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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人之谜
——人的定义的解构与重构

2016-02-28韩东屏

新闻与传播评论 2016年6期
关键词:造物定义工具

韩东屏



破解人之谜
——人的定义的解构与重构

韩东屏

人是什么?这个问题事关人的自我认知和人文社会诸学科的立论起点,故论者甚多。从古至今积累起来的各种不同回答,最终可以归结为十种。经反思,有四种是错的,有四种存在片面性,有一种如果不说属于片面,就属于意思混乱,并且也不好运用。还有一种,除了也不好运用之外,还不好解释。这就说明,我们需要重构人的定义。重构一个经得起推敲的人的定义应注意满足三点要求。据此立说,人是凭自造物而生存发展的活动者。这个定义,由于揭示的是人的整体特性,不仅可以避免以往定义的缺失与弊端,而且可与人的起源、历代状况乃至宿命相吻合,并可用于推断人类诞生的时间。同时,也能用于解释人的个人特性即个性以及个人作为人的确证和价值。

人的定义; 人的整体特性; 人的个性; 人之于动物; 自造物; 活动者

人是什么?这是一个极其诱人也异常恼人的问题。说其诱人,在于人作为人自然非常想知道自己是什么,本质何在;说其恼人,则在于这个看似十分简单的问题其实一点儿都不简单,至今也没能形成一个可以得到普遍认同的回答。

这个问题还极其重要。如果人类连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无法确定自己在宇宙和万物中的地位,从而也无法确定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使命,甚至不配为人。这就难怪有守在路旁的怪兽斯克芬斯,会把答错了“人之谜”的行人吃掉。此外,如果我们不知道人是什么,也就很难正确把握人的本质,从而使所有以人为对象或与人相关的人文社会诸学科,在各自建构学科理论的逻辑起点亦即人性起点上,就师出无名,进退失据。

当然,斯克芬斯只是神话,不足为信,但问题本身的重要性绝非虚构。这就启示我们,不管问题本身如何艰难,仍有必要继续对问题的回答作新的尝试。而本文的尝试,将从反思前人的回答开始。这不仅在于它们是已有的基础,更在于发现它们山重水复的迷失,或许正是柳暗花明的开始。

一、关于人的既有定义

人类对自身的追问至少在2000多年前就开始了,古希腊太阳神神庙上的神谕“认识你自己”就是明证。从那时起,人们对此问题已经给出了许许多多各不相同的回答,最终可以归结为以下10种。

其一是用神创定义人,说人是神的创造物。这主要是早期神话和基督教神学的观点。根据基督教《圣经》的创世教义,创造了万物的上帝在创世纪的第六天,又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类,并让人类管理地上的万物和走兽。

其二是用理性定义人,说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个观点历史最悠久,也最具影响力,至今还经常有人运用。一直以来,人们都是将这个观点归于亚里士多德,但他其实只有可用于证明这个观点的说法:“理性实为人类所独有。”*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85页。据卡西尔研究,以理性界说人类的观点在苏格拉底那里已有,“我们可以概括苏格拉底的思想说,他把人定义为:人是一个对理性问题能给予理性回答的存在物”*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9页。。以理性界说人的方式,在2000多年前的中国也有。荀子说:“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持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荀子·非相》)这里的辨,实际上就是指理性思辨能力。

其三是用政治定义人,说人是政治动物。这个观点才是亚里士多德首创。在他看来,“人类生来就有合群的性情,所以能不期而共趋于这样高级(政治)的组合”*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9页。,所以,“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7页。。巧的是荀子同样也有类似见解,他在比较人和动物时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这里的“群”,不是指动物的自然群,而是指被人有意识地组织起来的政治社会。由于亚里士多德的所谓“高级政治组合”,其实就是指城邦之类的人类社会,因而后人又有“人是社会动物”的说法。

其四是用语言定义人,说人是语言动物。以语言符号为人类标志的观点,大致也是源自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在各种动物中,独有人类具备言语的机能。”*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8页。而海德格尔关于语言是人存在的家的观点似乎也有此意,卡西尔更是直言“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第34页。。尽管现代的动物考察研究已经证明了动物也有语言,能与同类交流并分享信息,但在当代还是有人类学家坚持认为,“只有人类是唯一可以使用语言符号进行交流的生物”,并特意对语言符号概念做了一个只能为人所有的解释:“是一个将人造符号用语法联系起来的系统,能够创造出无限的准确话语。”*大卫·克里斯蒂安:《极简人类史——从宇宙大爆炸到21世纪》,王睿译,中信出版社2006年,第53页。

