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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被淡忘的教育理念:以逻辑服人〔*〕
——昆体良《雄辩术原理》中的哲学思想

2016-02-27吴长法

学术界 2016年5期
关键词:逻辑思维教育

○ 吴长法

(蚌埠学院 文学与教育系, 安徽 蚌埠 233000)



一种被淡忘的教育理念:以逻辑服人〔*〕
——昆体良《雄辩术原理》中的哲学思想

○ 吴长法

(蚌埠学院文学与教育系, 安徽蚌埠233000)

昆体良是古罗马教育史上影响最大、最负有盛名的雄辩家和教育家。他的代表作《雄辩术原理》系统概括和总结了古罗马教育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较为完整的雄辩教育思想以及培养雄辩家的方法、原则和具体内容。昆体良在继承西塞罗等人教育主张的基础上专门研究了雄辩家、演说者的逻辑训练问题,形成了他独具特色的一套雄辩教育逻辑思想体系,他强调逻辑思维与逻辑知识不仅是教育的应有之义,是教育的基本内容,而且其理论中的逻辑思维和逻辑知识打破了当时哲学家与雄辩家老死不相往来的隔阂,让其教育理论更具科学性。无论是对教育理论的总结和创新,还是培养雄辩家的教育实践和过程,昆体良在践行自己教育理念中始终坚持内在的“逻辑思维”。

昆体良;雄辩家;教育;逻辑思维

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00-1995)曾经提出:“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对于这个“李约瑟难题”,一直以来都是见仁见智。其中,若从哲学的高度来看,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哲学思维上的因素所导致的,即中国古代没有完善的形式逻辑思想,很难产生严密的理论武器。爱因斯坦于1953年提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以及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可以找出因果关系。在古代中国的文化体系中所缺乏的正是“形式逻辑体系和通过科学实验发现因果关系”这两大发展基础,而古代西方却有着较为发达的哲学体系,其中形式逻辑便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且把形式逻辑思想作为教育中的主要内容来进行社会培养,使这种哲学思维成为教育中的必要内容,更是成为人的思维方法,推动了西方科学、社会的发展,所以西方走上了近现代科学之路,而古代中国却没有。在这一方面,古罗马帝国时期的雄辩家、教育家昆体良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其代表作《雄辩术原理》更是在西方教育史上具有开创性的地位,至今仍闪耀着光芒。

一、逻辑思维是昆体良教育思想的基础

昆体良(Quintilianus)于公元35年出生于西班牙北部布罗河上游加拉古里斯的一个小镇,是古罗马帝国时期的雄辩家和教育家。他先在罗马文法学校学习,公元58年,学习结束后,回到西班牙开始工作,主要从事律师和雄辩术的讲授工作。由于他在西班牙工作出色,公元68年应召回罗马工作,主要任务是开办学校。昆体良一生教育活动的重要转折点在公元70年。这一年古罗马皇帝维斯帕西安(Vespasianus)首次下令,由国家开办雄辩术学校,所需办学经费全部由国家支付,当时开办的雄辩术学校有两所,一所是拉丁语雄辩术学校,一所是希腊语雄辩术学校。罗马皇帝亲自授命昆体良主持拉丁语雄辩术学校工作,同时他也是罗马皇室委任的第一位修辞学教授,第一位公职教师(罗马教育史上)。昆体良在拉丁语雄辩术学校前后工作长达20年,公元90年退休。退休以后,昆体良主要从事教育理论的总结和著述工作,同时还担任了罗马皇室的家庭教师工作,还被皇帝赐封为“执政官”的荣誉称号。〔1〕

昆体良所处的时代,是地中海被古罗马征服后,古罗马帝国的专制统治逐步加强,经济发展逐渐多元化,国内农业科技得到快速提高,同时,手工行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的时代。罗马帝国统一后,统治阶级注重与经营者沟通,加强和周边民族的关系,商业活动较为繁荣,在频繁的商业贸易中,各民族彼此处于平等地位、自由地从事生产并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自由地交换其产品,这样的社会生活灌输给人们的是自由、平等、开放的意识。〔2〕苏格拉底之前的思想家、哲学家,都是用科学家的眼光审视自然,从苏格拉底开始,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思想家、哲学家,他们的思想逐渐从对自然的兴趣转向于对人的研究。他们比较强调个人的尊严和地位,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人们可以直接与国家对话。到古罗马共和后期,演讲艺术成为获得政治权力和法律诉讼胜利的重要工具,能言善辩成为促使一个人社会地位上升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古罗马掀起了学习文法和修辞学的热潮,促进了雄辩教育的迅速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昆体良不仅是当时著名的雄辩家,而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培养雄辩家。他对教育活动进行了深入研究,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在他从事律师工作的实践中,把形势逻辑思维应用充实到雄辩术理论教学内容中去。〔3〕他提出了许多精辟而独到的见解,其《雄辩术原理》一书是西方古代第一部系统的教学方法论著作。

