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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新问题与新关切

2016-02-26

学术界 2016年9期
关键词:共同体一带战略

○ 蔡 拓

(中国政法大学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 北京 100088)



·学术探索·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新问题与新关切

○ 蔡拓

(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 北京100088)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面临着新的问题,提出了新的关切。这集中体现为以下五点:全球治理是当代中国对外战略的基石与轴心;“一带一路”倡议要服从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总战略;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物品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理性选择;整体治理观是中国认知和推进全球治理的理念支撑;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推进全球治理的特殊责任与贡献。本文从战略与实践、理念与价值层面审视、分析了上述问题。

全球治理;全球公共物品;整体治理观;人类命运共同体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探寻并参与全球治理已走过了二十年的历程。当下,由于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的国际地位与国际影响明显提升,加之全球治理出现诸多新的困惑与困境,所以,作为一个正在崛起,并被世界瞩目的新兴大国,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有了新的关切,需要新的思考。正是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五点意见,以回应这一新问题。

一、全球治理是当代中国对外战略的基石与轴心

当下中国审视全球治理时首先面临的是全球治理在中国对外战略中的定位问题。可以说,十八大以前,全球治理在中国的对外战略中只是被视为大的时代背景,而非对外战略本身或对外战略内容之一。直到十八大,我国明确提出,“加强同世界各国交流合作,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变革”“中国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1〕特别是2015年10月12日,政治局以“全球治理格局和全球治理体制”为内容的第27次集体学习,更把全球治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习近平强调,“要审时度势,努力抓住机遇,妥善应对挑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全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全球治理规则体现更加公正合理的要求离不开对人类各种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2〕,这一切都充分表明,全球治理已成为当代中国两个大局中国际大局的关键,统领着当代中国对外战略。因此,我们必须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全球治理。必须充分认识全球治理在当代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意义,高度认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不仅对中国自身而且对人类进步事业具有重要作用。今天各国的对外战略,若没有对全球治理的深刻理解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真心认同,那么这种对外战略就远离了现实,缺失了时代精神。对于正在崛起的当代中国,对全球治理更应该具有这种与时俱进的认知与定位。只有以全球治理统领我国的对外战略,使大国关系、周边外交、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联合国改革与作用的发挥,国际经济与金融制度的改革、国际发展援助等等议题与任务,都协同并服务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总战略,中国的对外战略大局和目标才能顺利推进,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和人类的共同发展。如果缺少全球治理的视野与胸怀,我们的对外战略就会局限于狭窄的片面的国家利益考量,难以确立新兴大国的形象、地位与影响力,从而无法引领国际社会走出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怪圈与束缚,推进全球化与全球治理沿着健康、进步的方向前行。总之,全球治理是当代中国对外战略的基石与轴心,中国对外关系的各种战略考量与安排,都要自觉地体现全球治理的理念与战略要求,唯有如此,中国对外战略才能展现出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的新风貌,有助于我国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一带一路”倡议要服从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总战略

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国内,从政府、企业到学术界,掀起了颇为壮观的“一带一路”热。早期把“一带一路”视为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领域综合战略的意见颇有影响,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中国版的马歇尔计划”。这表明“一带一路”被定位为新时期的中国大战略,是中国新的地缘政治经济战略。这种观点不仅高估了“一带一路”倡议的意义,更值得重视的是,误导了该倡议的内涵与所指,引起了国际社会的质疑、警惕与批评。因为这种见解表达了完全基于本国利益考量的现实主义色彩,是与全球治理格格不入的。后来,这种观点及其影响逐渐降温,主流的见解已把“一带一路”视为中国的经济战略、发展战略,特别是立足于中国与中亚、中东、东亚的经贸联通,推进地区一体化,求得共同发展的战略。拓展开说,这一战略有助于促进欧亚非三大洲的经贸联通,各自利用和发挥自身的消费、生产、资源等优势,不断提升全球价值链水平。显然,“一带一路”这种经济视角与解读更适合该倡议的定位,也有助于该倡议的实施。正是遵循这一思路与理念,“一带一路”的推进有了可喜的进展。中国已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多国开始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经贸发展对接的洽谈,也开始了与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组织就“一带一路”合作的对话。企业更为活跃,2015年中国境内企业对“一带一路”相关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总额达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0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3987个,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特别要提出的是,中国引领和主导57国共同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于2016年1月16日正式开业,这一开放的、体现合作共赢的国际金融新机构,为“一带一路”提供了一份意外的礼物,增强了“一带一路”的影响力。

