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灵税收纸草》译注
2016-02-22郭丹彤
杨 熹 郭丹彤
《都灵税收纸草》译注
杨熹郭丹彤
提要:《都灵税收纸草》书写于第二十王朝末期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时期,书写者是当时的大墓地书吏宅胡提摩斯。该纸草主要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十二年和第十四年,宅胡提摩斯受命前往底比斯南部几座小城征收谷物并将其运至底比斯储藏以及将部分谷物分发给工人的情况。
关键词:拉美西斯十一世;宅胡提摩斯;税收;谷物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王国时期古代埃及经济文献整理研究”(项目批号:13BSS008)阶段性成果。
《都灵税收纸草》,包括1895号和2006号两份纸草,因藏于意大利都灵博物馆而得名。该纸草的出土时间已无从考证,仅知其出土于麦地那工匠村(位于今埃及卢克索)。《都灵税收纸草》书写于第二十王朝末期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时期(公元前1099—前1069年),书写者是当时的大墓地书吏宅胡提摩斯(Djehutmose)。纸草分为正反两面,正面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十二年书吏宅胡提摩斯在库什总督帕奈赫西的命令下,前往底比斯南部几座小城征收谷物并运至底比斯储藏以及将部分谷物分发给工人的情况。纸草背面所包含的信息较少,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十四年书吏征收谷物的情况。《都灵税收纸草》详细记录了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时期的税收流程、储粮经过、缴税者的身份和上缴谷物的具体数目。因此,它是我们研究新王国后期埃及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文献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该纸草的原始文献用祭司体埃及语书写,最先由罗西(Rossi)和普莱特(Pleyte)于1869年整理出版。1F. Rossi and W. Pleyte, Papyrus de Turin, Band 2: Planches, Leiden: E. J. Brill, 1869-1876, Pl. LXV, Pl. C, Pl. CLV, Pl. CLVI, Pl. CLVII.然而这一版本在排列上杂乱无序且纸草首页的内容前后不连贯,加德纳在对其重新整理校对后完整地翻译了该纸草。2A. H. Gardiner, “Ramesside Texts Relating to the Taxation and Transport of Corn,” JEA, Vol. 27 (1941), pp. 22-37.随后,以圣书体的书写形式抄录的该纸草被加德纳收录于《拉美西斯时代的行政文献》中。 在这一版本中,该纸草的正面约61行,背面约32行。本译文据加德纳的版本译出,同时亦参照了其英文翻译。
译文圆括号()中的文字是译者为方便读者的理解添加上去的,方括号[]中的内容系加德纳本的拟补。“□”符号表示文献的缺失部分。
一、纸草正面
【译文】
(拉美西斯十一世统治的)第12年,泛滥季[1]第2月第16日,上下埃及之王和两土地之主——蒙玛阿特拉-塞泰普恩-普塔、拉之子和双王冠之主——拉美西斯-卡伊姆瓦塞特-麦瑞阿蒙,[2]赫利奥坡里斯众神的统治者,[3]被赐予永恒生命□□□□□。
法老之右侧执扇者、[4]王室书吏、[5]将军、[6][法老]粮库总监、[7][库什王子]、[8]南部外国土地总监、[9][法老]弓箭手之首领,[10]帕奈赫西[命令(宅胡提摩斯)]从[上埃及神庙]先知[11]手中收取产于法老卡塔土地上的谷物。[12]
(谷物接收单据)由书吏宅胡提摩斯记载,他(在)高贵而宏伟的大墓地(任职),[13][该大墓地属于万寿无疆的法老]。
由索白克(神庙)先知帕赫尼将(这些从)法老的卡塔土地(收上来的)谷物送至大墓地。
【注释】
[1]古埃及人将一年分为3个季节,每季4个月,这3个季节分别为:“泛滥季”,7月—10月;“播种季”prt,11月—次年2月;“收获季”,3月—6月。据此,文献中“泛滥季第2月”应为8月。参见J. P. Allen, Middle Egypti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anguage and Culture of Hieroglyph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103;A. H. Gardiner, Egyptian Gramma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p. 203,此为该书第三版,故下文简称为Gardiner, Eg.Gr3。
