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浦江,靠什么守护?
2016-02-25牛伶
牛伶
面朝太平洋,背靠长三角,上海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成为环球海运重要航线和我国沿海的交汇点,随着上海黄浦江、苏州河两岸综合开发建设的深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对维护水域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自成立全市乃至全国首家航运案件检察科以来,便将打击航运领域刑事犯罪、维护航运领域安全秩序的神圣使命铭记于心,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航运中心建设的方式方法,守护航运领域的公平正义。
波涛之下,淤积之患
2014年5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案由为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刑事案件,涉案的陈剑锋等5名犯罪嫌疑人直到身陷囹圄才明白自己随意向黄浦江中抛撒淤泥的行为居然对黄浦江的航道安全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威胁。
2014年2月,陈剑锋承接了一起疏浚工程,由于工程时间比较紧张,对方颇有几分踌躇地恳请陈剑锋先开展疏浚作业,签订合同及向上海市海事局、上海市海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各项作业许可等手续稍后补办。让对方没有想到的是,面对这实在有些无理的请求,陈剑锋竟一口答应下来。对方不知道的是,这样的请求正中陈剑锋之下怀……
事情说定后,陈剑锋立即安排自己名下的三艘运泥船进驻工程地点,自己则找到了合作多年的现场施工负责人汪晖。在向汪晖转达了工程的大致要求后,陈剑锋表示这次现场指挥疏浚和运输倾倒泥浆的工作由他全权负责,继而,意味深长地提起了2013年他们一起看到的一幕:“老汪啊,咱办事就是太老实了,你看人家,把泥拉了往江里一撒就完事,没合同没证的,谁也找不着他麻烦……”陈剑锋点到为止的一番话,听在汪晖的耳里却使他顿觉眼睛一亮,再看一眼陈剑锋的眼色,凭借合作多年的默契,汪晖瞬间领会了陈剑锋的意图,两人当即会心一笑。
有利可图,何乐不为?就这样,汪晖安排陈剑锋的三艘运泥船全部在夜间进行运输淤泥的工作,并要求操作人员将船上的监管设备全部关闭,以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夜色的掩护下,运泥船将承运的疏浚淤泥直接抛撒在施工点附近的黄浦江水域航道中,而非按照规定行驶至指定地点抛泥,这样的做法直接降低了疏浚工程的运输成本。无边的夜色是天然的遮掩,陈剑锋的运泥船就这样一次次将淤泥肆无忌惮地抛撒在黄浦江航道内,直至被夜间巡逻的民警发现……案发时,运泥船已向黄浦江主航道倾倒了10船淤泥,数量达2400余立方米。
上海市航道管理中心表示,这种在陈剑锋等人看来“既节省时间又节省柴油成本”的作业方式严重危害通航安全。他们的违规抛泥行为已在黄浦江底形成了5处非正常的凸起泥堆,使航道局部水域严重变浅,且因水下泥堆具有隐蔽性,较难及时发现,若有吃水较深的大型船舶通过,可能导致船舶搁浅甚至发生倾覆事故,威胁航道安全。
2014年9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涉案的5名被告人均被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
专家建言:
由于黄浦江两岸功能调整,原有港区码头前沿不再进行疏浚维护,加之长江来沙、黄浦江航道内人为倾倒等现象的不时发生,部分不易淤浅的航段也出现了水深不足的情况,出浅的河床不仅影响河道景观,更对船舶安全航行造成潜在威胁。
对于在黄浦江航道中倾倒淤泥的行为,仅靠公安部门打击难度很大,需要多部门联手,齐抓共管。建议相关航道主管部门加强对航道疏浚工程的监管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把好第一道关。同时,航道主管部门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信息互通,可以探索将航道监管纳入“两法衔接平台”,使航道主管部门及时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及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關,将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线索及时移交航道主管部门,提升打击效率和效果。
波涛深处,货运之殇
近年来,航运领域内一些个体承运人在运输途中非法占有财物的侵财类刑事案件屡见不鲜。这类刑事案件的承运人大多早有预谋,且在水上承运过程中作案,对被害人的权益危害极大。2013年3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2年,私人船主李秋平接到了一单生意——一家船舶代理公司委托他将1000吨油浆从广西运至上海。价值不菲的油浆、无边无垠的大海、长路漫漫的航程,李秋平动起了歪脑筋。合同正式签订之前,李秋平就已经与船上的5名船员商量起在航程中“偷梁换柱”的方法,他们决定对船体进行整修,增设暗舱、夹层等空间,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承运的油浆转移进去。主意打定,在将油浆从广西运至上海的过程中,李秋平等人分三次趁码头装油和卸油的机会,将价值人民币65万余元的143吨油浆截留到暗舱与夹层中,为了不让委托方和收货方发现,他们抽取了150吨左右的海水混杂在油浆里,一同卸入了码头油罐中。
