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性原则开展媒体的创新实践
2016-02-22
环球时报/2016-02-22/ 第14版面/国际论坛
党管媒体,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必须姓党,要做到爱党、护党、为党,这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所决定的。这个原则不仅正确,也是中国新闻舆论的真实生命线。我们新闻工作者都应牢记这一原则,深刻领会习近平主席在“2·19”讲话中提出的48字方针,跟上时代的脚步。
全世界的媒体都面临“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然而西方与中国的意识形态对立却混淆了这个问题的普遍性,仿佛它只在中国存在。而西方媒体却在资本和市场的隐形衣下,仿佛可以“不食人间的政治烟火”,超然站在“客观”、“理性”的原则之上。
不能不说,西方新闻观和价值观在中国社会中形成了一定渗透和影响,这使得对所谓媒体“独立性”的推崇在中国也获得一些市场,践行新闻舆论工作的党性原则也因此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以西方为源头、但可能以国内化了的各种形式而出现的挑战难以避免。
解决好党管媒体的相关问题恐怕不仅是新闻领域、也是整个中国思想战线的核心工程之一,需要新闻工作者以及国家、地方权力机构的共同努力。所有人都应立场坚定、充满政治热忱地践行这一原则,使其不断产生好的实际舆论效果,为整个国家的机制健康添砖加瓦。
我们应当很清楚,在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开放时代,中国建立自己特色的新闻舆论生态无法在自给自足的封闭环境中进行,而只能在十分活跃的思潮流动性之上构建中国的核心价值。因而这是非常艰巨的工作,它需要忠诚,还需要驾驭、运用新闻舆论规律能力的不断积累和创新。
党对基层媒体的领导需要应对千变万化的各种难题,党性原则的终端大概要有两个检验标准。一是媒体的报道不能造成错误思想和解读的传播,不能损害党的执政能力和效率。二是舆论调控要有助于媒体自身公信力的强大,使它们围绕党的路线动员社会的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性,更好地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这当中要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曲解正确舆论导向的含义,将对媒体的管理简单化,把引导媒体在复杂问题上正确发声变成限制媒体发声,削弱媒体的战斗力和对外竞争力。同时要防止一些不作为的官员以要求媒体坚持党性名义阻止媒体开展正常舆论监督,掩盖自己的工作失误。
面对国际上日益激烈的舆论竞争,中国迫切需要强大的媒体力量,这不仅仅指媒体平台的现代化,媒体公信力和软实力的增强尤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发展将坚持媒体党性原则和促进媒体软实力强大结合起来的“二合一”能力,这恐怕是中国媒体走自己道路成功的关键锁钥。
党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而且党领导中国在全球发展竞争中取得辉煌成就,这些成就是近代以来中国一代代志士仁人的共同梦想。与党的先进性站在一起,应当是媒体活力的来源。一个媒体是否坚持党性原则,它的政治立场是否坚定,不应只看它的表面态度,更要通过它所带来的实际舆论效果来检验。
或许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坚持党性原则是个很高的标准,它要求极高的忠诚度、责任心和新闻业务能力。我们大家都应深刻理解、跟上这一要求,避免将它口号化,尤其不应让它为新闻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埋单。
比如不应把党性原则简单理解为对新闻舆论工作事无巨细的“管控”,而应把它当成对创造性的政治引领和激励,成为对我们在社会主义新闻实践中有所作为的鞭策。不能不承认现代媒体都发端于西方,中国政治体制决定了新闻从业者必须不断开展工作方式的再创造。中国全社会都应了解这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它很可能是中国伟大复兴路上的一项关键性探索。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同时,必须形成自己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