其五是用道德定义人,说人是道德动物。这个观点是从中国古代儒家的观点推出来的。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朱熹说:“人之异于禽兽,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朱子语类》卷五十七)其中,仁、义和尊卑人伦均属道德。

其六,是用工具定义人,说人是工具动物。用工具定义人的思路是在200多年前出现的,并一度成为主流意见,只是具体表述有所不同。据马克思说,富兰克林是用“制造工具的动物”定义人,并对之表示赞赏,说他“对人下了一个正确的定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05页。。恩格斯也据此将在由猿到人的过程中起了决定作用的“真正的劳动”,规定为“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94页。。人之所以制造工具,自然是为了使用工具,因而后来“人是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的动物”的说法成了更常见的表述。但是,当当代的动物学家和人类学家发现猿类动物即黑猩猩和古猿也会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之后,用工具定义人的方式就面临危机,因为这个发现意味着人和动物在工具方面没有质的差异,只有量的不同。为了应对危机,挽救用工具定义人的方式,人类学学者巴托洛缪和伯塞尔就将原定义修改为“人类是不断依靠工具来维持生存的唯一哺乳动物”*陈金桂编译:《猿猴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11页。,意为动物虽然也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但只是偶尔的行为,而人则是总在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并必须以此维持自己的生存。哲学学者邓晓芒则是将原定义修改为“人是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的动物”,他提出“携带工具是人跟猿类相区分的一个最重要的界限”,并且,正是因为人要携带工具,才开始直立行走乃至形成语言*邓晓芒:《人类起源新论:从哲学的角度看(上)》,载《湖北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邓晓芒:《人类起源新论:从哲学的角度看(下)》,载《湖北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其七是用精神定义人,说人是精神性动物。在近现代,将精神或某种精神要素作为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性的看法较多。有些来自哲学家,如黑格尔的人是有自我意识的动物,费尔巴哈的人是有思想性感觉的动物,狄尔泰的人以精神文化区别于动物,舍勒的人是唯一有精神趋向的优越存在物;有些来自人类学家,如普列斯纳的人是在精神世界中不断寻找并实现着自己意义的存在,罗特哈克的人的本质是精神活动,兰德曼的人是精神的生物*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0、94~95、200~202、210页。。

其八是用文化定义人,说人是文化的动物。这个观点主要来自文化人类学或文化哲学。由于这里的文化,在很多人那里仅指科学、哲学、道德、文艺、宗教之类的符号化精神产物,所以那些强调人是精神性动物的人类学者,即普列斯纳、罗特哈克和兰德曼,也会同意这种观点并且确实也有与之相类似的说法,如兰德曼也说“人是创造文化和使用文化的人”。与之不同,施忠连是将文化理解为“人所创造的一切”*施忠连:《文化的生物——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8年,第6页。,并在这个前提下说:“只有把人看作是文化的生物,才能真正深刻地把握人的类特性。”*施忠连:《文化的生物——人》,第8页。这就说明,人是文化的动物这个定义中的文化,存在着广义和狭义的两种解释,前者包括一切人类创造物,后者仅指人类的精神产品。

其九是用生物性的未特定化定义人,说人是未特定化的生物。这是生物人类学家的观点,其肇始者为格伦,同时也是主要代表。他认为,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是未特定化。动物是特定化的,其感官适应于每一种特定的生活条件和需要,如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动物特定化的范围就是动物的本能,规定了动物在每种场合下的活动。相反,人的感官不趋向某个特定的状况,不仅仅指向某个特定对象。由于人未特定化,不能自然而然地生活于自然界,这意味着人是未完成或有先天缺陷的生物,同时也意味着人不被本能所制约,能从事创造和发明。正是由于人的未特定化或未确定性,人才有能力在活动中补偿自己的缺陷,才能超越有足够装备的动物。同时,人才能不为环境所封闭,面向世界开放。这样,人在生物结构上的全部缺陷就得以解决*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第127~128页。。