昆体良在继承西塞罗等人教育主张的基础上专门研究了雄辩家、演说者的逻辑训练问题,形成了他独具特色的一套雄辩教育逻辑思想体系,正如后人所说的那样,“昆体良对雄辩家的理解,以及培养雄辩家的教育途径、内容的见解都是西塞罗思想的延伸。”〔4〕而这种“延伸”体现在培养雄辩家的教育过程中融合哲学教育,在当时哲学家和雄辩家之间的对立日益加剧的社会风气下,这需要非常大的胆识和学识。昆体良在他的代表作《雄辩术原理》中对如何培养完美的雄辩家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在其教育理论的总结中将逻辑思维和逻辑知识融入在他的教育理念中,并贯穿在他一生培养雄辩家的教育实践中。其教育思想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育目的的探讨和总结,并在教育目的完成过程中,始终坚持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逻辑思维训练及逻辑知识的培养,认为若没有这种训练和积累,教育者不可能成为一位好教师,被教育者也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的雄辩家。昆体良认为雄辩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善良的、精于雄辩的人”,即道德高尚的在雄辩术的造诣上达到完美之境的雄辩家。而要达到这一目标,昆体良特别强调需要一个逻辑前提和起点,他提出德行是一个真正的雄辩家应该必须具备的第一品质和基本前提。他说:“我并不承认有些人的主张,他们把正直的原则和高尚的行为看作只是与哲学家有关的事。”〔5〕在昆体良看来,这样的逻辑思维与逻辑知识不仅仅只是哲学家需要掌握的,一个雄辩家也不能不了解。二是昆体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老师帕利门的教学形式,主张在教育逻辑形式上,学校教育优于家庭教育,并从实际情况出发,极力论证了学校教育的价值,从而逐级扭转了当时社会上重视家庭教育而反对学校教育的风气。同时,按照人成长的逻辑顺序,昆体良提出教育过程的阶段性,即从第一阶段的家庭教育到第四阶段的雄辩术学校,只有完成了这一教育逻辑中的每个阶段的教育目的,才能达到最终的教育目标。正因为遵循了这样的逻辑性,昆体良在教育实践中便自然有了“因材施教”“班级教学”等概念的运用。而且因为人的差异性,教育方式也就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6〕从昆体良的整体教育理论来看,他强调了逻辑思维与逻辑知识不仅是教育的应有之义,是教育的基本内容,而且其理论中的逻辑思维和逻辑知识打破了当时哲学家与雄辩家老死不相往来的隔阂,让其教育理论更具科学性。

二、教与学中的逻辑价值

昆体良的教育目的是培养精于雄辩术而又善良的雄辩家,而一个优秀的雄辩家不仅仅要掌握善于演说的言辞技巧,还要善于掌握所面对事物的内在逻辑,理顺关系,“不管人类生活中出现了什么事情,(因为,一个雄辩家所应密切关注的正是他不得不加以考虑的人类生活),一个雄辩家都应该加以考察,倾听,研究,讨论,把握并加以处置。”〔7〕而在其教育实践中,昆体良强调必须教育学习者以事物内在的逻辑关系,利用事物的因果关系达到教育目的。为达到培养雄辩家这一目的,昆体良在其教育实践中将教学过程以分阶段实施为方式,每个教学阶段目的是完成教学总体目的的细化,以人成长和接受能力逐渐提高的逻辑关系为内在发展动力,完成知识循序渐进的累积。

