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杜甫文赋旧注纠谬〔*〕

2016-02-27

学术界 2016年8期
关键词:杜工部文赋杜诗

○ 孙 微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杜甫文赋旧注纠谬〔*〕

○ 孙微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山东济南250100)

相对于杜诗注释的盛况而言,历代注家对杜甫文赋均不甚重视,致使杜甫文赋的注释不仅粗疏简略,而且其中有些讹误一直以讹传讹,迄今尚未得到彻底廓清,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杜甫文赋的编年问题、校勘中的臆改和理校问题、注解中的望文生义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杜甫文赋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亟需加以驳正。

杜甫;文赋;编年;校勘;注释

一、杜甫文赋注释史述略

纵观整个杜甫研究史,就会发现对杜甫文赋的注释一直是杜甫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历代学者对杜甫诗集的笺注最多,甚或出现过“千家注杜”的盛况,但对杜甫文赋部分的注释却颇为寂寥冷落。现存的十种宋代杜集中,仅有“二王本”、吴若本《杜工部集》收录了杜甫文赋,然二书均属白文本,没有任何注释。除此之外的宋代杜集,如赵次公《杜诗先后解》、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分门集注杜工部诗》《王状元集百家注杜陵诗史》等均未予收录杜甫文赋,更别说注释了,从这种选择性忽略可以看出宋人对杜甫文赋的轻视。究其原因,是因为宋人一直有着杜文不如杜诗的偏见,如秦观即称少陵“无韵者殆不可读”〔1〕,陈师道亦曰:“诗文各有体,韩以文为诗,杜以诗为文,故不工耳。”这些说法对后世的杜诗注者影响甚大,甚至清代仇兆鳌也认为杜甫未能做到诗文兼善,其曰:“少陵诗名独擅,而文笔未见采于宋人,则无韵之文,或非其所长。”〔2〕宋人对杜甫文赋的注释,传世的仅有吕祖谦注《杜工部进三大礼赋》一卷,存于《吕祖谦全集》第十册《东莱集注观澜文集》乙集卷三。然此本并无单行本行世,仅赖清初钱谦益的《钱注杜诗》的载录流传。此外,明末唐元竑《杜诗攟》卷四对几乎全部文赋进行了评点,虽然唐氏所评尚显简略,但这仍是杜诗学史上目前所见最早的、规模最大的杜文评点。在清初杜诗学的高潮中,除钱谦益《钱注杜诗》之外,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张溍《读书堂杜工部诗集注解》、张远《杜诗会稡》、仇兆鳌《杜诗详注》对杜甫文赋均有注解。其中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张溍《读书堂杜工部诗集注解》和仇兆鳌《杜诗详注》均附有《文赋注解》二卷。而张远《杜诗会稡》只对杜甫的六篇赋和三篇《进赋表》进行了注解。而清代其他重要杜诗注本如黄生《杜诗说》、浦起龙《读杜心解》等均未对杜甫文赋进行注解。

钱谦益《钱注杜诗》中对文赋二卷的笺注只是在吕祖谦《三大礼赋注》的基础上稍作注解,这寥寥十几条注解说明钱氏并非有意为杜甫文赋全面作注。直到朱鹤龄的《杜工部诗集辑注》才首次对杜甫文赋进行了全面注释。朱氏《辑注杜工部集凡例》曰:“子美文集,惟吕东莱略注《三礼赋》。余因为广之,钩贯唐史,考正文义,允称杜集备观。”〔3〕朱鹤龄的杜文校注虽有筚路蓝缕之功,但其关注的重点仍是《三大礼赋》,对杜甫其余赋文的注解,都颇为简略,“杜集备观”云云,实属言过其词。又过了三十几年之后,仇兆鳌在朱鹤龄文赋注释的基础上踵事增华,对杜甫文赋的全面注释至此才算基本完成,此后这种注释面貌一直呈凝定状态,并且持续了近三百年。其实仇兆鳌对杜文的注解重点,仍集中在六篇赋作上,其重中之重还是《三大礼赋》。对杜甫其他文章的注释,仇注下的力气也并不大,从中可见清代注家对杜文的重视程度始终是有别于杜诗的。浦起龙《读杜心解·发凡》曰:“世既崇尚韩、柳八家,于三唐人古调、别调之文,不弹久矣。杜赋直追汉、魏,其杂文拙趣横生,最古最别。然而人非屈到,强与荐芰,摇手去之矣。故虽意有独赏,概不诠释论列。”〔4〕浦起龙虽然表示对杜赋“意有独赏”,然而自觉难以扭转已成定论之俗见,故亦未对杜赋进行注释。

