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6-02-22黄菁
黄 菁
(新余市建筑业管理局,江西 新余 338000)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黄 菁
(新余市建筑业管理局,江西 新余 338000)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督管理,为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建筑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做到监管到位。文章就将分析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讨论其优化措施和对策。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因为没有完善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使得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解决起来较为困难,甚至整个建筑行业都面临着巨大的难题。在建筑市场中,建筑业主、建材供应商、承包商和政府部门等机构都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他们在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整个建筑工程提供正确的方向和质量保证。
1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监督机构的地位不明
质量监督机构从行政方面来说,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具有接受政府委托和行政职能的特征。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时候所代表的是政府机构。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质量监督机构还属于事业单位,全额或差额财政补贴是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有些省市虽然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给予了一定的定位,但是对于具体的地位定义却并不明确。直至今日,监督质量机构也只能够通过政府的行政委托来实行职能,并且只能够监督和检查委托范围内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无法充分实现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所有职能,特别是行政管理和处罚职能。
1.2 监督管理的方式落后
诸多质量监督机构所实行的还是传统的监督方式,也就是定点和定时监督法,而这样的模式针对于建筑工程来说,代表着监督人员的固定性和监督计划书的透明性,因这种方式的检查内容范围小,而且监督内容固定,在监督前甚至还会提前通知监督对象,这就造成了监督对象能够提前做好准备,从而掩盖建筑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极大程度上降低了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在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和调查后发现,大量的监督计划有着大量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说,这种监督方式给监督对象提供了逃避质量监督的机会,造成了监督检查浮于表面的现象,无法发挥出监督管理的真正作用。
1.3 监督管理的重点不清
据调查研究,部分省市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内容中有着一定的规定,然而部分规定将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放在了实体质量和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两个方面。往往当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时,效果就会直接体现在实体的质量上,实体质量也就符合要求和规范,同理可推,当实体质量符合要求时,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也就是科学和合理的,两者关系密切。
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优化对策
2.1 改变监督机构的地位
在我国,质量监督机构是一个监督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的执法型基层执法机构,所行使的是政府给予的行政执法职能,然而依旧属于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因此委托本质和非公得性质并没有改变。因此为了能够使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更加有效,就必须依靠相应的改革机会明确监督机构的性质,从而提升监督机构的地位,如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条规,明确质量监督机构所承担的管理权限,从法律方面提供支持。还能够转变监督机构的职责,由行政委托变为行政授权,让监督机构能够真正参公管理,从而增强监督人员的责任感和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依据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我国的监督机构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当市场竞争进入更加激烈的阶段后,建筑工程市场的体系还不够完整,就会造成严重的损失,而这也是当前的历史环境所要求的。
2.2 明确责任主体的义务
责任主体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责任主体又包括了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等,所有的责任主体都有着维护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义务。然而当前建筑市场出现混乱和难以管理现象的根本原因其实有着很多方面的影响,其中人为因素是重要的因素之一,目前的建筑行业有着众多的管理经营和技术人才,然而受到无有效节制建筑环境的影响,部分人员逐渐出现了为了自身利益或单方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他方利益的现象,加上部分职业人员并没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和道德素养,使得职业素质教育和管理变为一场空谈,这也是人为因素中极为重要的问题。
2.3 完善法制环境的建设
保障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就是健全法制环境,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也随之加深,完善的国际法制环境建设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甚至在社会和谐建设方面也有着重要的作用。而法制环境的建设又包括了人员的培养和监督机构的建设,前者是奋斗在建筑工程和管理的一线人员,他们的素质高低将会直接表现在工程实体质量上。只有加强对于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养,才能够让工作者知法守法,为社会的稳定奠定基础,才能够有效增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避免高压线的触碰,避免出现因侥幸心理而造成的严重后果。而后者因为是针对大面积的管理,权利较为分散,因此群策群力是实施改革的必要措施,而执法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能够使执法结果更加坚定,这些都是法制环境建设和完善的必备措施。只有将自身暴露在社会的监督中,才能建设真正的法制社会,当监督的任务和责任重了,监督才会被真正重视起来,才能够从中摸索和研究出更多的应对措施和方法,而法制透明化的建设也能够让权利更加清廉而严肃。
2.4 完善担保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建设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纯粹依靠执法机构在现场执法中发生的监督效果较为单一,而且也无法达到最佳效果。在通过对国外经验的了解中发现,信用体系和担保制度在监督管理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近年来也出现了相关建设,但是实际情况和效果却并不理想,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建立和完善担保制度能够确保债务的履行实现,而担保制度的完善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再借鉴国际经验,将发展和风险的防范,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操作结合起来,才能够设计完整的建筑工程担保制度。
3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建筑过程中的多个环节都有着巨大的关联性,因此在建筑工程中质量的监督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严格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还能够有效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甚至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国家的建设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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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China
Huang Jing
(Xinyu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Bureau, Xinyu 338000, China)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a large extent depends on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order to fi nd and solve the problems in the building, must be in place.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discuss the optimization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
黄菁(1968— ),女,汉族,上海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