在教学的过程中,昆体良提出教师通过提问,既能集中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又能维持班级教学秩序,还有更为重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这一过程中,教学语言和教学思维便成了教育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教育效果的取得主要依靠教学语言完成,语言是教师与学生交流的主体,是教师传达教学意识和教学观念的主要途径,它具有直接性、描述性、感染性。在教学过程中教育者若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教学语言的组织与运用必然混乱,不但不能完成教育任务,更不用说能培养出具有极强逻辑思维的雄辩家,还会对受教育者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是影响终身,“亚历山大的家庭教师奥尼达的某些坏习惯稍稍浸染了他,于是从童年受教育直到长大成人,甚至成了最伟大的国王,这些习惯仍然难以改掉。”〔8〕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以逻辑推理意识为指导,引导受教育者了解事物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并通过语言培养推理能力,更加系统地掌握知识。在教育过程中,昆体良尤其提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互动,对学生的回答教师要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以及有效地回答学生的提问。这种情况下,发挥语言的描绘性和感染性尤其重要。设置与内容相关的情感体验,建立逻辑性思维空间,使学生情景交融,在有高度和深度的思想指导下,通过师生语言交流,完成课堂内容的逻辑分析与思考,最终达到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目的。从而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体现逻辑的价值。

现代研究表明,个体智力开发程度与三个方面的能力紧密相关:逻辑思维能力、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其中,逻辑思维是从准确的概念理解入手,遵循正确的判断和推理的方法,用全面、系统的观点更理性、有效地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而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逻辑思维和逻辑知识的基础之上。逻辑思维对人类来说非常重要,若缺乏逻辑思维,人类提出的新思想就不会得到论证,就难以被人接受,对人的言行就没有指导作用。没有逻辑思维,人类的科学知识也就失去了理性的基础,创造性思维能力也无法培养,人类的认识也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样的高度。

从本质上讲,逻辑思维的现实目标就在于提高认识能力、指导思维实践、推进理性文明。逻辑是发明、发现、创造知识的知识,是人类思维的工具、方法、理论、规律。一个受教育者如不能进行逻辑思维的训练或培养,不仅会影响其认识世界的能力,即使是最普通的语言表达都会出现问题。德国著名思想家歌德曾说过:写好文章,要首先研究逻辑。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罗素,“只有那些能涌现出逻辑、理论的思想巨人,并且这些巨人在后来的历史中能够获得足够的重视和拥有众多的继承者的语族,才可能真正成为人类思想史中逻辑、理论的巨族。”“人类正是依靠了这些逻辑、理论的巨族才获得了巨大的文明进化的动力乃至进化的文明本身。”〔9〕

而对昆体良所要培养的雄辩家来说,这种具有科学、准确、严谨等特征的逻辑思维正是雄辩家们最起码的能力,如果不具备逻辑思维能力,也无法具备足够的文化素养所支撑的雄辩术。当然这种能力的培养不仅仅需要教育者重视,受教育者在受教育过程中也要时刻予以重视。而且这种能力的培养不是短时间的突击就能达到的,它需要日积月累的教育和熏陶。当时曾有一批雄辩术导师只强调雄辩的技巧,认为只要辩胜即可,不必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知识积累,更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基础。针对这种不正之风,昆体良认为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做法,并力排众议,强调“除非很好地、真正地打好基础,否则,上层建筑就会倒塌。”〔10〕正因如此,昆体良突破当时教育中的狭隘界限,按照学龄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逻辑顺序,提出对雄辩家的培养应从咿呀学语开始,直到他成为一个合格的雄辩家。〔11〕一个雄辩家只有把思想表述得有条理性、层次性,才能使人知道他的思想是有充足理由的,是合乎理性地得出的,才能使人知道其所论辩的主题是合乎情理和规律的,也是应该被支持和被拥护的,而这一切的基础便是逻辑思维和逻辑知识。

三、“以德服人”的基础是“以逻辑服人”

昆体良在其《雄辩术原理》一书中阐述了许多的教育理念,其中他特别强调了一个无论对教育者还是被教育者都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即“德”。对教育者来说,要求在教育过程中做到“以德服人”;对被教育者来说,要成为一个雄辩家,首先必须是一个“善良的人”,即具有良好的品德,然后在论辩中,根据事理和个人品德魅力来赢得胜利。从哲学的高度来看,这种“德”中蕴含着普遍的逻辑性思维。某种程度上,无论是教师的“以德服人”,还是雄辩家借助“品德”的胜利,都是一种“以逻辑服人”的体现。

