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准扶贫的思考
2016-02-26罗凌
行政科学论坛 2016年6期
罗凌
关于精准扶贫的思考
罗凌
关于精准扶贫项目选择权和决定权下放基层的问题,我们建议一切从实际出发,将项目选择权、决定权下放基层,让基层干部群众有选择权和决定权。一是基础设施投入要因地制宜,不要过分强调产业或基础;二是建立土地收储中心,调动金融机构大胆投入的积极性,让农户把土地流转到企业或合作社;三是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由省级财政和县各拿一点,没有条件建立农业担保公司的建立担保基金。
关于扶贫资金是到户好还是到龙头企业好的问题。可否变产业实施为产业运作?即国家扶贫的钱不直接拿给农民而是拿给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约法三章,通过“公司+农户+基地”帮助老百姓获得三金——土地租金、股金、薪金,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