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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华人律师”平反的加州裁决

2016-02-25林海

检察风云 2016年19期
关键词:排华入籍律师协会

林海

2015年3月16日,美国加州最高法院作出编号为S223736的裁决,追认中国人张康仁为加州律师。加州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令张康仁的后人激动落泪,更为加州“反排华运动”打了一剂强心针。用主审法官的话说,对于种族歧视,错了,就是错了,即使过了一百年,也要想办法恢复。

因华人身份而失去律师资格

张康仁出生于1860年,是第一位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中国学生。他曾在法官哈特维尔(Hartwell)的办公室做了8个月实习生。哈特维尔法官很喜欢这个勤奋、聪明的中国人。在这位法官的推荐下,他成为哥大法学院1884级学生。当时,他是校园里唯一的中国人。1886年5月26日晚,哥大法学院院长德怀特(Dwight)教授向毕业生致辞。他提到了张康仁:“你们中间自中国远道而来的年轻人,内心对法律知识的渴望促使他来追求知识,他是法律精神最好的见证……不管国际政治多么狭隘,一所真正的大学不会因为不同的种族、宗教而歧视学生,相反,它张开双臂拥抱每一个怀揣理想走来的人。”

但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对于张康仁而言非常不利。1882年5月,美国总统切斯特签署了《排华法案》,许多职业不再对华人开放。例如,律师资格申请变得几乎不可能。因为,法律规定律师申请人必须是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这正是应《排华法案》而作出的修改。可是张康仁不同于那些淘金或修铁路的华工。他受过最先进的高等教育,他知道该怎么调动资源,为尊严而战。他频繁地拜会知名法官,接受各路媒体采访,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传播得广一点。

一位耶鲁大学同班同学的父亲赫利被这个跟自己儿子同龄的年轻人打动,他作为共和党的选区议员,同时也是纽约市议会发言人,向市议会提出法案,为张康仁入籍呼吁。1887年3月9日,民主党国会议员杜恩汉姆(Dunham)也向纽约州提出法案,吁请解除对张康仁的国籍限制。在接受《太阳报》采访时,张康仁第一次讲到自己的梦想。他清楚,在排华的大背景下,国会不可能为他一个小人物修改法律,但是州议会有可能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参加纽约律师协会的考试。他需要的只是一场公平的考试。

为了获取更强有力的支持,1887年3月2日,张康仁单独拜访了纽约州州长希尔(Hill)。希尔出身律师,同时是州律师协会主席。他被张康仁的真诚和辩才所打动。3个月后,两个党派议员提交的《援助张康仁法案》生效。为了造势,张康仁还获得了耶鲁校长波特(Noah Porter)与哥大法学院院长德怀特的信。5个月后,他终于获准参加纽约州律师协会的资格考试。3个主考官都是著名律师,一致同意接纳他为律师。随后,张康仁正式向纽约律师协会申请成为执业律师。为了申请更有把握,他面见大法官范·布伦特(Charles H. Van Brunt)的时候,拿出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两封他实习过的律师楼的推荐信。纽约市有名的几位律师都在信中表示,支持律师协会接纳张康仁。然而,1887年11月18日,纽约高等法院3位法官审核当年的律师候选人。28位候选人中,唯一被否决的是张康仁。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中国人。

加州法院对华人有根深蒂固的偏见

这时的张康仁只有一个选择,申请入籍。在两位重要人物的引荐下,他单独面见了法官范·赫森(George M. Van Hoesen)。这位法官于1875年出任纽约普通法申诉庭的法官,他主持的法庭对中国人入籍比较宽松。在仔细研究过张康仁的案子,并与以前类似案子比对后,范·赫森法官认为,在不违反国会条例的前提下,可以许可张康仁入籍,于是他签发了入籍证。但是,张康仁没想到,即使成了美国公民,纽约高等法院的法官们仍然拒绝他的申请。他的朋友与支持者给他出了一个迂回之招——换一个法庭提出申请。于是,他向小城Poughkeepsie的法庭提出了申请。这个小城位于纽约市与奥尔巴尼市之间,被称为“哈德逊河上的女王之城”。张康仁向这里的法庭提出了加入纽约州律师协会的申请,大约两个月后,他的申请被批准。1888年5月17日,从哥大法学院毕业两年之后,他终于成为一名律师,也是第一位获得执业律师资格的华裔。《纽约时报》当天采访了他。《太平洋商业观察家报》发表评论,为张康仁喝彩:“周二晚间的蒸汽船带来了关于张康仁的好消息,他为争取律师资格所做的努力终于取得了成功。让我们一起为公正的到来而祝贺他。”

张康仁开始为纽约华人代理诉讼。1889年3月28日,他代两个华人居民向一家洗衣店老板讨债,法庭支持了他提出的偿还要求。这是美国第一例华人律师代理的官司在诉讼中获胜。1891年,张康仁迁居加州。这里华人众多,人们在街头巷尾说着广东话,希望能找到精通英语又能听懂粤语的律师。但是这里没有一位华人律师。不仅如此,加州更是著名的“排华重镇”。在张康仁第一次以公派留美幼童的身份来美时,大批来自中国南方的贫苦农民也正大批涌入加州。他们往往来自太平天国运动后民生凋敝的村庄,分外吃苦耐劳,默默吞咽生活的苦难。因而,他们被当时的白人社会认定“压低工资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抢了很多美国人的饭碗。