其十是用自由定义人,说人是自由的动物。虽然明确这样定义人的说法似乎还难得一见,但所有将自由视为人之本性或特性的学者,应该都会赞成这样的定义。这些学者,古有庄子,近有启蒙时代以来的一大批思想家,包括卢梭、康德、马克思、萨特等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推马克思。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提出过一个非常著名的论断:“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就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6页。据此推论,他自己的人类定义就会是:人是自由的有意识的动物,并且这个定义也不妨碍他老年时对富兰克林定义的肯定,因为制造工具正是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

二、解构既有定义

以上关于人的十种不同定义,尽管各有其理,但经认真审视,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

(一) 四种既有的关于人的定义是错误的

首先,神创说的人的定义是错的。这无须多说,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其后越来越多的人类学事实证据表明,人类是由猿进化来的,而非神所造。

其次,人是理性动物的定义是错的。人是有理性,但理性是什么?无论是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荀子,还是后来运用这一定义的人,都从没有给出过一个明白的交代,如此又何以知道动物没有理性?何以能说理性只为人类独有?逻辑推理能力应是理性的一个典型标志,现代动物学家的大量观察和实验表明,动物也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其中一个著名实验是:一只水果在房间里挂着,由于原有的木棍被拿走了,猩猩就用放在地上的毯子将水果撩了下来。舍勒据此推断动物也有实践理性,并说在此范围,猩猩与爱迪生只有量差而无质别*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第136~137页。。应该承认,至少在后一个判断上,舍勒是对的。

与之同理,在语言上,不论有人怎么定义语言符号,人类的语言和动物的语言仍然也是只有量的差异而无质的不同。因为不论手势语言还是声音语言,在动物界里也有,只是没有人类语言高级。所以,将人是语言的动物作为人类定义也是不妥当的。

第四个有错误的定义是生物人类学家的人是未特定化的生物,它的错误在于颠倒了因果关系。事实上,根本不是因为人未特定化才从事创造和发明的,而是因为人总在创造和发明,才逐渐变为未特定化的,即变得不能像动物那样仅仅出于本能就能生存。只要我们不否认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立刻就能明白这一点。古猿作为人类的动物祖先,岂不也是特定化的动物?从古猿到人的过程,岂不就是从特定化到未特定化的过程?而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岂不就是人的发明、创造?

(二) 五种既有的关于人的定义是片面的

政治、道德、精神,的确都可以说是人类独有的东西,因而人是政治动物、人是道德动物、人是精神动物的说法都是对的。同时,退一步讲,如果我们最终也能切实证明理性和语言也是人类独有的,那么说人是理性动物和人是有语言动物也没错。但也正因为它们都是对的,所以无论以其中的哪一个作为人的定义,都存在片面性。这就是,每个说法都只说出了人与动物的一种不同,而不是所有不同或总体性的不同。并且,每个说法也都没有证明,唯有自己所说的那个不同,才是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这显然不符合定义的要求,因为只有能够揭示对象的本质性特点或本质种差的表述,才堪称该对象的定义。否则,“人是两条腿直立行走的无毛哺乳动物”之类的其他说法,也都照样可以成为人的定义。按照定义原则,一个对象的定义都只能有一个,而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定义。这就说明,只要上述所谓人的定义没有哪一个能否定其他,确证自己,就都没有资格号称是人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关于人的说法。

从工具出发的人的定义,同样也存在片面性。因为他们所说的工具,都是狭义工具,仅指用于物质生产的器物。它既不能涵括政治、道德、精神之类,也算不上是人类与动物的本质性区别,因为猿类动物也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虽然后来那两个改进定义,通过强调“不断依靠工具维持生存”和“携带工具”,似乎都找到了人与动物在工具方面的本质不同:前者的不同在于人用工具维生而动物不是,后者的不同在于人携带工具而动物用了就丢。但是,它们还是都不能涵括政治、道德和精神之类的东西,并且还是没法证明,唯有自己的说法才堪称人的定义,其他的说法都不配。

