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
2016-02-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
2016年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总体情况,总结了一年来食品药品稽查工作,重点分析了食品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制订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总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5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从抽检监测、飞行检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工作中深挖案件线索,强化稽查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查办了一大批重大案件,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5年,全国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53951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247826件,药品案件89226件,医疗器械案件10760件,化妆品案件6139件。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13460户,取缔无证经营32791户。
会议着重分析了食品案件的特点和违法行为变化趋势,指出当前食品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制假售假“黑窝点”屡打不绝;有的持证企业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违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造假手段的更新升级,一些重大案件呈现跨区域、链条化、网络化等新特点,违法性质恶劣,违法手段隐蔽,社会危害严重。同时,各地稽查队伍和能力建设仍存在差异,执法装备不足、检验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会议强调,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以查处重大案件为核心,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衔接机制,坚持处罚打击和监督整改并举,形成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合力,发挥最大效能;三是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联合发布等机制,细化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检验认定等程序和内容,增强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四是通过督查指导、考核激励等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保护消费合法权益;五是加强稽查执法业务培训和办案实战经验交流,继续开展优秀案例评选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稽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拉得出、打得赢的稽查执法队伍。六是加强稽查办案信息化建设,实现稽查办案信息的共享、共用和快速传输,缩短办案时间,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
(摘编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