然而,想要瞒天过海,并没有那么容易,委托方通过对航程的监控,发现船舶在运行过程中,曾有两天的航速明显异常。当船抵达目的地靠泊时,委托方当即要求与承运人、收货人三方共同对油浆进行抽样化验。果然,油品的含水率从送交李秋平承运时的0.4%飙升至如今的16%,内里乾坤,不言自明。
专家建言:
由于承运的货物往往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此类案件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较大,而且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以提高物流运输服务为目的的货物跟踪系统(goods-tracked system)对防止此类案件大有裨益。货物跟踪系统利用物流条形码和EDI技术及时获取有关货物运输的状态信息,藉以确认货物是否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顾客手中,若有异常情况发生,可以马上查明原因并及时改正,从而提高运送货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有助于发现航运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黄浦江畔,“飞单”之乱
在上海港逐步成为世界第一大集装箱港口的同时,货运代理公司或运输车队在承接大量业务后,因自身运力不足或为了降低成本,会通过各种途径寻找空集装箱卡车驾驶员,以较低的运价派发承运业务,形成了航运领域特有的一种“飞单”现象。但在“飞单”的过程中,存在配送、装运、运输环节的管理盲区,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0年5月,某汽车运输合作公司又一次承接了某公司运输塑料粒子的业务,照例由业务员李琦负责处理,李琦轻车熟路地在码头将装有塑料粒子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飞”给各集装箱卡车驾驶员,由他们负责运至公司自有仓库。可没想到在入库清点时,却发现其中两个集装箱竟不翼而飞!
就在李琦急得团团转时,有一个人的心里却乐开了花,那就是该公司负责调派车辆的陈勤。早在事发前一、两个星期,手头正紧的陈勤就打起了这批塑料粒子的主意——如果能从李琦那里弄到设备交接单,加上自己负责车辆调度可以轻易掩人耳目,弄两箱塑料粒子来卖。
陈勤当即找到王岗等3名相熟的集装箱卡车驾驶员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大家一拍即合。当天,由王岗自称是常在码头接“飞单”的某车队驾驶员,出面与李琦交涉,并故作熟络地按惯例支付押金,李琦丝毫没有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便将两份设备交接单交到王岗手中。王岗等人迅速雇佣了两辆集装箱卡车将对应的集装箱从码头提出,运往位于浦东的堆场。他们一边迅速拆箱,一边四处找人收货,终于在第二天的上午联系到有意购买的买家,以19万元的价格将满满两车的塑料粒子卖了出去。下午五时许,王岗等人从陈勤处得知这批货失踪的消息已经泄露,他们便赶紧分了钱各自回老家躲起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勤等四人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如今,他们均已被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建言:
在“飞单”的交接过程中,由于货运代理公司或运输车队对运输风险认识不足,犯罪分子恰好可以利用管理盲区,在配送、装运、运输过程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要从根本上预防上述集装箱犯罪,必须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除了从源头上立法完善、明晰权责之外,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要由相关行政部门制定行业规范,对企业资质严格把关,定期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管理混乱的企业和车队及时整治和清理。要求货代企业和车队尽量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承接业务并妥善完成。同时,货运代理公司外派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承接者的身份信息及运输资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尽快在行业内部搭建营运车辆、集装箱卡车司机等信息查询平台,对集装箱卡车司机实行统一管理,核实身份证、驾驶证,做到实名制。(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