顺便指出,后一个改进定义其实也有谬误。改进者一方面强调“携带工具是人跟猿类相区分的一个最重要的界限”,并且认为直立行走又是携带工具的结果;另一方面在为上一观点举证时又说,考古发现的3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代表露西“已经能够直立行走,是界于猿和人之间的环节”*邓晓芒:《人类起源新论:从哲学的角度看(上)》;邓晓芒:《人类起源新论:从哲学的角度看(下)》。,这就令人非常不解。露西既然已经能够直立行走,那按定义改进者的逻辑,就肯定已是携带工具者。并且,她的很多辈的先祖也必定是携带工具者,否则露西不可能一下子就变得会直立行走并拥有直立行走所需的骨骼。既然如此,露西乃至其多代先祖,根据“携带工具”这个“最重要的界限”来区分,就应该属于人,可为何却又要说其“是界于猿和人之间的环节”?这就说明,那个所谓的区分人跟动物的“最重要的界限”,就是在定义改进者自己那里,也未见得好用。那么,是不是将露西直接改说成是人而非猿与人的中间环节就可以解决这里的悖论?如此,悖论是可解决,却又违背人类学的共识。因为绝大多数人类学者都认为由露西代表的南方古猿是猿而不是人:“露西是一位强壮、肌肉发达的灵长动物,已经能够完全两足行走,……脑容量与黑猩猩相仿,约翰逊和蒂姆-怀特将露西定位为阿法南方古猿,即稍晚的南猿的直系祖先。毫无疑问,他们的划分是正确的。”*布莱恩·费根:《世界史前史》,杨宁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年,第50页。

另外要说,一个好的关于人类的定义,不仅要与人类的起源吻合,而且还要与人类的历代情况相吻合。近现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携带工具去田里劳作的农民越来越少,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都不再携带物质生产工具,甚至是一辈子也从不携带,即便工人也只是在工厂里才拿起工具。可是,若从“人是创造、使用和携带工具的动物”这个定义出发进行判断,岂不是要说这些人都并不是人?

至于以文化定义人的方式,则存在两种情况。如果该类定义中的文化是指狭义文化,那么,尽管它可以涵括人的所有精神创造物,即语言、文字、习俗、道德、政法、科学、哲学、文艺、宗教等等,却还是不能涵括同样由人创造也为人独有的各种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器物,仍然存在概括不全的片面性。如果该定义中的文化是指“人所创造的一切”,虽可避免片面,却又有其他方面的缺点。一个缺点是技术性的。当我们将定义中的文化还原为定义者所说的“人所创造的一切”时,该类定义就变成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无法理解的说法——“人是人所创造的一切的动物”。即便该类定义还可以按照另一种表述还原为“人是创造、使用人所创造的一切的动物”,也同样避免不了荒诞,因为它无疑还是在说:“人是创造人所创造的一切的动物。”另一个缺点是实质性的。这就是,一个合理的人类定义,应该与人的起源相吻合,或者说应蕴含有判断人诞生的标准。因为定义既然只能是对对象的本质性种差的揭示,那么,当某个对象拥有这种本质性种差的时候,势必也同时就是其诞生的时刻。可是,按照人是文化动物的定义来进行判断,人类就要被说成是在古猿第一次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的那一瞬间诞生的。但事实是这样的吗?显然不是。否则,我们就又得承认会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的猿类动物也是人了。

(三) 一种既有的关于人的定义没有应有的解释力

与上述实质性缺点相类似,第十种人类定义,虽然已经将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指认为人的整体特性,而不是某一种特性,但用其推论出的人类定义,还是无法判断人类诞生于何时,甚至哪怕只是给出一个大致的判断也做不到。因为一直以来,我们连“自由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并充满巨大的分歧与争议,又如何能知道人类是在何时具备自由特性的?又如何能断定自由是人所独有而动物所没有的特性?或许就是为了回避自由难以诠释的困境,一些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就干脆只解释整个句子,或者说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指劳动或制造工具的劳动,或者依据马克思的另一句话“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1页。,将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解释为对自然的改造。可是,动物难道没有获取食物的劳动吗?猿类不是也有制造工具的劳动吗?而这些活动乃至蜂的蜂巢、鸟的鸟巢、蚂蚁的地宫、土拨鼠的地洞、海狸鼠用于捕鱼的筑坝,难道都没有形成对自然的改造吗?因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个表述,不仅难以解释得清楚,也难以用它判断人类的起源,而且仅凭它实际上还是无法将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

总之,十种既有的关于人的定义中,四种是错误的;四种存在片面性;有一种如果不说属于片面,至少意思混乱,并且也不好运用;还有一种,除了也不够好运用之外,还不好解释。既有的关于人的定义的缺陷,呼唤人的定义的重构。

三、重构关于人的定义

重构一个不同于以往的人的定义不算难,每个善思者大概都能做到,难的是重构出一个经得起仔细推敲的定义。鉴于以往定义的失误和不足以及对它们的反思,笔者认为,给出经得起推敲的人的定义应该注意满足以下三点。