现当代的杜甫文赋研究一直是杜甫研究中较为冷清的一个领域。八十年代初,刘开扬先生《杜文窥管》与《杜文窥管续篇》不仅论及杜甫现存的赋、表、杂文,又列专题讨论了杜甫的诗序。除了刘开扬对杜文研究用力较多外,当代学界关于杜甫文赋的论著甚少,单篇论文仅有区区十余篇,其中较为重要者有林继中《杜文系年》(《漳州师院学报》1995年第3期),该文根据四川文史研究馆编写的《杜甫年谱》,将杜甫28篇赋笔杂著中的26篇编定了系年。刘新生《杜文研习札记》(《杜甫研究学刊》2003年第3期)指出杜文与杜诗体现了相同的思想内容,二者互为表里,并逐篇分析了杜甫文赋的写作时间、背景、内容及特点等。此外还有两篇相关的硕士论文,王立国《杜文研究》(郑州大学,2007年)、张弘韬《清初杜甫文赋注解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表明学界已经开始对杜甫文赋有所关注。

从2010年开始,笔者有幸参与了山东大学萧涤非主编、张忠纲先生统稿的《杜甫全集校注》工作,并受命负责杜集文赋两卷的校注工作。在数年的校注过程中,我深感历代注家对杜甫文赋的注释中尚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彻底澄清和解决,从而制约着当今学界将杜甫文赋的研究引向系统和深入。兹不揣简陋,择其问题较著者,从编年、校勘和注释等几个方面分别加以说明。

二、杜甫文赋编年中存在的一些疑问

历代旧注及当代学者对杜甫文赋的编年中,仍存有许多疑问,亟需加以辨正。如《进雕赋表》及《雕赋》的写作时间,黄鹤、朱鹤龄均以为作于天宝九载,疑误。黄鹤《年谱辨疑》曰:“先生是年(天宝九载)进《三大礼赋》,又尝进《雕赋》。案,《进雕赋表》云:‘自七岁所缀诗笔,向四十载矣’,与《进三赋表》云:‘行四十载矣’,语意相同,故知进《雕赋》在是年,进三赋之先。”〔5〕朱鹤龄曰:“按:表云:‘自七岁所缀诗笔,向四十载矣’,与前《进三赋表》云:‘生长陛下淳朴之俗,行四十载矣’,其语意相类,疑是同时所上。黄鹤《谱》编九载,或然。”〔6〕然而仇兆鳌却将《进雕赋表》及《雕赋》系于天宝十三载,仇注曰:“今按:表中云‘自七岁缀笔,向四十年’,其年次又在进《三大礼赋》后,应是天宝十三载所作。黄鹤以为九载者,未合。”当代学者林继中亦承继黄鹤、朱鹤龄之说,其曰:

天宝九载(750),杜甫三十九岁。是年投延恩匦,进《雕赋》。《钱注杜诗》系于天宝三载,未知所据者何,不取。……仇氏忽视了表中所谓“向四十载”,应是杜近四十岁时之作。且《进封西岳赋表》称:“顷岁国家有事于郊庙,幸得奏赋,待制于集贤”“遂曾闻彻宸极,一动人主”。所乐道者,即献三大礼赋,玄宗命待制集贤院之事。而《进雕赋表》则云:“故作此赋,实望以此达于圣聪耳”,分明是进三大礼赋之前初次献赋语气。《进三大礼赋表》作于天宝九载(说见下),据此二事,谨从张溍《读书堂杜工部文集注解》题下引《年谱》所云:“天宝九载,公在京师,尝进《雕赋》,在进《三大礼赋》之先。”〔7〕