显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降温、降调、视角的调整已带来了良好的效果。但即便如此,来自国际社会的反应及其关切,仍然值得我们重视与反思。在由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主办的“现代院论坛2015”上,美国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李侃如表示,“一带一路”有一些雄心勃勃的项目,我们关心的是这些项目是“根据什么标准设计和规划的,是否是根据政治上的考虑设计和规划的”。金融标准、劳工标准、环境标准,这些都需要明确、清晰并符合国际通则,“如果中国对这些关键的问题没有说清楚,就会导致大家的怀疑和不信任”〔3〕。俄罗斯莫斯科卡内基中心高级研究员亚历山大·加布耶夫也指出:俄罗斯国内对“一带一路”倡议有各种反应,有很多的不信任和不理解。中国要将“一带一路”倡议与诸国的发展战略衔接,不能把所有国家的项目都放在“一带一路”框架之中,比如俄罗斯就更关心自身的欧亚经济联盟的实施。此外,“一带一路”面临政治、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需要各国协同应对。所以,中国需要解释,为什么“一带一路”“是双赢互惠的。同时还需要更多的细节说明”〔4〕。这表明,尽管“一带一路”经济视角的解读,有助于地区经济一体化,有助于开辟产能与投资合作新空间,有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但还不足以消除人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保留与怀疑,这就要求我们对“一带一路”倡议做出更深刻也更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思考。

首先必须明确,“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内在组成部分,其理念、战略定位、具体项目的确定与实施都要服从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总战略、总要求。认为全球治理过虚,“一带一路”才是务实的战略,因而后者可以替代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成为当下中国对外战略的代名词,这种认识是不可取的。模糊、淡化“一带一路”倡议的政治涵义,以地缘经济战略的面目推进,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核心的理念与价值仍然是国家中心主义,所以也不可取。“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特别是引领全球经济治理的重大举措与战略。它的目标不仅是激活自身的经济,而且要与国际社会一起改变全球经济发展不景气的现状,创造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环境、新机遇。“一带一路”倡议要坚定不移地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理念,在战略构想与框架、项目设计与落实、规划制定与对接、机制安排与推进等等方面,充分体现平等、协商、互利共赢,有效促进人类共同利益、地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协调与共赢。务必懂得,“一带一路”不能仅仅定位为中国自身的谋求国家利益的战略(无论是国家综合战略还是地缘政治战略或地缘经济战略),它更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现大国担当,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大战略。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全球公共物品。当我们一再强调“一带一路”倡议不能为中国独有,不能只关注中国国家利益时,实际上是要赋予“一带一路”另外一种新身份、新称谓,那就是全球公共物品。“一带一路”是一种对外战略,而且不是一般的对外战略,具有更多的公共性,无论是作为一种战略、机制、框架,它都是开放的,欢迎并且希望国际关系多元行为体的参与、共建。它实质上提供了一个合作共赢的理念、机制、平台,以促进全球问题的解决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这一特点显然不同于我们所熟悉的国内五年计划,所以需要我们用“全球公共物品”的理念予以理解和诠释。显然,以全球公共物品的视角认知和解读“一带一路”,当下国人还较为陌生,然而这非常重要。只有做到这点,我们才能摆脱国家中心主义的束缚,更准确地定位“一带一路”倡议。也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何以“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战略的组成部分,因为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物品,正是推进全球治理的必由之路。

三、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物品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理性选择