首先,要沿袭马克思的“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这个思路来给人下定义。这是因为,下定义就是要揭示对象的类特性即种差。由于我们是要揭示人这种有生命且会活动的物种的类特性,那就的确应从确定其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不是别的什么性质入手,并由此将人与其他有生命且会活动的物种区别开来。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要确定的人的生命活动的性质,不仅应该是唯人独有的特殊性,而且还应该属于人的生命活动的整体特性,而不只是某个方面或某个维度的特性,如此才能免除人的定义的片面性和不应有的多元化。

其次,要使所给出的人的定义,既与人类的起源相吻合,也与人在各个时代的状况相吻合,最好还能与人类的整个宿命相吻合。因为定义是揭示对象本质的,必须与对象自始至终相一致。从而一方面能使我们反过来用它判断人类诞生的大致时间;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我们在以它为标准时,反将其他时代的人或其中的某些人,推断为不是人。

最后,鉴于“人”这个概念既指人类也指个人,而且事实上人类和个人也必然在性质上相通,所以,一个经得起推敲的人的定义,应该不仅能用于揭示或解释人的类特性,也能用于揭示或解释人的个体特性或说个性。

根据以上三点,本文给出的定义是:人是凭自造物而生存发展的活动者。

这个定义看起来与前述人类学家的那个改进定义,即“人类是不断依靠工具来维持生存的唯一哺乳动物”,似乎差不多,而且也确有受其启发的成分,但实际上已有诸多质的不同。

在本文的这个定义中,自造物首先是指自己创造的东西,其次也包括自己制造的东西。后者或者是对前者的重复,或者是对某种具体自然物的直接模仿,如模仿天然的石斧打制石斧。不过,这种直接模仿自然物的自造物越到后来越稀少,乃至趋于无。用自造物取代工具的必要性在于,它可以将天然工具排除在外,这样就可以避免将偶尔使用自制工具而多是使用天然工具的猿类动物或人类的动物祖先,排除在人的定义域之外。

更为必要的是,以往以“工具”定义人的工具,仅指物质生产工具,可人的生存并非仅仅是依靠物质生产工具,而是还要运用其他种类的自造物。因为人的生存或生命活动,并不仅仅是物质生产这一种活动形式,而是一种全面性的活动,既包括生产,也包括生活,还有生产和生活中都必不可少的人际交往。况且,生产也不仅仅只是物质产品的生产,还有精神产品的生产;生活也不只是吃喝住行,还有性配繁衍、生老病死和休闲娱乐等等。因此,区别于动物的人的生存方式或生命活动方式,除了会体现为以自造的物质生产工具进行物资资料的生产以外,也应同时体现为在生产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在使用自造物进行活动。这就是说,仅有自造物质生产工具还不能叫形成了人的生存方式,只有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或至少是各主要方面都在使用自造物进行活动时,才算是真正形成了人的生存方式。人的生存方式的真正形成意味人的诞生。因此,人就是由于全面性地运用自造物生产生活,才正式地由“正在形成中的人”变成了“完全形成的人”。正因为人并不仅仅是依赖物质生产工具才具有了人的生存方式并变成人的,所以改以使用自造物这一具有整体性的概念就可以避免片面性,成全全面性。因为它既可以涵括自造的物质生产工具,也可以将自造的生活用具、交往中的语言和人为规则、娱乐中的游戏和竞技、精神活动中的各种产品和活动模式,不论是最初就有的生存经验、自我性知识、对象性知识、语言、人为规则(如原始禁忌),还是稍后出现的信念、信仰、巫术、祭祀、游戏、艺术,抑或很晚以后才拥有的文字、宗教、哲学、科学等等,也都统统涵括进来。

人类的所有自造物都属于文化,文化也是人类所有自造物的总称,故笔者这个定义也可转换为:人是凭文化而生存发展的活动者。自造物作为文化,一方面体现为人创造的各种实体性器物并形成器物文化,包括各种生产工具和各种生活资料;另一方面体现为人创造的各种非实体性的符号构成物并形成符号文化,包括语言、文字、习俗、道德、制度、宗教、艺术、技术、科学、哲学之类,是故“全面性地运用自造物生产生活”,也应指运用于生产生活的自造物,既要有器物性的创造物即器物文化,又要有符号性的创造物即符号文化,而不能是仅有其中的一种。