那么天宝九载说与天宝十三载说二者相较,到底哪种说法更有道理呢?其实黄鹤、朱鹤龄、林继中等人似均误解了《进雕赋表》中“自七岁所缀诗笔,向四十载矣”之语。这句话是说从七岁算起,至今已经接近四十年了,而不是说自己现在已经接近四十岁了。因此若依天宝九载说,杜甫是年三十九岁,从七岁算起的话,至今仅有三十二年,不得云“向四十载”。而据天宝十三载说,杜甫是年四十三岁,减去七岁,则有三十六年,与“向四十载”之语差近,故仇兆鳌所持天宝十三载说无疑更为精准。

又如《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历代的编年均有疑问。黄鹤将《年谱辨疑》此文系于天宝四载,其云:“(天宝四载乙酉)为开元皇帝皇甫淑妃作墓碑云:‘公主戚然谓左右曰:自我之西,岁阳载纪’云云,‘于是下教有司,爰度碑版。’案《尔雅》:自甲至癸,为岁之阳。妃以开元二十三年乙亥十月癸未朔薨,其月二十七日葬于河南县龙门之西北原,故至今年乙酉为岁阳载纪矣。公主,即临晋公主,下嫁荥阳郑潜曜。郑有园亭,在河南新安县,先生尝游之,故《碑》云:‘忝郑庄之宾客,游窦主之园林。’”〔8〕黄伯思又称此文作于开元二十九年,其曰:“董君新序称,甫为淑妃皇父碑,在开元二十三年,最少作也。予案:是年甫才二十四岁,宜为少作。然案碑文,妃卒葬皆在二十年(按,应作二十三年),然此碑乃其子壻郑潜耀令甫作,未必在是年。碑末云:‘甫忝郑庄之宾客,游窦主之园林,以白头之嵇阮,岂独步于崔蔡。野老何知,斯文见托’,若其葬年所作,岂得序称‘白头嵇阮’与‘野老何知’哉?又其铭曰:‘日居月诸,丘垄荆杞。列树拱矣,丰碑缺然。’则其立碑,盖在葬后六年,非甫年二十四当开元二十三年皇父葬时所作也。盖董君不考立碑年,但考其葬年,故误尔。”〔9〕按,作于开元二十三年之说显误,黄伯思驳之甚是。然黄伯思所主之开元二十九年说、黄鹤所主之天宝四载说,亦因对碑文解读有误而不确。此《碑》中“自我之西,岁阳载纪”之语,乃是转述临晋公主所云。则“岁阳载纪”不应从皇甫淑妃去世之开元二十三年算起,而应从临晋公主下嫁郑潜曜之时算起。据独孤及《郑驸马孝行记》,郑潜曜于“开元二十八年尚玄宗第十二女临晋长公主”〔10〕,此时距皇甫淑妃去世已有五年,往下推十年,则此碑文当作于天宝九载(750)。

三、杜甫文赋之校勘问题

众所周知,精审的文字校勘乃正确理解文意之基础,然杜甫文赋流传至今,缺讹漫漶处甚多,为之作注,难免左支右绌,无从下手。故仇兆鳌叹曰:“杜文传世无几,旧刻既少疏笺,又多舛字,令读者不能终篇。”然而清代注本对杜甫文赋的校勘中颇多理校和臆改,对此类情形应保持充分的警惕。例如《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有若冢妇同郡卢氏、介妇荥阳郑氏、巨鹿魏氏、京兆王氏”,其中“同郡卢氏”,历代杜集均无异文,而钱谦益却认为“卢氏”应作“崔氏”。钱笺曰:“公母崔氏,此云‘冢妇卢氏’,‘卢’字误。以《祭外祖祖母文》及张燕公《义阳王碑》考之甚明,而作年谱者曲为之说曰:‘先生之母微,故殁而不书。’或又大书于世系曰:‘母卢氏,生母崔氏’,其敢为诞妄如此。”〔11〕钱谦益将“卢氏”改作“崔氏”,其理由并不充分。其实卢氏乃杜甫继母,并非生母,这种说法有何“诞妄”之处?又怎能算“曲为之说”呢?朱鹤龄却完全同意钱氏之说,又于“同郡卢氏”后加校语曰:“当作‘清河崔氏’。”并加按语曰:“‘卢氏’乃‘崔氏’之讹,极有据,但崔之郡望为清河,此曰‘同郡’,疑并误。”朱鹤龄为了使文意前后对应,只好又将下文的“同郡卢氏”相应改为“清河崔氏”以自圆其说,这种不惜大幅改动底本以迁就己意的做法,难道不是更为明显的“曲为之说”吗?所以洪业先生指出:钱谦益以为“卢”字是“崔”字之误,“这是捣了一个大鬼,不得不痛打。”〔12〕

