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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研究

2016-02-27漆刚钦州学院广西钦州535011

新丝路(下旬) 2016年4期
关键词:执纪党风廉政职能

漆刚(钦州学院 广西钦州 535011)



新形势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研究

漆刚(钦州学院广西钦州535011)

摘要: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要明确职能定位,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适应“三转”新要求。正确面对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定位不清,人员素质不高,办案水平低下以及工作缺乏创新的不利局面,提出在新形势下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等提高工作效能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6.04.02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监督检查行政工作、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问责的专责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和高压反腐的时代背景下,面对高校顶风违纪现象频发,腐败问题依旧突出的现状,努力实现“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力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特点

1.工作定位更加明确。高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任务和职能,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概括为:监督检查学校党委行政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协助高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双轮驱动,浑然一体。各省高校工委根据这一原则,相继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从而使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从过去的定位不清、越位、失位、错位,回归到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本位,明确要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精会神抓好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2.监督方式更加灵活。一直以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任务较为分散,甚至越权承担了许多职责范围之外的工作,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既充当“裁判员”,有充当“运动员”,主要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不足,精力分散,导致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效率低下。比如大量承担招生、物资采购、财务、工程、科研、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后勤等应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业务监管工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应在“聚焦”上下功夫,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把业务工作日常监督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积极退出一些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将工作重点聚焦在纪检监察主业上,切实把该管的工作管好,该做的做好。

3.监督工作内容更加具体。高校纪委在监督内容上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对学校党委的监督。着重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监督、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情况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监督以及加强学校党风政风教风学风建设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民主生活会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物资采购、招生录取以及经费预算、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奖助学金发放、办学办班等方面的监督。

二、新形势下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就主要集中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能否顺利实现“三转”,既是对高校纪检监察回归主责主业的回应,也是能否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的关键。

1.体现在职能转变上。转职能就是要聚焦主业,把握好职能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好错位、越位和失位的问题,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集中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当前高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本身人手就少,如果有限的人力还不能完全聚焦主业,势必影响纪检监察职能的履行,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低下。因此,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问责,积极转变职能,聚焦主业。

2.体现在工作方式转变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和高压反腐的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自由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要求。转方式就是要强化监督,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在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通过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追究、倒查责任、堵塞制度漏洞上,更加注重监督检查结果和效率,有针对性地抓好监督检查,确保高校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3.体现在工作作风转变上。转作风就是确保纪检监察主业干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转作风就是要强化高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带头依法规范监督行为,以良好的作风树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应带头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于律己,不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纪问责,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做律己守纪的表率。

三、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前述对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特点和形势要求的分析,只是从认识论上对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所应表现出的状态进行了阐述,属于应然层面。然而,现实中尽管高校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仍然面临诸多的挑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不高,不能完全满足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

1.定位认识不清晰问题依然存在。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推进,高校各级党的组织在落实依法依规治校方面都给予了更高的重视,高校党政干部和普通教师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都明显增强。但另一方面,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仍然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各种物资询价采购监督、招标评审现场监督等业务,反而忽视或是不能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的自身职能定位。一些高校纪委书记仍然分管了大量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工作,这从一定层度上反映出,在某些高校从校级领导到各职能部门,乃至于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自身都没能很好的认识到自身职能定位,大量直接参与日常行政事务,导致越位、失位、错位现象频繁出现。

2.监督工作存形式化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围绕权力运行中心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建章立制工作。但是,由于制度体系欠缺完善、制度设计的欠缺系统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以及从业人员制度执行意识不强等,导致规章制度被架空,扭曲规章制度等制度执行乏力现象。从而使得制度成为制约权力运行的空中楼阁,成为某些人眼中的摆设,需要时断章取义,加以利用,不需要时则弃置不管,极大的弱化了制度的执行。同时,现有的监督机制,导致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即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运动员”,必然导致在具体工作中束手束脚,顾虑重重,不能很好的完成监督职责,使得监督职能弱化,时常流于形式。因此,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短板,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是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重要课题。

3.纪检监察从业人员素质不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适应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至关重要。但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却存在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成缺乏活力,体现在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编制普遍偏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和强度的提高,现有人员配备显然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往往会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年龄结构也存在断层现象,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偏大问题,不利于纪检监察高强度工作效能的提高。其次,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成较为复杂,专业性不够理想。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多为其他岗位上转岗而来,在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呈现出队伍的知识素养和纪检监察专业素质不够、法学功底薄弱等现象,必然导致纪检监察履职能力不强,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低下。最后,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工作模式和工作思路,难以适应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

四、新形势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对策

1.明确定位,实现三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分别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两个实施办法分别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校党委和纪委的角色定位予以了明确,对高校纪委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地方分别做了规定,要求将越位的工作交回党委,对错位的工作交回各职能部门,对不到位的要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明确了高校党委和高校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的关系,明确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在工作上党委和纪委各归其位,是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提供基石。

2.强化高校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理高校,是高校综合治理的重要目标。高校监督制度建设是高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强化高校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是强化高校综合治理的保障。一是要强化高校党务和政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群众监督意识;二是要发挥高校监督体系综合效能,高校纪检部门要积极协调审计、财务、工会等具有监督职责部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联动机制,构建立体化监督模式。

3.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转方式”是高校纪检监察“三转“的重要一环,所谓转方式,实质上是强调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改变以往僵化的工作方式方法。一是要与时俱进,强化网络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网络在高校教师和学生中的高利用率,开展网络廉政教育,扩展纪检监察信访渠道;运用网络的便捷性,开展网络监督工作,特别是开展日常监督的备案工作上,将极大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运用网络技术,综合提高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办案水平,构建网络反腐制度体系。二是运用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委校务的公开,建立全方位的高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增强依法依规治理高校的公信力。

4.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不仅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忠诚、廉洁,也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上。首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知识储备和履职能力的高低,是完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因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至关重要。其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提高离不开专业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的保障。在从严治党和高压反腐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量大幅提高,各高校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一定倾斜,是按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关键。在干部选拔上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参考文献:

[1]沈琼.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本位回归的若干思考[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2]郭继超,沈蓓绯.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效能研究[J].理论建设.2015(6).

[3]张楠.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J].前线.2015(11).

作者简介:

漆刚(1980—)男,重庆江津人,现供职于钦州学院纪委,研究方向:高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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