在这个定义中,用“凭”取代“依靠”的必要性在于,依靠有出于被动无奈之意,凭则是主动选择、自愿如此之意。而自造物恰恰就是人自主选择和刻意追求的结果。这就意味,人一旦是在凭自造物生产生活,就摆脱了大自然对于自己的先天限制或特定化规定,成为了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者。

在这个定义中,用生存发展取代生存的必要性在于,动物只是生存,没有发展,人则不仅仅是生存,还有发展。人的发展,是由自己不断增添、更新自造物或说不断发展文化推动的,也是这样体现的。既然人是凭文化生存发展,文化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因而如果人拥有的文化不同,其存在方式也必然不同,当人所拥有的文化由较低级的形态发展到较高级的形态之时,也就意味着人的存在方式也向前发展了,或曰,人的生命活动方式也向前发展了。因此,与动物的存在方式是被大自然规定好了且永远一成不变地依赖本能不同,人的存在方式是由自己创造出来的,并且这个创造的过程直到今天仍在继续且以后也永无休止。这可谓人类的宿命。

在这个定义中,活动者是特指有生命且能运动的存在者,用它取代动物或哺乳动物的必要性在于,所有动物乃至所有生物都是以符合自然法则或自然选择的基因突变的方式去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而得以存续的,唯独人是用自造物来适应环境或改变自然状况以适应自己而续存的,因而也就不必像动物那样依赖基因突变适应环境变化。加之,只有人是拥有文化的,只有人是能发展且不断发展的,所以,人类已与所有种类的动物都根本不同,只能自成一类,作为与动物并列而不是被动物所包含的另类活动者。这就是说,活动者这个概念不全等于动物,而是包括人和动物这两个类。实际上,我们也只有如此处理,才能预防在将人与动物进行比较时所必然产生的逻辑混乱。这就是,如果我们一方面说人属于动物,另一方面又将人与动物进行比较,那岂不是等于犯了类似于将男人与人做比较的低级错误?当然,本文这种处理并不妨碍生物学家继续把人作为动物的一种看待。但是,在负责揭示人的类特性的哲学或哲学人类学的层面上,我们却不能这样做。

正因为自造物包含了人所创造的一切,而凭是自由的体现,发展又是唯人独有的存在方式,所以,“凭自造物生存发展”就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整体特性或类特性,就是人与动物的本质性种差或根本性差异所在。并且,正因它是人的整体特性和相对于动物的根本性差异,所以人与动物在其他各个方面所存在的种种具体差异,也都已被它一网打尽,囊括其中。这就说明,本文关于人的定义,应该是一个经得起推敲和拷问的定义。

四、重构定义的推论

如前所述,生存应是既包括生产也包括生活的整体性生命活动,因而“人是凭自造物或文化而生存发展的活动者”的人类定义意味着,人类诞生于在其生产生活的多个方面都在既使用器物文化、又使用符号文化的时候,而不是仅仅在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更不是在某一件事务上使用自造物或文化之物的时刻,也不是在生产生活的多个方面仅仅使用了器物文化或仅仅使用了符号文化的时候。这就是说,还没有全面性地使用器物文化和符号文化而生存的人,就还只是属于“正在形成中的人”;全面性地使用器物文化和符号文化而生存的人,才是“完全形成的人”或“真正的人”。

以此标准衡量,完全形成的人,只能从晚期智人算起,而先于其出现且依次上溯的早期智人、直立人和能人,则都属于还在形成中的人。它们是从南方古猿到完全形成的人的中间环节。根据考古人类学所积累的发掘资料和普遍研究结论,始现于距今约10万-5万年前的晚期智人*这是最新说法,此前人类学界一般认为晚期智人出现于距今7万-5万年时。,在物质生产方面已经拥有用工具制造出来的种类及品质均可谓繁多的木器、骨器、石器,还有经二次加工而成的工具和复合工具,如有木柄的骨器和石器,并完全是用这些用工具制造出的工具在进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的;在物质生活方面,已经拥有自建的居所、炉灶、储仓,自制的容器、锥子、骨针、衣物、腰带、扣子、身首饰品。在精神方面,已有艺术、丧葬、祭祀、迷信或信仰等*参见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吴象婴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页;吴于廑、齐世荣总主编,刘家和、王敦书分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7页;朱绍候、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6页。。此外,在生产和生活都需要也实际存在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方面,已经拥有分音节的系统声音语言和多种人为规则。这些规则,有的是事关生产的,有的是事关生活的;有的属于经济规则,有的属于政治规则。