朱注中亦存在一些擅改底本以求通顺文意之处。如《有事于南郊赋》:“执绂秉翟”,宋本、《文苑英华》、元分类本、钱笺等并无异文。然因《诗·邶风·简兮》中有“左手执籥,右手秉翟”之语,毛传曰:“籥,六孔。翟,翟羽也。”故朱鹤龄迳将“绂”字改作“籥”,这个改动并无任何版本依据,但朱氏显然认为,“执籥秉翟”比“执绂秉翟”更贴近《诗经》原文,因而更符合其“无一字无来历”的创作特点。然而以意改字无疑存在很大风险,也容易产生争议。比如仇兆鳌对朱注这个校例就不甚赞同,其云:“朱作‘籥’,旧作‘绂’,当是‘帗’字之讹。”“诸本多作‘执绂’。按:乐舞不见有绂。《周礼·地官》:舞师,掌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郑玄注:帗,析五采缯,今灵星舞子持之是也。《周礼》又云: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祭祀则鼓羽籥之舞。朱长孺依《诗》作‘执籥秉翟’,较为见成。”当然仇注将“绂”字改作“帗”也属臆改,故没有版本依据的文字臆改,容易陷入这种各执一词的争论。又如《天狗赋》“蹙乾坤之翕習兮”之“翕習”,钱笺、朱注、仇注改作“翕集”,也是臆改。其实“翕習”有出处,而“翕集”并无出处。《晋书·傅咸传》:“比四造诣,及经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習,既宜弭息。”〔13〕《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元年》亦引此文,胡三省注曰:“翕,众也,合也。習,重也,因也,仍也。言众人翕合,相因而至也。”〔14〕朱鹤龄等人改“習”为“集”,当系不明此语出处所致。不过由于杜文底本中的文字讹误较多,朱鹤龄的某些臆改也有值得参考之处,例如《封西岳赋》:“云螭縒而迟蚭”之“迟蚭”,朱注以为当即“躨跜”,其曰:“《文选注》:躨跜,虬龙动貌。”《有事于南郊赋》:“奔乌攫而黝蟉”之“攫”,《文苑英华》《唐文粹》作“獲”。朱注:“按:乌攫字,虽见《汉书》,然此处用之不伦,当以《文粹》本为正。盖‘獲’‘攫’字相近而讹耳。”朱说是,因下文又有“虚攫”,故此作“攫”非,应以“獲”为是。乌獲,古代力士之名。《孟子·告子下》:“乌獲,古之有力人也,能移举千钧。”又如《为阆州王使君进论巴蜀安危表》“将相之任,内外交迁,西川分壶,以仗贤俊”数句,其中“分壶”似为语典,然遍检各种工具书却未见此语。朱注将其改作“分阃”,便可解通。