如上所述,认知和解读“一带一路”倡议需要全球公共物品的视角,其实,推进全球治理更需要全球公共物品的视角与理念。全球治理有赖于多元行为体的积极参与,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全球公民社会、跨国公司乃至个人。全球治理的对象是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关涉生存与发展的诸多领域的问题,特别是日益严峻的全球性问题。那么治理的主要手段、途径又是什么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全球公共物品的提供、管理与使用。这种全球公共物品既包括物质层面的资金、物品(如联合国会费),又包括制度层面的组织、机制、规范(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投行等),还包括新的引领人类发展的理念与价值(如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只有不断推出和创造更多更好的全球公共物品,全球治理才会健康发展,全球问题才能得到有效应对与改善。当前全球治理面临的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因为全球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管理低效,使用也不尽合理,所以,从全球公共物品的来源、管理与使用上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对于克服全球治理的困境,提升全球治理的水平有不言而喻的意义。

尽管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主体和渠道是多元的,但不可否认,主权国家仍是主力和关键,因为国家不仅握有更多的资金与资源,还是制度和理念层面全球公共物品的主要构成者、提供者,所以各国都有责任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物品,而不能定位甚至满足于“搭便车者”。但现实是国家有大小、发展程度、文明水平以及当下境况之别,而一般来讲,大国,特别是发展程度较好的国家自然就要更多地担起提供和管理全球公共物品的责任。

中国是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因此,来自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特别是希望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物品的要求,就不可避免,并且应该得到理解。从我们自身而言,大国意识在提升,希望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作用与影响的意愿也日益强烈。这种种因素的叠加,就提出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历史性要求,而随之而来的当然是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物品的理性选择。这一选择,对当代中国的对外战略与对外关系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大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力度,有助于回应国际社会对当代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期盼或疑虑。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表现了中国对现有国际体系与国际秩序的认同、融入、维护与建设的基本态度,表明了中国致力于人类共同事业,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原则立场。这些都有助于澄清和消除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某些误解与疑虑,有助于提升我们的道德制高点,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中国在反恐、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问题上都体现了这些态度和立场。但是在提供国际公共物品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所以,反思和制定我国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相应战略,无疑会开辟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新局面,并推动国际社会加快全球治理的进程。

其次,加大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力度,有助于体现新兴大国的责任,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中国要自觉地提高责任意识。尽管从经济结构、科技水平、管理制度、社会文明程度,以及人均GDP和生活质量上看,中国的确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大国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但是,必须同时看到,中国的超大经济规模与经济总量的确也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这种经济的快速崛起及其造成的冲击力,改变着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看法,也包括对中国应尽国际责任的要求。所以,我们不能简单拘泥于发展中国家的定位,简单地用中国只能提供与自己的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这种说法回应国际社会。要理性地审视中国国际角色的复杂性,理性地审视国际社会对中国应尽更多责任的呼声,从贡献论而不是权力论角度反思我们的国际责任观。而加大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力度,正是中国调整和强化国际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中国影响力的切入点。

四、整体治理观是中国认知和推进全球治理的理念支撑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不仅面临着上述三个基于实践层面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战略定位问题,还需要高度重视两个理念和价值层面的问题。这就是整体治理观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本节首先分析整体治理观。

显而易见,整体治理观是针对局部治理观、割裂治理观、片面治理观而言的。局部治理观表现为视野的局限、领域的局限、空间的局限,往往习惯于从单一的领域、有限的空间考虑治理问题。比如只讲市场治理、地方治理、城市治理,忽视政府的综合治理。割裂的治理观表现为思维的对立、价值的对立,不善于多向度、多功能地认知治理,往往偏执于一端,表现出非此即彼的特点。比如只讲治理的价值与规范性,忽视治理的工具与实践性,只讲国家治理而忽视全球治理。或者相反,推崇治理的工具与实践性,排斥治理的价值与规范性,推崇全球治理而贬低国家治理。无论是局部治理观还是割裂治理观,都具有片面性,因而又可称之为片面治理观。今天治理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甚至困境,都源于这三种治理观。所以,从整体上认识治理,确立整体治理观极为重要而迫切。