[2]古代埃及国王有5个王衔,分别是荷鲁斯名、两夫人名、金荷鲁斯名、上下埃及之王名(登基名),以及拉之子或太阳神之子名(出生名)。这里出现的是拉美西斯十一世的第四和第五王名。参见Gardiner, Eg.Gr3, pp. 71-76。
[3]“赫利奥坡里斯”Jwnw,城名,位于开罗东北部。该地名的英语形式出自希腊语,其含义为“太阳城”。参见Donald B. Redford,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ncient Egypt, Vol. II,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88,以下简称Redford, TOEAE。
[6]“将军”jmy-r-mSo,官衔,亦可称为“军队总管”。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I, p. 155;Jones, AETEPOK, Vol. I, p. 142;Hannig, GHAD, p. 61。
治者被称为“库什王子”,即“库什总督”。这里的“王子”并非是国王真正的儿子,之所以这样称呼,是为了凸显这一职位的重要性。此外,“库什王子”还有管理努比亚金矿的职责,所以,有时也被称为“属于两土地之主的黄金之地总监”。参见G. A. Reisner, “The Viceroys of Ethiopia (II),”JEA, Vol. 1 (1920), pp. 73-78。
[13]“大墓地”,专指尼罗河西岸底比斯附近的诸多神庙、王室祭葬庙和少数高级祭司的墓地。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II, p. 323;Hannig, GHAD, p. 660;J. Çerny, A Community of Workmen at Thebes in the Ramesside Period, LE Caire: Institut Francais D’Archeologie Orientale, 2004, pp. 1-8,以下简称Çerny, ACWTR;Redford, TOEAE, Vol. II, pp. 506-512。
【译文】
[总结]谷物接收单如下:
第12年,泛滥季第2月第16日,在小城伊姆伊特如,[1]由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2]负责在此收税。
(他们)从索白克[3](神庙)先知帕赫尼、书吏萨赫奈弗尔、索白克神庙主管帕温奈什的手中收取(神庙上交的)袋谷物。[4]这些谷物均产于法老的卡塔土地。(在该城)北部湿地,征收姆扎伊[5]阿恩赫瑞腾提丰收税80袋。[6]
【注释】
[1] “伊姆伊特如”Jm-jtrw,地名,位于底比斯南部40公里处。参见A. H. Gardiner, Ancient Egyptian Onomastica, Vol. II,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7, pp. 274-275, 以下简称Gardiner, AEO。
[3]“索白克神”cbk,常以鳄鱼首人身的形象出现。第十二王朝时期,鳄鱼神曾是埃及的主神,其崇拜中心为法尤姆。参见I. Shaw and P. Nicholson, The British Museum Dictionary of Ancient
Egypt, Cairo: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in Cairo Press, 2002, p. 273, 以下简称Shaw and Nicholson, BMDAE。
[4]新王国时期,一袋晒干后的谷物重量约为76.88公斤。本文出现的袋数与公斤之间的数值换算皆同此例,故后文不再赘述。参见Erman & Grapow, Wb, Vol. III, p. 363;J. J. Janssen, Commodity Prices from the Ramessid Period: An Economic Study of the Village of Necropolis Workmen at Thebes, Leiden: E. J. Brill, 1975, p. 109。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的第2月第21日,(由)西城[1]管理者[2]帕乌尔阿在粮库屋顶查收由书吏宅胡提摩斯从伊姆伊特如收取(的谷物),(并将这些谷物)放入(名为)“谷满仓”的第一粮库。