仇注的诗集校勘以精细严谨著称,然于文赋校勘却颇为粗疏,甚至也有臆改的情况。如《前殿中侍御史柳公紫微仙阁画太一天尊图文》中有“敕有司宽政去禁,问疾薄敛,修其土田,险其走集”数句,因其中“险其走集”颇为难解,故仇注曰:“《左传》:铤而走险。朱言作‘集其走险’。”检朱注,并无“集其走险”之异文,不知仇注所谓“朱言”究是指何本。观仇注引《左传》语,知其将“走险”理解为“铤而走险”。然《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云:“正其疆场,修其土田,险其走集,亲其民人。”〔15〕杜文所出,当为此典。故仇氏未能理解杜文之意,又未能寻到真正典源,乃擅自改动底本文字,因无自信,又伪托朱注为据,何其陋也!又如《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中“王于奖饰,礼亦尊异”,其中的“王于”,仇注改作“王子”,校语曰:“朱作‘于’,误。”然仇氏之校,毫无版本依据,乃系臆改。其实“王于奖饰”,语仿《诗·秦风·无衣》:“王于兴师,修我戈矛。”故“于”字无误,改作“子”字实误。仇兆鳌对杜文中凡是自己认为难以解释之处均改字以通,毫无严谨性可言。不过仇注中有些校勘虽是无版本依据的臆改,然属理校,自也有其参考价值。如《朝享太庙赋》“神奸妥帖,不敢袐其精”之“精”,仇注便改作“情”,校语曰:“旧作‘精’,韵重。”仇兆鳌以为,此段前已有“警幽全之物,散纯道之精”句,这里如果再押“精”字,则明显韵重,故于此韵部中找到“情”字以改之,应该承认其理校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朱鹤龄、仇兆鳌等人为了注释方便,其校勘杜甫文赋所依据的底本并不以一种为主,而是以己意对宋元诸本文字进行取舍酌定,这就使得清本丧失了作为底本的版本价值。

四、杜甫文赋旧注之讹误举隅

(一)张溍注解中的诸种讹误

在诸种清本中,张溍《读书堂杜工部文集注解》对杜甫文赋的注解最为浅陋,然张溍的文赋注解二卷因被杨伦《杜诗镜铨》转录而流布颇广,至今仍以讹传讹,故对其误不得不辨。如杜甫《前殿中侍御史柳公紫微仙阁画太乙天尊图文》有“已登乎种种之民,舍夫啍啍之意”句,朱鹤龄注曰:“种种、啍啍,俱见《庄子》。”检《庄子·胠箧》曰:“舍夫种种之民,而悦夫役役之佞,释夫恬淡无为,而悦夫啍啍之意,啍啍已乱天下矣。”成玄英疏:“种种,淳朴之人。”郭象注:“啍啍,以己诲人也。”〔16〕然而张溍却注曰:“啍啍,谓朴野。”〔17〕则张溍似乎连朱注都未参考,其注可谓陋矣。又如《祭外祖祖母文》:“渐渍相勖,居诸造微。”张溍注曰:“造微,犹式微也。”今人刘开扬《杜文窥管》曰:“言日月逝而益衰微也。”〔18〕显然也是受到张溍之论的影响。其实“造微”是形容达到精微的境界。《易·系辞下》:“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张载《横渠易说》卷三:“学必知几造微,知微之显,知风之自,知远之近,可以入德。由微则遂能知其显,由末即至于本,皆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之道也。”〔19〕故杜甫此二句谓:将与表弟郑宏之互相帮助,逐渐达到高级境界。这是杜甫在外祖父母墓前说的话,有点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表决心”,他怎么会说出“式微”那样的丧气话呢?因此可知张溍、刘开扬分别将“造微”解作“式微”“衰微”都是不确切的,未能理解杜文本意。张溍的解评中类似的不着边际之处非常多,又如《朝献太清宫赋》:“于是翠蕤俄的,藻藉舒就。”张溍于“翠蕤俄的”下评曰:“此言百祥诸神毕集。”按,葳蕤,指羽毛。《汉书·司马相如传》引《子虚赋》:“错翡翠之葳蕤。”颜师古注:“葳蕤,羽饰貌。”〔20〕“俄的”,既高且明,“俄”通“峨”。朱注:“《说文》:的,明也。徐锴曰:其光的然也。”藻藉,彩色玉垫;舒就,舒展完成。故此两句仍是描绘朝献时之仪仗器物,与张溍所言之“百祥诸神毕集”差距非常大,可见张溍对以上文意根本就没有搞懂,又强作解人,其陋可知。再如《进封西岳赋表》“维岳,授陛下元弼,克生司空。”其中的“元弼”“司空”所指,一般认为应是杨国忠。如朱注曰:“玄宗十三载,乃右相杨国忠守司空,时国忠大恶未著,故公及之。”然而张溍却说:“谓郭子仪,公倾慕正人如此。”其实杜甫此赋之作年非常明确,即作于天宝十三载秋。而郭子仪任司空的时间从史料中也不难考知。肃宗至德二载(757)四月,郭子仪因战功方进位司空,充关内、河东副元帅。而天宝十三载,郭子仪正任天德军使,兼九原太守、朔方节度右兵马使。故此赋中“元弼”“司空”云云,显然不可能是指郭子仪,应是指杨国忠无疑。又如《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若以为杜氏之葬,近于礼而可观,家人不敢以时继年”,对其中“不敢以时继年”一句,张溍释曰:“谓不敢当知礼名。”其说实误,此句乃谓不敢超过礼仪规定的时间而葬之。《礼记·杂记下》曰:“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21〕故仇注曰:“《礼》:大夫三月而葬,故不敢踰时。”又《晋书·律历志下》:“仲尼之作《春秋》,日以继月,月以继时,时以继年,年以首事。明天时者,人事之本。”〔22〕这都是杜文之所本,而张溍显然对此并不了解。

