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我国卡客车轮胎提起“双反”
2016-02-24本刊编辑部
据中国橡胶网公布,2016年1月29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对我国卡客车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双反”调查申请。
“双反”文件称,2014年前3季度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卡客车轮胎为6 048 859条,货值为787 313 598美元,而2015年前3季度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卡客车轮胎为6 701 201条,货值为817 636 180美元,这就是说2015年前3季度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卡客车轮胎量增长了10%,而平均单价下降了7%,但不管怎样计算,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卡客车轮胎量都是巨大的。从较长时间看,2011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卡客车轮胎量已占美国卡客车轮胎进口量的47.23%,而2014年达到55.1%。
“双反”针对的是来自中国制造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具体产品指标示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规格的充气橡胶轮胎,无论是有内胎还是无内胎轮胎,无论是否与车轮、轮辋、轴类部件、螺栓或螺母等其它配件安装在一起,包括原配轮胎和替换轮胎,但不包括旧充气轮胎(包括废旧翻轮胎和新轮胎)和非充气轮胎(如实心轮胎)。调查例举的轮胎规格为11R22.5,11R24.5,295/75R22.5和285/75R24.5;调查轮胎的当地税则号为4011.20.10.15 和4011.20.50.20,也 有 可 能 为4011.99.45.10,4011.99.45.50,4011.99.85.10,4011.99.85.50,8708.70.45.30,8708.70.60.30和8708.70.60.60;涉案对象包括轮胎企业和进出口商。
“双反”指向轮胎的倾销幅度最大为58.2%,最小为19.78%,而反补贴部分只说明了哪些中国轮胎企业出口商接受了政府补贴,而未指出补贴幅度。
本案的反倾销调查期预计为2015年7—12月,反补贴调查期预计为2015年全年。在此期间对美国出口了被调查产品的所有中国轮胎制造/出口商(无论是否出现在申请书中)均有资格应诉。
USW在申请书中表示其代表的是在美国的轮胎企业的利益,这些轮胎企业包括固特异轮胎厂、普利司通轮胎厂、马牌轮胎厂、优科豪马轮胎厂、米其林轮胎厂等。某种意义上这次“双反”将对我国部分轮胎企业造成致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