于是,1880年前后,当加州遭遇经济危机,白人大批失业之际,《排华法案》也就应运而生。根据《排华法案》,中国人在美国无法入籍为公民,不能拥有房产,不能与白人通婚,也不能上法庭或拥有投票权。总之,这部法案“以法律形式将中国人排除在民主进程和美国的自由承诺之外”。正是这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使张康仁从此再也无法在加州以律师的身份登上法庭。曾经一往无前的张康仁此时犹豫了。他清楚,上诉可能会导致纽约法庭重新追究入籍证明的合法性,从而导致一败涂地。

张康仁的后半生在中国与美国之间穿梭。他并没有穷困潦倒。他和第一位经过英国律师会馆培训的大律师伍廷芳一样,短暂地进入了外交界。之后的12年里,他转入了银行界。1907年,张康仁辞去横滨银行的工作,回到上海,担任财政局首席会计师。之后,他又到南京中央大学教授国际法和银行学。1910年1月22日,大清政府委任他为驻加拿大领事。民国初肇,孙中山任命其为中华民国驻华盛顿领事馆一等秘書,主理对外事务。在这个职位上,张康仁一直工作到1916年。从领馆卸任后,他返回校园担任北洋海军赴美学习的学监,直至1926年,因患心脏病在家中去世。虽然在美国过着宽裕的生活,能够参加美国总统威尔逊在白宫为女儿举办的婚礼,但他永远不再是一名美国律师,永远无力冲破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对族群的歧视。

百年之后被重启的平反之诉

这个故事之所以没有被埋进历史的故纸堆,是因为另一个与《排华法案》有关的人的执著与努力。他是一位参与过修建太平洋联合铁路的华工后裔,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秦教授(Gabriel Chin)。他从陈年的报章中读到了张康仁的故事,决定为他申诉。时过境迁,2011年和2012年,美国参众两院终于为130年前的《排华法案》向这片土地上的华裔居民表示歉意。加州最高法院也于1972年认定,从宪法层面,禁止非美国公民从事法律职业是站不住脚的。他们曾经用以拒绝张康仁的法律依据,终究在将近一个世纪后被摒弃。2014年,一张加州的律师执照颁发给了一位没有绿卡的墨西哥移民。

同年5月,秦教授带领法学院亚太学生会,联名向加州律师协会上书,要求追授张康仁律师资格,纠正加州高院在1890年作出的错误裁决。此时,张康仁的一位后人蕾切尔(Rachelle)正从联邦通讯委员会副主任的位置退休,重新做起了律师。这一代人连她在内,一共出现了4位律师。她们全都加入了为这位“曾叔叔”张康仁追讨公道的行动。蕾切尔在写给加州律师协会的信中说:“我请求高院与律师公会支持我们的诉求,根除对我的长辈的不公正,并且有勇气承诺,律师公会有义务保持其成员的多样性。”

2014年6月18日,加州律师公会认为,这一诉求超出了其职责范围,决定提交给公会董事会。然而,律师公会董事会并没有作出实质性的回应。2014年12月5日,亚太学生会和张康仁的后人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了申请。几位律师站了出来,为他们免费代理该案。他们是曾任加州律协会长的杰弗里·布莱希、本杰明·霍维奇及约舒华·梅策尔。最终,2015年3月13日,加州最高法院的7位法官作出了一致的裁定,恢复张康仁作为一名美国律师的身份。这份长达9页的裁定书这样写道:“加州律师协会歧视性地将张康仁排除在外,是一个极严重的错误。它剥夺了张康仁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除去公民身份,他完全符合被接纳为律师的条件。对于其他不计其数的和张康仁一样热切地想成为律师,但却囿于其种族、外侨或国籍而无法圆梦的人,也是一个打击……这对我们的社区和社会来说,造成了极大损失。”在判决书最后一段,加州最高法院写道:“虽然我们不能重写历史,但我们可以承认张康仁为成为美国首位华人律师所作出的开创性努力。加州高院和民众曾拒绝张康仁的法律服务,但我们不否认他是楷模——他为法律职业群体更具包容性而作出了先锋性的努力。通过追认张康仁加州律师协会会员的身份,我们确认他在加州各法院担任律师的人选中的合适位置。”故事并没有至此结束,加州参议员吉姆·比尔、刘云平及刘璇卿随即趁热打铁,提出了参议院46号议案,即为《排华法案》中遭遇不公者平反的议案。比尔表示:“今天我们有机会来改变这一不公正的结果。有些人可能会问,我们为什么要将这一百多年前的事件再次提出来,我的回答是,历史不该被忘记,最终向张康仁颁发律师执照,我们是在表达,加州未来绝对不会容忍对移民的歧视。”这一议案如能通过,加州将成为美国第三个为《排华法案》受到不公正对待者“平反”的州——Gabriel說的好,这或许是新恢复了身份的张康仁律师,用自身的案例为他的同胞进行的再一次辩护。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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