张溍的一知半解不仅表现在对杜文语词的随意解释上,而且表现为对旧注的不能正确理解上。例如《朝献太清宫赋》:“若此时哲,皆朝有数四,名垂卓绝。”其中“数四”一词,本是个很普通的语词,犹言再三再四,数量很多。张溍却说:“数四,字意未详。”又如《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中记载了皇甫淑妃卒后,其女临晋公主云:“自我之西,岁阳载纪。”朱鹤龄对此注释得相当详细,他指出皇甫淑妃卒于开元二十三年,至天宝四载,杜甫方受临晋公主之夫郑潜耀之托作此文,所谓“岁阳载纪”是指过了十年而言。然张溍却评曰:“然此释终未甚明。”既然对如此清楚详细的注释尚不能搞明白,那么指望他能对杜文进行正确深入的理解肯定也是一种奢望了。又如《唐兴县客馆记》:“天子之使至,则曰:邑有人焉,某无以栗阶。”栗阶,其实是周代下见上的一种登阶之礼,见《仪礼·燕礼》。天子之使竟将小小客馆拿来和皇家宫殿相比,说唐兴县的客馆难以像皇宫那样行“栗阶”之礼,实是反言馆舍之宏伟。然张溍却说:“栗阶义未详,岂阶之为厉讹写乎?”秉持这种不求甚解的态度,其注解质量也便可想而知了。

