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谣言不必草木皆兵
2016-02-25
方圆 2016年3期
Preacher
http://note.fyfz.cn/b/878485
看到这个新闻,颇感无奈,这种消息,警方竟然需要“核查”才知道是虚假信息!
所谓谣言,现代汉语词典定义为“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然而对于显然不可能、公众显然可以识别真假的消息,定义为谣言是否妥当?如果是不是谣言都存疑,以传播谣言为由进行处罚是否合适?
即使那个标题是真的,公众也会认为是报纸的笔误,而不会认为是某个地方真的会做出这样的违背常识、违背法律的规定。类似有关国家领导人姓名的笔误也屡次出现,并未听说后果如此严重。
退一步讲,如果《阳江日报》认为肇事者对其新闻标题进行篡改并传播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进行救济,也用不着如此大动干戈。公权力机关此番直接出手,并以传播谣言之名限制人身自由,令人颇感诧异,附加“谆谆教导”更是让人看得满腹疑云。网络时代,类似的PS图片实在太多,大家多会付之一笑,有的图片甚至让人惊叹制作者的才华和灵感,网络上传播的比这张图片尺度更大的亦可谓不计其数,按照这种标准制作或传播即要遭受处罚,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脊背发凉。
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的时候不应恣意,公权力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时候更不应该任性,而应当秉承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对于这种图,公众要么认为是恶搞,要么认为是笔误,鲜有人会信以为真。公权力机关以治理谣言的名义贸然出手,只会让人啼笑皆非之后,感到一种风声鹤唳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