整体治理观体现为认知治理的三个统一,即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规范诉求与实践诉求的统一、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或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统一。治理的价值理性反映的是治理的价值取向与追求,是治理区别于统治、区别于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的本质与精髓。这一价值取向就是社会中心、全球主义,从而区别于国家中心、政府中心、国家主义。同样治理的规范诉求,也青睐价值、伦理,指向应然、理想与未来,表现出人的伦理性、超越性、文化性一面。治理是对人类公共事务的治理,治理的宗旨当然是使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而更好的生活一般而言都建立在对现实的反思与超越之上,具有一定的理想性,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与此相对应,治理的工具性和实践诉求,更多关注现实,重视达致未来和理想的条件、手段、可能,从而更注重物质基础、技术手段、制度安排、政策导向,以保障治理进程的可操作性、可控制性、可持续性。由此可见,治理的工具理性与实践诉求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显然,在认知治理时,只有同时关注治理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规范诉求与实践诉求的统一与平衡,才能避免片面、极端、非理性,全面驾驭治理。至于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主要是基于空间划分而形成的两种治理。由于人们至今仍生活于威斯特伐利亚体制之下,国家依旧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单元,个体和政治共同体的生存、交往与发展都在领土国家之内,所以,国家治理更容易得到人们的理解与认同。而全球治理则立足于全球的视角,关注的是整个人类面临的公共事务,特别是关涉人类命运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空间的不同导致视野、价值关怀以及治理路径与政策的差异,这本身可以理解,但如果刻意坚持这种差异,忽视对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内在关联性的研究,拒绝对两者日益打破界限,融为一体的审视与承认,那就势必导致治理的困境。

中国在认知和推进全球治理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片面的割裂性的,甚至对抗性的治理观。其表现恰如上述,一是价值理性、规范诉求与工具理性、实践诉求的论争、相互排斥与对抗;二是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割裂。

首先来看价值规范导向与功能实践导向之争。前者强调价值、规范的重要性,认为全球治理的真谛在于倡导社会中心,全球主义,以克服传统治理中的政府强势作用和意识形态化的国家中心主义。如果全球治理缺少来自社会的支持和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不能克服根深蒂固的国家主义,那么它将无法顺利推进。新世纪以来,国家主义强势回归,更需要坚守全球主义的价值,强调人类共同命运与利益;后者关注的是全球治理实践存在的不协调、不公正、不平等,比如如何克服全球化的非人性一面,防止全球层面的两极分化,如何变革和完善现有的国际秩序,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全球公民社会更有保障、更有影响地参与全球治理,如何健全国际机制提高治理的效率,等等。这些问题正是全球治理进程中非常重要的实践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那么全球主义的价值追求就毫无意义。从现实主义的角度上看,国际事务从根本上讲还是国家之间的事务,所以要立足于国家而不是人类考虑全球化与全球治理中的问题。显然,孤立地看,两者的观点都有道理,是合理甚至是正确的,但共同的弊端就是缺少对不同意见的倾听、平衡与吸纳,不善于换位思考。结果,双方的论争往往不在同一个层面、同一个平台,变成无谓的争论。即便价值与理念上确实不同,也应有包容的心态与品性。实际上只有兼顾价值理性、规范诉求与工具理性、实践诉求,才是比较全面的治理观,才能防止、克服两种意见的极端化、对立化,从而在价值理性的观照下,在规范诉求的鼓舞下,扎扎实实地从治理实践的条件、过程、对策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着力解决全球治理进程中人们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断推进全球治理的深入。

其次来看看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关系。自近代以来,由于民族国家体制的确立,国内与国际的划分就成为一种主导性的理念与思维方式。人们更习惯于从国内视角考虑各种问题,而对国际事务保持冷漠、怀疑甚至抵触。这种状况在相互依存的全球化时代肯定遇到挑战,尽管人们不得不改变、适应新的形势,但进程依旧缓慢。反映在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之关系上就是两者的诸多自觉或不自觉的割裂。比如,受这种割裂观念的影响,就难以认识到全球治理可以深化国家治理,体现为在治理对象上全球治理会内化为国家治理,在治理机制上全球治理会规范国家治理,在治理的价值与理念上全球治理会引领国家治理,在治理的利益导向上,全球利益与国家利益交织并存。反之,割裂性的治理观念也无法认识国家治理可以推进全球治理,体现为一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与程度是决定该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水平与程度的最重要因素。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观念体系、权威决策体系、行政执行体系、经济发展体系以及社会建设体系从各个层面制约着全球治理。其中,价值观念体系的现代化决定对全球治理的认同度和参与热情;权威决策体系和行政执行体系的现代化制约在全球治理中的政治作用与国际影响力;经济发展体系的现代化影响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力度;社会建设体系的现代化助推社会力量走上国际舞台,参与全球治理。