(二)仇注中望文生义之误

仇兆鳌的杜甫文赋注释中时有望文生义之误,若不能深察,便很容易被其误导。如《天狗赋》“洎千蹄之迸集兮,始拗怒以相贺。”仇注:“拗怒,各知愧恨也。”检《文选·班固〈西都赋〉》曰:“遂绕酆鄗,历上兰,六师发逐,百兽骇殚,震震爚爚,雷奔电激,草木涂地,山渊反复,蹂躏其十二三,乃拗怒而少息。”李善注:“拗,犹抑也。”张铣注:“抑士卒怒以少息焉。”〔23〕可见这里的“拗怒”是指众抑制将士的情绪,而非鹰犬之怒气,故仇氏“各知愧恨”之解实乃望文生义。仇注中还有一些注释,未能考虑到上下文之间的联系而胡乱解释,如《封西岳赋》“上意由是茫然,延降天老,与之相识。”仇注:“天老指宰相。”此注显误。联系下文的“与之相识”之语,读者难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难道玄宗自己的宰相,他以前却并不“相识”?其实此段是极力描摹玄宗登上西岳之后遇仙之事,故“天老”应指天上的神仙,并非是指玄宗的宰相。这种情形表明仇注对文意的理解相当麻木与迟钝,这与其对语词出处的敏锐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如《朝献太清宫赋》曰:“上穆然,注道为身,觉天倾耳,陈僭号于五代,复战国于千祀。”仇注曰:“五代,谓宋、齐、梁、陈、隋。战国,比南北朝侵伐。”按,唐称梁、陈、齐、周、隋为五代,是为前五代,仇注释“五代”微误。然仇注将“战国”解作“南北朝”则是更大的失误。赋中所云“战国”应就是指春秋战国之“战国”,即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因为杜赋的意思是说:从五行终始论的角度来看,所谓“五代”“战国”都不是正统传承之朝,因此皆属于五行之“闰位”。所以“复战国于千祀”是说从战国时期算起,直至玄宗天宝九载,已历千余年,其意是将战国亦排斥于五行正统之外,即唐代应略过战国而直承周汉,这与崔昌所言“国家宜承周、汉,以土代火”之说正好相符。可见仇注将“战国”笼统地解作“南北朝”,并未能理解此赋创作的文化背景,因而也就难以体察此赋之深意。此外,仇氏对杜文中某些语词的理解也明显有误。如《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铭文中曰:“积气之清,积阴之灵。汉曲回月,高堂丽星。”“翠幄成彩,金炉罢熏。燕赵一马,潇湘片云。”仇注:“《史记》:颛顼之母女枢,感瑶光贯月之祥。汉元帝王皇后母李氏,梦月入怀而生后。”“先言汉曲惊涛,后言潇湘片云,妃盖楚产耶?”其实碑文中已经明确交代皇甫淑妃乃安定人,断非楚人,仇注恐误。铭文之“汉曲回月”之“汉”,应是指银河、银汉。汉曲,即银汉之曲。则“汉曲回月”谓皇甫氏乃银汉之曲处飞来之一轮明月,以状其来历之非凡。仇氏将“汉曲”之“汉”理解为“汉水”,也是明显的望文生义。

正是由于仇氏对《三大礼赋》之外的杜甫文赋用力不多,因此尚有大量的语词典故未能找到出处。如《唐兴县客馆记》“宿息井树”,仇注就未注出,其实此句语本《周礼·秋官·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24〕倘若并未找到语词出处而仓促作注,就容易导致误会文意而出错。如《天狗赋》中“既而群有噉咋,势争割据。垂小亡而大伤兮,翻投迹以来预”数句,本谓众犬争斗而互伤后,天狗现身干预。“投迹”,语见《庄子·天地》:“且若是,则其自为处危,其观台多物,将往投迹者众。”郭象注:“亢足投迹,不安其本步也。”〔25〕然仇氏未明“投迹”之意,却注云:“小者亡走,大者被伤,讥其无功而就食也。”其对文意的偏离就非常明显。

(三)仇注之擅改原文

除了上述校勘与注释问题外,在仇注所引文献中,还时有擅改原文的现象,其严谨性亦存疑问。如仇注于《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后引马端临曰:“拾遗诗语高妙,至他文不脱偶俪,未见其异于王杨沈宋也。”初看马氏所评并无问题,杜甫此篇碑文确实写得与六朝藻丽之文风颇为近似,故马氏“偶俪”之评,倒也不错。然检马端临《文献通考》原文作:“陈拾遗诗语高妙,绝出齐梁,诚如先儒之论。至其它文,则不脱偶俪卑弱之体,未见其有以异于王杨沈宋也。然韩吏部、柳仪曹盛有推许。韩言‘国朝盛文章,子昂始高蹈。’柳言‘备比兴著述二者而不怍’,则不特称其诗而已。二公非轻以文许人者,此论所未谕。”〔26〕可见马端临之评,原非评杜甫,而是评陈子昂,此“拾遗”非彼“拾遗”也。这样情形在号称严谨的仇注中出现,可以见出仇氏对于杜甫文赋注释的粗疏草率态度。这提醒我们,对仇注引文的准确性需要进行仔细校核,不可遽信。再如《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翠幄成彩,金炉罢熏”,仇注:“‘成’,疑作‘灭’。”又曰:“颜延之《诔文》:素轩灭采。”检颜延之《元皇后哀策文》曰:“遥酸紫盖,眇泣素轩,灭采清都,夷体寿原。”〔27〕仇氏将“眇泣素轩,灭采清都”二句删并为一句“素轩灭采”,当是为了强注“翠幄灭彩”,其对杜文语词出处的追寻虽煞费苦心,然而这种删改原文作法毕竟是不足为训的。