晚期智人所拥有的生产生活器物和艺术品、丧葬物、祭祀物,已由考古人类学发掘的实物证明,而迷信或信仰则作为祭祀的前提条件,也同时得到推证。但有何考古发现能证明晚期智人还有分音节的系统声音语言和多种性质的人为规则?的确,这个论断没有考古资料的直接证明,但它是合理推论的结果。根据人类学可成立的研究,在晚期智人之前已形成这样的生产方式,它不仅体现为“用自己创造的物质生产工具而不是自身器官进行物质生产”,而且还体现为存在分工。先是有生产生产工具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分工,稍后又有男子狩猎和女子采集的男女分工*蔡俊生:《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原始社会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20~121页。。显然,诸如此类的生产分工,只能是通过有意识地制定分工规则的结果,即先制定出相关分工规则,而后方有部门生产的分工和男女分工。这就说明,此时肯定已有非自然法则的人为规则存在。由于这样一种事关所有成员的行动并被所有成员共同认可照做的行动分工规则的出现,只可能是通过共同的讨论商议才制定出来的,因而如果此时还没有能够清晰表达自己意见的分音节的系统声音语言,那么这种大家聚在一起共同讨论商议的情况就是不可想象的。同时,大家能坐到一起共同讨论商议集体分工,自然也会是因为事先已有“凡遇重大事项均需集体讨论商定”的政治性人为规则的存在。这就说明,在晚期智人那里,除有自制的物质生产工具之外,也已有方便群体成员共同交流并准确表达意见的成熟语言,还至少有分工生产的经济规则和共同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规则。说至少,一方面是因为如有丧葬、祭祀活动,就必有如何进行丧葬、祭祀的人为规则;另一方面是因为还有研究证明,这时也有狩猎季节两性成员要相互回避而不得交配的性禁忌或生活规范*蔡俊生:《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原始社会形态》,第183~189页。。显然,这种严厉压抑人的自然本性的生活规范,也只能是人为建构的结果。

综上可知,晚期智人的确已经在生存亦即生产生活的各个主要方面都在既使用器物文化,也使用符号文化。

那么,是不是在晚期智人之前的早期智人就还没有全面性地使用文化?应该是。因为早期智人不仅在生产中还没有如晚期智人这般种类繁多的生产工具,而且在生活中也还没有固定的自建住所、储仓,没有衣物、骨针和身首饰品;在精神活动中,没有艺术品,也没有丧葬、祭祀和迷信、信仰。再从人体解剖结构上说,为什么晚期智人在身体的形态特征和大脑的结构容量方面与我们即现代人相同而与早期智人相异,并由此而被归为现代人?*参见吴于廑、齐世荣总主编,刘家和、王敦书分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第5页;朱绍候、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上册,第4~6页。岂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拥有现代人的智慧并和现代人一样,是全面性地以文化实现生存?而早期智人之所以身体还保留了不少猿的形态与特征,大脑容量还小于晚期智人或现代人,脑内动脉枝也与现代人存在较多差异,岂不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还没有全面性地以文化实现生存,还是“正在形成中的人”?如是,在从南方古猿进化而来的人属动物的进化史上,先于早期智人出现的直立人和更早出现的能人,自然也只能属于正在形成中的人。

由于已经全面凭文化存在,晚期智人不仅不再需要靠基因突变来适应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而且再也不需要任何特定化的器官去对应某一种自然状况,所以,从晚期智人到今天的我们,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人体结构上的新的生物进化。现在人类学界的一般看法是,在人类进化史上,从5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进化到200万年前的能人,用了300万年的时间;从能人进化到50万年前直立人,用了150万年的时间;从直立人进化到20万年前的早期智人,用了30万年的时间;从早期智人进化到10万年前的晚期智人,用了10万年的时间。按照这个在时间上不断大幅缩短的进化节律看,人类在最近的10万年间早就应该有新的生物进化发生,可事实上却没有。这就说明,人类从特定化到未特定化的演变已经在晚期智人这里全部结束。同时,它也反证了完全形成的人正是自晚期智人始。

