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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电视节目的创新问题

2016-02-28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1期

刘 阳

(河南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浅析中国电视节目的创新问题

刘阳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开封475000)

摘要: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电视节目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电视节目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电视节目创新已然变成一个值得电视媒体人深思熟虑的问题。笔者主要针对这些问题的突出表现,分析如何更好地避免电视节目创新出现问题。

关键词:电视节目创新的问题;突出表现;三俗

近年来,电视节目创新一直是中国电视人忧虑并探讨的问题,而中国的电视节目为何创新不够?在中国电视节目创新的具体实践中,各种类型的节目横行电视荧屏,观众对其进行选择,挑选自己喜欢的进行观看。竞争之下的电视节目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存在媚洋、媚俗、媚利、媚雅四种突出表现。在今后的电视节目创新发展中如何避免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一、中国电视节目创新的窘境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节目发展迅速,对电视节目的冲击很大,新媒体与电视媒体之间、不同层级电视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行政主导下的中国电视体制使得电视人不能依照自己的想法自由操作。而凤凰卫视为何总创新?因为它是一个公司,要创收,要创品牌,自然有一个长期发展战略。电视节目缺乏创新力,是很多因素导致的。

二、中国电视节目创新问题的四种突出表现

(一)媚洋

近十年来,中国电视创造收视佳绩的创新节目大多是模仿、复制、引进国外电视节目版式的产物。现在最流行的由东方卫视制作的大型励志体验真人秀节目《极限挑战》,算是模仿韩国综艺比较成功的真人秀节目,但是其中的具体环节还是可以看出韩国类似节目的影子。

电视人企图通过学习国外的节目,以节目形式的创新来吸引观众。一时间,大量国外优秀的电视节目形态被引进,连同它们所挟带的西方文化及价值观。我国电视研发水平低,投入不足,只好抄袭国外,但在移植过来之后又没有很好地加以吸收改造,于是精华与糟粕一股脑儿地被搬到我们的荧屏上。电视节目创新纷纷由“节目策划”转向“活动营销”和“话题营销”。

(二)媚俗

什么是媚俗呢?媚俗就是过分迁就、迎合受众,彻底放弃自己的尊严,以作态取悦大众的行为。而且要讨好大多数人,就必须确定什么是大家都想听的,必须为固有的观念服务。低俗化的结果就是丧失电视的文化本性,使有文化的观众疏离电视,使电视人进一步追求没有价值的东西,进而造成民族文化传播途径趋于狭隘,老百姓思想懒惰,沉浸在低级的娱乐状态中。

近来,民生类节目主持人以极富个性化的点评来解读新闻、针砭时弊,深受观众的喜爱。但是,这类节目在爆发式走红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何定位民生、如何合理评论、大胆评论背后的理性等问题,值得媒体人作深入的探讨。并不是尺度越大效果越好,追逐猎奇,呈现琐屑,对人性之丑恶毫不避讳,对社会负面现象大肆传播这是节目应该谨慎把握的。

(三)媚利

电视节目之所以创新,很多时候是为了追求高收视率、高回报,从而丧失了自己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出现一窝蜂的跟风、克隆与同质化现象。一旦有一个新的节目样式出现,各大卫视便纷纷效仿,电视上很快就会出现大批此类节目的仿制品。电视荧屏上充斥着各种形式相同的节目,观众会因此产生审美疲劳。

(四)媚雅

雅是电视节目对较高品位和格调的文化追求,也是电视人对精湛技艺的专业追求。如今,科技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马斯诺的理论,人在满足了物质需求之后,就会追求精神上享受,人们崇尚娱乐至上。电视媒体人抱着不顾社会效益、娱乐至死的态度,创造出一种大众娱乐的病态环境。受众对凡事都表现出一种娱乐消遣的麻木,而精神媚俗和人文关怀的缺失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求雅是值得提倡的,它体现了电视媒体人想要提高专业素质、提升电视节目的创新品质。但是一旦偏移,就会产生“媚雅”的专业偏执。某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曾说:“没有哪个国家的电视有我们这么多的综艺晚会,灯光、道具、布景极其考究、极其浮华。如果我们的编导和演员们极其有创造力,一台晚会超过一台晚会,那我们无话可说。但我们看到的都是重复,总是那几个人、那几首歌。”

三、启示

通过上述对电视节目创新问题的研究,我们初步了解了中国电视节目创新止步不前,主要依靠引进外国版权等问题。对此,我们可以从对电视节目的要求与把关上,加强对电视媒体人的要求与版权保护,尽量减少我国电视节目创新的问题。

(一)思想创新、内容创新和节目创新同步进行

电视从业人员在创新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同时,也要注重创新思想。同时,我们要抵制“三俗”现象,保证节目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不能只图表面的浮华与创新,而失去了最本质的文化内涵。

(二)控制相同类型节目的数量

各卫视应做好自我定位,结合自身情况制作适合自己的节目,打造属于自己的优势节目,不应该盲目跟风。要在节目的品质与内容上下功夫,减少同质化节目。广电总局也应该做出相应规定,严格审批电视节目。

(三)加强版权保护

从电视节目的长期发展来看,加强版权保护是必要的,抄袭一旦成为潜规则,电视节目的创新就只会停留在外在的形式。创新理念得不到保护,也就没有人愿意创作,大家更愿意运用“拿来主义”,不需要花费任何精力。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原创认定机构,设定相关法律法规,使电视节目的发展更加正规化、合理化。

参考文献:

[1] 薛宝海,谭天.中国电视节目创新为何这么难[J].青年记者,2010(8):43-45.

[2] 胡智锋,杨乘虎.中国电视节目创新问题之观察与思考[J].现代传播,2011(6):61-64.

[3] 刘丽.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创新问题及应对策略[J].科技之窗,2015(14):223.

[4] 雷柯.访谈类节目低俗化现象突出,故意夸大人性丑陋面[OL] . http://www.xjkunlun.cn/bxsh/sh/2011/2199563.htm,2011-10-08.

中图分类号:G22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1-0127-01

作者简介:刘阳(1992—),女,河南焦作人,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