总之,由于历代杜诗注家对杜甫文赋较为轻视,致使杜文旧注中一直存在种种讹误,且数百年来以讹传讹,相沿不改。如今随着《杜甫全集校注》的出版,虽已订正了旧注中相沿已久的诸多讹误,然而由于杜甫文赋校注史上遗留的疑难问题尚多,且目前可供参考之研究成果较少,故只能算是一个初步探索和尝试,彻底改变杜甫文赋注释中不能尽如人意的现状还有待于学界的进一步努力。

注释:

〔1〕〔宋〕苏轼:《东坡题跋》(卷3),《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53页。又见〔宋〕严有翼:《艺苑雌黄》,郭绍虞:《宋诗话辑佚(附辑)》,中华书局,1980年,第546页。

〔2〕〔清〕仇兆鳌:《杜诗详注·杜诗凡例》,中华书局,1979年,第25页。以下所引杜甫诗文及仇注均据此本,为节省篇幅,不再出注。

〔3〕〔清〕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卷首),清康熙九年(1670)金陵叶永茹刻本。

〔4〕〔清〕浦起龙:《读杜心解》(卷首),中华书局,1977年,第11页。

〔5〕〔8〕〔宋〕黄希、黄鹤:《黄氏补千家注纪年杜工部诗史》(卷首),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刻本。

〔6〕〔清〕朱鹤龄:《杜工部文集辑注》(卷1),清康熙九年金陵叶永茹万卷楼刻本。

〔7〕林继中:《杜文系年》,《漳州师院学报》1995年第3期。

〔9〕〔宋〕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杜子美诗笔次序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唐〕独孤及:《毗陵集》(卷17),《四部丛刊》本,第14页。

〔11〕〔清〕钱谦益:《钱注杜诗》(卷20),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699页。

〔12〕洪业:《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曾祥波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56页。

〔13〕〔唐〕房玄龄等:《晋书》(卷18),中华书局,1974年,第1327、566页。

〔16〕〔宋〕司马光编:《资治通鉴》(卷82),胡三省音注,中华书局,1956年,第2608页。

〔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1448页。

〔16〕郭庆藩:《庄子集释》(卷4中),中华书局,1961年,第363页。

〔17〕〔清〕张溍:《读书堂杜工部文集注解》,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张氏读书堂刻本。以下所引张溍之论,均据此本,不再出注。

〔18〕刘开扬:《柿叶楼存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46页。

〔19〕张锡琛点校:《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223页。

〔20〕〔汉〕班固:《汉书》(卷57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2541-2542页。

〔21〕〔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杂记下》,中华书局,1980年,第1566页。

〔22〕〔唐〕房玄龄等:《晋书》(卷18),中华书局,1974年,第1327、566页。

〔23〕〔梁〕萧统编、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1),中华书局,1987年,第32页。

〔24〕〔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884页。

〔25〕郭庆藩:《庄子集释》(卷5上),中华书局,1961年,第430-431页。

〔26〕〔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31),中华书局,1986年,第1844页。

〔27〕〔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15),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第286页。

〔责任编辑:李本红〕

孙微(1971—),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研究员,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杜甫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主要从事杜甫研究及杜诗文献学研究。

〔*〕本文系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杜诗学文献整理与研究”研究成果。

猜你喜欢

杜工部文赋杜诗
听松榭步韵杜工部《宿江边阁》
陆柬之《文赋》
Research on the energy consumption mechanism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allium indium tin liquid metal arcing process
夜读(一)
《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注释论薮
读杜工部集
篆刻杜诗记
清初杜诗研究二题——钱谦益《解闷》诗笺与仇兆鳌“四句分截”说
陆机《文赋》的抄本及译本考述
阐释距离的微妙把握与阐释体验的差异性生成——以“杜诗”阐释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