【注释】
[1]“西城”jmnt njwt,地名。njwt的基本含义是“城市”,有时也可以专指底比斯城。由此,这里的“西城”实际上指的是底比斯西部地区。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3月第19日,在小城阿格尼,[1]大墓地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收取了37袋谷物。[2]
第12年,泛滥季第3月第23日,(在阿格尼收取的谷物已)运送至(底比斯)并交给书吏尼苏阿蒙伊派特和阿蒙神庙女乐师[3]塔薇赫努特。[4](他们)共查收袋谷物。
(收上来的谷物)不足额(是由于一些渔民预支了神庙将要支付给他们的谷物),共袋。(预支)给了渔民。[5]
总计:□□□□□。
【注释】
[2]原文中这两个数字是分开来写的,为了便于读者的理解,翻译时不仅在几组数字之间增添了加号,而且还将计算结果写出。下同。这一数字是用红墨水书写的,代表小麦的袋数;这一
数字是用黑墨水书写的,代表大麦的袋数。
[4]书吏尼苏阿蒙伊派特和阿蒙神庙女乐师塔薇赫努特是夫妻关系。
[5]原文没有标明具体的数目。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3月第28日,在小城伊姆伊特如,(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收取外国人帕赫如10袋谷物。[1]
【注释】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3月第29日,将(从)外国人帕赫如(收取的)10袋谷物上交给西城管理者帕乌尔阿。(帕乌尔阿又将这10袋谷物支)付给田间监管人帕巴克。[1]
【注释】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2日,在底比斯,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收到底比斯之主——蒙图[1]神庙(上交)的6袋谷物。这6袋谷物由众神之王阿蒙-拉[2]神庙的高级祭司蒙图阿蒙姆伊奈特的下属记数书吏尼苏阿蒙代表神庙上交的。
详细说明:[3](收取)外国人帕奈赫西4袋谷物;(收取)建筑工卡如尔2袋谷物。
(以上两位纳税人的纳税额)总计:6袋。
【注释】
[3]“详细说明”的埃及语形式为wpt.st,以该词开头的段落是为了解释前段提到的由神庙上交的谷物的来源。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3日,在(名为)“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的神龛”的神庙中,[1]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从阿蒙神庙女乐师、神龛总管赫瑞奈弗尔之妻——玛莎奈弗尔的手中收取30袋谷物。
【注释】
[1]“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神龛”,神庙名。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拉美西斯三世的上下埃及之王名。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4日,书吏尼苏阿蒙伊派特和阿蒙神庙女乐师塔薇赫努特(昨日)收取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在(名为)“乌塞尔-玛阿特拉-麦瑞阿蒙的神龛”(的神庙中)收取的30袋谷物,该神庙的主管是赫瑞奈弗尔。(尼苏阿蒙伊派特和塔薇赫努特负责将这些谷物)放入名为“谷满仓”的第一粮库中。
在这一天收到底比斯之主蒙图神庙(上交)的谷物,(这些谷物从)外国人乌塞尔哈提提乌手中收取,共计8袋;加上之前第12日上交的6袋谷物,(蒙图神庙)共(上交)14袋谷物。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18日,书吏宅胡提摩斯和船长宅胡提乌沙贝特以及渔民从西城出发。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20日,在小城伊乌尼特,[1]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负责在此收税。(他们)从克努姆神[2]和奈布神(共有的)神庙代理主管帕乌尔阿手中收取402袋谷物。在伊乌尼特的克努姆神和奈布神(共有的)神庙谷仓,从(该谷仓)书吏帕奈赫西手中收取337袋谷物。
详细说明:[3]从代理主管帕乌尔阿和田间监管人撒赫塔奈弗尔手中收取丰收税120袋、从田间监管人布塔赫阿蒙和[那赫特]阿蒙手中收取谷物80袋;又从他们手中收取谷物袋;再从他们手中收取谷物袋。总计:220袋。(将这些谷物)放到宅胡提乌沙贝特的船上。