由于对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内在联系的认识缺位,所以推进两种治理的制度与政策也就忽视相关性,不能连成一体统筹考虑。而表现在研究领域,就是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研究团队与领域泾渭分明,互不往来。从事政治学理论,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的聚焦于国家治理,而从事国际问题研究的则只关心从中国对外战略与政策上研究全球治理。这一切都呼唤整体治理观,只有自觉地确立起整体治理观,在当代中国的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两个大局中,我们才能统筹协调,更好地实现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五、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推进全球治理的特殊责任与贡献

中国不仅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而且要争取对全球治理作出特殊贡献,以新的理念去引领全球治理。这个新的理念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个特殊的贡献就是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着力去践行。

共同体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共同体,就是社会学家通常理解的“社群”“社区”,而广义的共同体,是指社会中存在的,基于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包括种族、观念、地位、遭遇、任务、身份等等)而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既包括小规模的社区自发组织,也可指更高层次上的政治组织,如民族与国家。〔5〕齐格蒙特·鲍曼是立足于全球化,立足于流动的现代性来重新审视共同体,而更早时期的德国古典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则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探讨了共同体与社会的异同,他认为共同体可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6〕。尽管两人生活的时代不同,但共同体似乎都被赋予了比现代社会、民族国家更令人青睐与向往的色彩。当然,相比较而言,鲍曼的观点更具反思性,也与当代人更为贴近。显而易见,通识性的、大众化的共同体概念更多地是指人们在共同生活中自然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而在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的社会共同体有家庭、氏族、部族、民族、国家、阶级、政党,以及各种社团与组织。可见它强调两点,一是实体性,二是局限于国家范围之内。换言之,在很长时期内,非实体性的精神共同体(思想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特别是超越领土界限的共同体很少进入人们的视野,也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与接受。此外,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以来,国家的强势不仅体现为政治与制度实践而且主导了话语与思维,所以,尽管国家是传统意义上最高层次的共同体,但显然已取得了特殊而独立的身份,人们只理解国家而很难理解共同体了。正是这种状况,使得回归和重建共同体的理念有了特殊的含义和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人们对共同体内含的成员间的共同理解、共同命运、共同身份、权利与责任的向往与挖掘,意味着对民族国家这一主导人类的政治组织形式(或最高层次共同体)的反思,意味着要超越国家共同体,走向世界共同体、人类共同体的新的努力。

当代中国大力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应在这个大背景下去理解。客观地讲,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本身,并不是当代中国的独创和首创。远不说中外思想史上早已就有世界国家、世界公民、世界政府、世界宪法、天下观等学说,仅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就不断被阐述。罗马俱乐部主席奥尔利欧·佩奇在1981年就认为,如果世界日益联成一个整体,那么它的命运也将是共同的,即人类大家庭的共同命运,全人类的共同命运。所以需要指出“整个人类同命运”的概念〔7〕,1995年联合国社会发展世界高峰会议之后,为了落实会议的目标,成立了《哥本哈根社会进步论坛》,并在1996-1999年间举行了四次论坛。正是在这个论坛中,建构世界共同体成为主题,其探讨的成果编辑成书。该书指出:“创造一个可行的世界共同体必然是一种创新形式的全球民主,一种服务于平等需要和平等志向的经济、一种富于同情的政治文化、追求普遍利益的社会力量,以及承担保护共同善之责任的制度”〔8〕,“一个未来的世界共同体应该能够充分发挥世界治理的作用,同时又能尊重其成员国的自律”〔9〕,美国学者入江昭也认为,全球共同体“意味着一个基于全球意识的跨国网络的建立,这一全球意识指的是选择一种理念,即存在一个超越不同国家和民族社会的更为广阔的世界,任何个人和团体在那个更广阔的世界中都共享一定的利益和关切”〔10〕。

