切归零,所谓一百减一等于零。”、“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要与孩子平等相待,多交流、多沟通,引导他们健康、快乐成长。”这些点拨和指导直达观众的心灵,引发大家的共鸣。
巡演互动期间,常有家长踊跃表达观感:做家长的,也是从青少年走过来的,但时常忘记当年自己最讨厌父母采取高压或暴力“教育”,好想与爸妈说说“真正”心里话。可如今自己当了家长,竟重蹈覆辙,还以各种理由“忘记”多陪陪孩子;有时竟不知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在场的专家也举一反三地对家长的问题给予解答,一场演出,不仅加深了受众对法治文化内容的理解,强化了众人对遵纪守法理念的认同,也达到了形成法治氛围、传播法治文化的效果。
让法治之花在心中长开常艳
法治教育是个大系统,“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任何一方出现缺失都可能造成法治教育的“短板”出现。要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和提升精神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重公序民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青少年在整个法治教育中是“重点人群”,也是普法教育的“短板”。怎么补齐“短板”,让青少年法治教育更有针对性,海南省司法厅将法治教育融入“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做了很好的尝试和探索。
2.坚持施教与乐,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趣味性。通过法治情景剧的形式,有感染力地再现了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会带给学生真实的、感同身受的警示,防患于未然。
3.坚持常抓不懈,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持久性。巡演不断更新完善演出内容、编排创新方法和手段,形成传统与现代相呼应的立体交叉宣传体系。这方面还可以开发利用动漫、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中国夯实基础。
4.坚持多向互动、多措并举相结合,突出普法的渗透性。“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逐渐形成了每场演出都设置互动环节,在运用艺术渲染的同时,辅以主持人,或法治工作者,或心理专业人士同观众互动,法律专家当场释疑解惑、现场指导师生或家长的情节。实践证明,现场互动是营造现身说法浓郁氛围的好方式。
总之,法治教育应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注重知行统一,坚持落细落小落头,以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注重学生思辨互动、创新形式,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坚持开展分对象、按要求、有层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将法律与道德建设相融合,成为海南普法的特色品牌,青少年观众反应热烈,往往是“演一场,教育一片”,使我省青少年普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海南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双双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诚然,我们不能期待海南有了“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的普法品牌,有了“一校一章程”建设,有了“《新教育》—新法苑”专栏印制,有了学校的法治校本课程开设就能培育出学生自觉守法、遇事尊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但,只要师生头脑中都装有法治意识,校校都重视青少年法治行为的养成,就一定有助于法治文化的传播与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