【注释】
[1] “ 伊乌尼特”Jwnyt,地名。该城位于底比斯南部55公里处,现今地名为艾斯纳。参见Gardiner, AEO, Vol. II, p. 11;Hannig, GHAD, p. 1109。
[2] “克努姆”$nm.w,原为尼罗河源头之神,后来被认为是创造人类之神,亦称“陶工之神”和“造物之神”,并常以公羊首人身的形象出现。参见Hart, DEGG, pp. 85-86。
[3]此处的“详细说明”是为了解释前文提到的402袋谷物和337袋谷物的来源。
【译文】
第12年,泛滥季第4月第20日,底比斯(西城)管理者帕乌尔阿接收由书吏宅胡提摩斯和两个守门人从伊乌尼特收取的分别装载在船长宅胡提乌沙贝特船上和渔民卡宅瑞特船上的谷物,337袋。
详细说明:[1]到达(底比斯后),将渔民卡宅瑞特船上的袋谷物上交给(西城)管理者。支付给渔民伊提奈弗尔1袋谷物,共袋。尚缺2袋谷物,(这是由于支付给)守门人赫恩奈苏摩斯袋,尼苏阿蒙袋、支付给渔民卡宅瑞特袋。
【注释】
[1]此处的“详细说明”解释了船长宅胡提乌沙贝特船上和渔民卡宅瑞特船上337袋谷物的去向。
【译文】
第12年,播种季第4月第5日,大墓地书吏宅胡提摩斯和宅邸守门人宅胡提摩斯[1]从阿蒙神庙记数书吏尼苏阿蒙手中收取小麦袋;大麦袋。
详细说明:[2](从)粮库负责人宅胡提姆海布(手中收取)7袋,(收取牛群)烙印者[3]帕赫尔袋,(收取两人)共袋;(收取)牧羊人米阿阿袋,(收取)农民赫斯摩斯袋,(收取两人)共袋。总计:袋。
同一天,在小城那派尔伊姆,[6]从帕赫西宅邸的牧羊人手中收取4袋谷物;(从)警察之首领尼苏阿蒙手中收取1袋谷物;从渔民哈瑞(手中收取)袋(谷物);(从)渔民帕赫特特姆赫尔(手中收取)袋(谷物)。
在小城伊姆伊特如,记数书吏尼苏阿蒙从外国人伊乌努手中收取谷物12袋;(收取)外国人帕赫尔袋(谷物)。总计:袋谷物。
【注释】
[1]此人与大墓地书吏宅胡提摩斯同名。
[3]烙印者即为在牛身上做印记的人,以此识别牛的主人。
[4]神名,具体职司不详。
[6] “ 那派尔伊姆”N#-pr-jmmw,地名,具体位置不详。
【译文】
第12年,夏季第1月第9日,从伊姆伊特如城带来从外国人伊乌努(手中收取)的12袋大麦;从外国人帕赫尔(手中收取的)袋谷物,共袋。在那派尔伊姆城,收取帕赫曼之子,牧羊人帕奈赫西4袋谷物;(收取)警察之首领尼苏阿蒙1袋谷物,共5袋。(这些谷物)均由阿蒙神庙女乐师塔薇赫努在粮库接收。(并将)12袋(大麦)和袋谷物放入名为“谷满仓”的第一粮库中;[1](将)袋谷物放入名为“净土”的粮库中。
第12年,播种季第4月第13日,两个守门人(从由)阿蒙神庙记数书吏尼苏阿蒙负责的法老粮仓(先后收取)4袋和20袋谷物。(从)尼苏阿蒙(手中本应收取)72袋谷物,(但是,今日加上前几日他所上交的谷物一共才)袋。缺袋。
第12年,冬季第4月第13日,从书吏萨赫特奈弗尔手中收取外国人伊瑞20袋谷物。
[在这一天]收取□□;从阿蒙神庙记数书吏尼苏阿蒙手中收取(存放在)法老粮仓中的谷物;从□□□□□□□
[从阿蒙神庙记数书吏]尼苏阿蒙手中收取并交付给姆特神庙祭司3袋。[2]总计:□□□。
【注释】
二、纸草背面
【译文】
第14年,泛滥季第1月第10日,从哈托尔[1]神庙先知尼苏阿蒙手中收取大麦30袋。
详细说明:[2]
外国人帕克蒙514 袋;
外国人玛瑞伊4袋;
外国人伊乌咖本3袋;
总计:30袋。
【注释】
身或长有牛耳的妇女形象出现。她的崇拜中心在旦德拉,希腊人则将其等同于他们的爱神阿弗洛狄忒。
[2]此处的“详细说明”解释30袋谷物是从下文列举的人员手中收取的。
【译文】
第14年,泛滥季第1月第11日,(在)小城西蒙(收税):[1]
外国人阿奈苏弗10袋;
外国人帕奈赫西4袋;
总计:24袋。
【注释】
【译文】
在伊姆伊特如城(收税):
外国人赫麦提瑞3袋;
外国人帕克蒙2袋;
外国人帕塔户特瑞西3袋;
外国人帕赫尔恩伊蒙图[4]袋;
外国人阿图瑞伊[3]袋;
[外国人]索白克斯阿奈赫□□□;
[外国人]□□□。
【译文】
泛滥季第1月第25日。这一天,在伊乌尼特城,从神庙书吏帕奈赫西手中收取克努姆神和奈布神(共有的)神庙80袋谷物。
泛滥季第2月第7日。这一天,从神庙书吏帕奈赫西手中收取70袋谷物。总计:150袋。
泛滥季第2月第□日。
在这一天,从阿蒙先知帕阿哈伊手中收取10袋谷物。
[作者杨熹(1985年—),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吉林,长春,130024;郭丹彤(1968年—),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教授,吉林,长春,130024]
(责任编辑:李晓东)
[收稿日期:2015年4月30日]
DOI:10.16758/j.cnki.1004-9371.2016.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