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独特意义与贡献在于,首先,这是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对世人的郑重宣示,更有号召力、影响力。如上所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诉求与理念本身国际社会早已存在,但由一个为世人瞩目的新兴大国大力倡导,并且作为一国对外战略的指导理念与原则提出,这恐怕是前所未有的。自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提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新理念”发展对外关系起,中国的执政党与政府已在最高级别的党的文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反复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明确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对外战略的纲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指导理念,在全世界刮起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旋风。大国的地位、大国的声音、大国的战略导向,的确为整个人类审视和认知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新的可观的动力。其次,这是对国家主义强势回归的一种理应回应,有助于国际社会扼制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国家主义、地缘政治的强势回归,是当下国际社会的一大特征,也是21世纪以来,国际关系的最新表现。俄乌冲突、南海争端、英国脱欧、朝鲜半岛的僵局、世界难民潮的冲击、非常态的美国大选,凡此种种,都充满了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喧嚣,严重阻碍了人类的和平与发展。在这一历史景观下,当代中国旗帜鲜明地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合作共赢,同舟共济,这无疑是最理性的呼唤,最有历史眼光的战略选择,有助于扼制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弱化国家主义回潮的负面影响。再次,这是国际关系理念与规则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助于冲破现实主义的束缚,恢复和增强国际关系的世界主义色彩,为人类全球性地交往、合作、平等和谐的共生共荣带来希望。迄今为止,现实主义依旧是认识和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导性理念与思维,而现实主义的学说与理念不过是国家主义的学说与理念在国际领域的表现,两者是孪兄弟。全球化和全球问题日益频繁和尖锐地挑战以领土、主权为依托的传统政治制度与思维,要以全球主义、世界主义的视野和思维审视人类文明的新进程、新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就代表了这一趋势与走向。因此,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意味着助推一场理念的、价值的、思维的革命,即从现实主义转向世界主义,从国家中心转向人类中心,从而寻求一种新的平衡,即全球主义观照下的国家主义。这场理念与制度的重大变革无疑会遇到巨大阻力,但舍此无法改变国际关系在现实主义怪圈与冲突中循环的顽症。中国高扬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旗帜,为在曲折中推进国际关系理念的世界主义转型,带来了新的希望。

总之,上述五点思考,都是结合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进程中的新问题所做出的新分析、新回应。这既包括战略与实践层面的,也包括理念与价值层面的。特别是后者,相对来讲人们关注和感兴趣的更少。无论是中国还是国际社会,当下的人们更习惯于现实主义的理念与思维,而忽视理想主义、世界主义的理念与思维。这并不是人类的福音,希望有更多的人重视并致力于倡导和践行全球治理的新理念与新价值。

注释: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4、37页。

〔2〕习近平:《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新华网,2015年10月13日。

〔3〕〔4〕本刊编辑部:《关于跨太平洋安全框架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思考》,《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11期。

〔5〕〔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

〔6〕〔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7〕〔意〕奥尔利欧·佩奇:《世界的未来——关于未来问题一百页》,王肖萍、蔡荣生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公司,1985年,第10页。

〔8〕〔9〕〔美〕雅克·布道编:《建构世界共同体:全球化与共同善》,哈佛燕京社主编,万俊人、姜玲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46页。

〔10〕〔美〕入江昭:《全球共同体》,刘靑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0页。

〔责任编辑:马立钊〕

蔡拓,《学术界》本期封面人物,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所长、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1982至2002在南开大学任教,曾任南开大学全球问题研究所所长、政治学系副系主任;2003年调至中国政法大学,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全球学、国际关系理论、政治学理论。主要著作有《全球学导论》(该书入选2014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全球学的构建与全球治理》《国际关系学》《全球化与中国政治发展》《全球化与政治的转型》《全球治理与中国公共事务管理的变革》《全球问题与当代国际关系》《可持续发展——新的文明观》《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当代全球问题》《契约论研究》,译著《古希腊政治学说》等。代表性论文有《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当代中国两大战略考量》(《中国社会科学》2016

年第6期)、《当代中国国际定位的若干思考》(《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全球治理的中国视角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自工作以来,共出版著作1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学术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1项。其中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北京市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6项。主要荣誉称号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享有者(1993年至今),1995年荣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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