昆体良指出:“一个未来的雄辩家,一个必将生活于广大公众之中并谙悉公共事务的人,应当从童年时代就习惯于见了人不致羞涩腼腆,也不应过着颓唐孤僻有如隐士的生活。头脑需要不断得到激励和鼓舞,而在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中,它不是凋残下去,成为湮没无闻的陈迹,就是走向另一极端。”〔12〕众所周知,昆体良所要培养的雄辩家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取得胜利的律师或在演说中取得成功的政客,而是希望造就一个能担负起公共责任并主持正义的人。而当需要造就的雄辩家如果不能融于社会,不能从公众生活中得到知识给养,不关注公共事务,怎么能担负起社会的公共责任?融于广大公众之中,目的就是要使受教育者能够从童年时代开始习惯于公众生活中的社会逻辑,让融于社会、融于生活中的逻辑思维和逻辑知识成为受教育者的一种客观自然。雄辩家的品德要求,不仅需要教育者的引导和传授,更需要根据逻辑思维进行专门的教育。对受教育者“德”的要求和培养,其价值取向之一便是让受教育者具有逻辑意识,懂得逻辑思维,积累逻辑知识。因为逻辑是规范性科学,人们学习逻辑,能使一个人的言行更具有规范性,促使人们增强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使其思想更加严密、更加确切地反映客观实际和更准确地表达思想,有益于杜绝偏见、摈弃恶习,并最终培养人的耐心细致、客观公正、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

逻辑的教育功能之一,是培养人的正确思维意识和习惯。如果一个人不能培养正确的思维意识,不但不能取得扎实而广博的知识积累,更甚者会导致思想上的混乱,甚至邪念滋生。一旦一个人“如果头脑不能完全摆脱邪念,他就不可能想到追求最高尚的学问”。〔13〕当一个受教育者没有了正确的思维意识,就会产生不正确甚至是错误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昆体良在培养雄辩家时,特别强调这种品德需求背后的逻辑意义及其重要性。如果只强调雄辩的技巧,目的无非是“孜孜于猎取地位,汲汲于追逐财富,耽溺于以此等追求为乐”,〔14〕“如果让这一切剥夺我们大量学习时间,野心、贪婪、嫉妒由此而产生,邪念由此产生。”〔15〕一个有邪念的具有雄辩技巧的雄辩家对社会将会产生极大的危害。正如昆体良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以演说的才能去支持罪恶,那么无论从私人的还是公共的角度看,没有什么东西比雄辩术更为有害的了。”〔16〕如果这样,教育者不是贡献社会,而是在危害社会,“不是给战士提供武器,而是给强盗提供武器”。〔17〕

逻辑要求人的思维必须遵守一定的思维规律和规则,这些规律和规则是人们长期思维活动中约定俗成的,是人类思维的客观规律和规则。运用一系列逻辑方法,有利于人们减少思维的弯路、避免误入歧途;同时,由于推理形式和证明形式的发明和应用,就使得有可能发挥推理和逻辑证明的效能,为取得人所必须的知识提供简捷的手段。对雄辩家来说,遵守一定的思维规律和规则,不仅可以作为辩说的武器,更是让其辩说没有被指责的漏洞和过错。大到一个社会、国家,小到个人,最基本的思维规律就是蕴涵在当时社会道德原理中的逻辑思维和标准。昆体良在谈到雄辩家的培养时指出,“雄辩家首先必须学习道德原理,必须透彻了解一切正义的、值得尊敬的事项,没有这种了解,任何人既不能成为善良的人,也不能成为能干的演说家。”〔18〕

注释:

〔1〕〔3〕戴本博、张法琨:《外国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12、173页。

〔2〕戚海燕、吴长法:《古代中西方文化教育的“源”差异之比较》,《学术界》2010年第8期。

〔4〕James Bowen,A History of Western Education,Volume I,London:Methuen & Co Ltd.,1975,p.200.

〔5〕〔6〕〔7〕〔10〕〔11〕任钟印选译:《昆体良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22、202、49、56、71页。

〔8〕〔16〕〔17〕〔18〕昆体良:《雄辩术原理选》,任钟印译,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系编印,1982年,第6、34、51、60页。

〔9〕舒心心:《加强逻辑教学,推进素质教育》,《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12〕周祯祥:《现代逻辑学科的发散性思考》,《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13〕蔡曙山:《认知科学框架下心理学、逻辑学的交叉融合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14〕张忠义、程树铭:《逻辑与语言研究》,香港:香港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62页。

〔15〕赵祥麟:《外国教育家评传》(第一卷),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56页。

〔责任编辑:钟和〕

吴长法(1970—),蚌埠学院文学与教育系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理论研究。

〔*〕本文系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2012A077)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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