正因晚期智人已经通过全面使用自创物或文化而变得完全未特定化,所以,人类就可以不受任何环境束缚也能适应任何环境,从而走向全球,成为拥有开放世界的存在者;所以,其后所有时代的人们,也必须凭自创物生存发展;所以,本文关于人的定义,不但与人的起源吻合,也会永远适用,而不至于因它而将其他某个时代的人或某些人判定为不是人。

人类的任何一种自造物或文化之物,不论出自哪个时代,最初都是由当时的某个人或某些人造出来的,而不是由所有人共同造出来的,也不是由每个个人同时分别造出来的。这就意味着对每个时代的每个新生个人来说,绝大多数的人类自造物他是不会使用的。这就决定了,他要想凭文化之物生存发展,就必须先学会使用它们的方法。这个学习各种文化之物的过程,也就是个人被文化所化而拥有文化素质的过程。由于人类的文化之物经不断创造和历史积累越来越多,致使每个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学习它们的使用方法,而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兴趣偏好选学其中对他最有用的部分,于是,不同的个人也就具有了不同的文化素质。正是这种不同的文化素质,尤其是其中那些能对其人生活动起指导作用的符号文化素质的不同构成,即德性、规则意识、价值观念、理想信仰之类的不同,使他形成了自己生命活动的特性,即个性。这表明,本文关于人的定义,也为说明个人本质提供了合理的解释路径。

既然人的类特性是凭自造物而生存发展,那么我们每个人就都应该自觉地参与到生成人类自造物的活动中来,而不应仅仅只是一个人类自造物的享用者。并且只有在这个活动过程中,每个人才能确证自己也是一个人类自造物的造者,是一个对人类有价值的人,从而是一个真正的人。相反,那些一辈子只是凭别人的自创物而生存的人,不仅毫无价值可言,而且也只是一个徒有人形的动物而已。因此,对于个人来说,并非没有退变为动物的可能。这说明,要想证明自己是一个人,就要有自己的创造物或制造物;要想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就要设法为人类贡献出更多更大的自造物,尤其是具有首创性的自造物。因为首创是最不容易的自造,它最能体现个人的智慧、价值和独特性。

人为何要首创或创造?是为了活得更好。不管最初的创造是为了获取更多的食物,还是为了更方便、更安全地获得食物,都属此意。因而人凭自造物生存发展的过程就是被活得更好的动机推动的。

人为何会有活得更好的动机并能为之进行创造?是因为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中生有的能力,它让人预想到了活得更好的某种状况和实现它的方式方法。然而,动物(不包括正在形成中的人)最多只有简单的联想,没有无中生有的想象。所以,动物只有活着,没有活得更好。所以,动物如黑猩猩将有分叉的小树枝修理成类似天然木棍的样子,用于捕食蚁洞中的蚂蚁,就只是对自然物的模仿,而不是超越自然物的创造。有鉴于此,真正的创造应该始于第一件复合工具(如有木柄的石斧)诞生之时,而这也正是晚期智人时期。复合工具不再是从有到有的模仿,而是从无到有的生成。正因如此,凡是出于想象而非简单模仿自然物的人类创造物,都能成为人区别于所有动物的一个标志;并且,人所创造的这类东西愈多,与动物的差距就愈大,离动物界就愈远。

●责任编辑:涂文迁

Solution to the Riddle of Human Being:Deconstru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Definition of Human Being

HanDongping(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hat is human being? There has been much debate about the subject for it invole both human being’s self-cognition and the starting point of argument of many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 disciplines.Different answers accumulated from ancient times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en types,among which,four are wrong,four one-sided,one either one-sided or confusing,and one neither easy-to-use nor interpretable.Therefore,it’s necessary to reconstruct the definition of human being.Three are required to reconstruct a definition of human being withstanding any scrutiny.The best definition of human being may be that “human beings are actors who survive and develop by self-creative objects”.This definition can not only avoid the defects of the existing definitions,but also coincide with the origin,historical statement and fatalism of human being,and even be used to deduce the birth time of human being.Moreover,this definition can also be used to explain the individuality of human being,and individuals acting as human being’s evidence and value.

definition of human being;generality of human being; individuality of human being; human being vis-a-vis animal; self-creative object; actors

10.14086/j.cnki.wujhs.2016.06.00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4YJA720002)

●作者地址:韩东屏,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4。Email:hdpy86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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