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国土资源政策 推进脱贫攻坚——以贵州省毕节市为例
2016-02-19陈军
陈军
(毕节市土地勘测规划所,贵州 毕节 551700)
释放国土资源政策 推进脱贫攻坚——以贵州省毕节市为例
陈军
(毕节市土地勘测规划所,贵州 毕节 551700)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结合贵州省毕节市当地实际,提出国土资源部门如何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扶贫优势,释放国土资源政策,助推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国土资源政策;脱贫攻坚;总体要求;主要措施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如何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扶贫优势,释放国土资源政策,推进脱贫攻坚,为试验区实现“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目标作出贡献。结合贵州省毕节市国土资源工作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1 国土资源部门推进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大扶贫战略”引领国土资源新常态,坚持以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谋划扶贫工作路径,坚持以“国土资源云”为载体,实施精准扶贫挂图作战,坚持以国土资源政策、产业、项目、乌蒙山扶贫为导向,以保障资源要素、激活融资要素、实施惠农项目、创新政策措施为抓手,认真谋划布局,确保国土资源差别化、精细化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助推试验区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如期实现贫困群众脱贫摘帽目标,全面完成国土资源脱贫攻坚任务。
2 国土资源部门推进脱贫攻坚的主要措施
通过规划引导、计划保障、政策差别、试点支持、项目倾斜和指导精准等措施,抢抓机遇,打牢基础,紧盯重点,专项谋划,采取超常规举措,争取政策,加大投入,布局项目,特别是依托部、省陆续制订和出台的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的系列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通过规划引导、计划调节,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用地;通过落实增减挂钩政策助推扶贫生态移民;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工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职能抓手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全市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国土资源职能保障。
3 释放国土资源政策,推进脱贫攻坚
3.1 落实国土资源规划支持政策
把脱贫攻坚摆在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的突出位置。争取将全市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涉及国土资源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列入省国土资源厅“十三五”相关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毕节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毕节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等“一总多专”规划。规划中充分体现将扶贫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布局惠及民生、助力脱贫大项目,实现“多规合一”,确保未来五年国土资源部门扶贫工作突出行业特点,项目实施和资金投放更加精准高效。将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有机结合。
3.2 实施差别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政策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可用空间情况,结合毕节市扶贫规划,统筹安排县乡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调整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均衡发展,可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在编制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时,合理安排贫困片区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予以倾斜支持。
3.3 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支持政策
“十三五”期间,毕节市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的县区倾斜。一是优先对搬迁户土地等资源进行确权,支持搬迁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盘活。二是协调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流转政策出台。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三是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贫困地区,确保通过增减挂钩实施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民受益。对增减挂钩资金收益统筹管理,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按照“钱随人走、同等受益”的原则分配和使用。四是在同一乡镇范围内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的,报请省国土资源厅统筹安排,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管理,不占用国家下达指标,节余指标可跨区域流转。跨区域挂钩政策的落实,正为毕节市加快生态扶贫移民搬迁,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注入强大活力。五是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正在实施的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涉农项目等资源整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政策的统筹,形成试点政策的叠加效应。六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利用试点工作。
3.4 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
编制《毕节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结合脱贫攻坚规划,重点在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产业扶贫等区域布局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优质耕地保障计划,力争农村就地脱贫人口人均667 m2优质耕地,确保农民不因缺地缺粮而返贫。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建新安置区综合整治、扶贫产业的地力提升、生态防护区耕地生态修复,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实施贫困自然村土地整治工程,通过村民自建、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项目建设,村民投劳和参与监督,助推脱贫致富。
3.5 旱地改造为水田支持政策
开展25°以下损毁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摸底调查工作。开展未备案和已备案但未使用的旱地新增耕地指标,“旱改水”潜力调查,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国土资源部门指导、基层负责的“旱改水”工作机制。支持将有条件的旱地改造为水田,其新增耕地指标可用于落实“占水田补水田”。
3.6 生态退耕还林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核减毕节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规划任务,支持25°以上陡坡耕地和15°~25°重要水源地坡耕地生态退耕还林建设。新增建设占用25°以上已列入经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的坡耕地,不计入耕地占补平衡面积。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推进草海高原湿地抢救性保护,实施退耕还湖。
3.7 落实农业农村产业扶持、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闲置宅基地整理节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
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3.8 “煤电化”等“四化”项目新设配套矿业权支持政策
支持“煤电磷、煤电化、煤电钢、煤电铝”等项目新设配套的矿业权。支持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探索矿区村集体及群众以征地拆迁款、补偿提留款等多种形式入股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努力实现矿区群众长期稳定收入。优先安排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工作,加大勘查投入力度。支持开展水文地质、区域地质及农业地质调查等调查工作。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优化矿产开发布局,促进研发、探采、选冶、加工一体化发展,引导矿产资源产业链向深度融合;简政放权,优先安排并支持贫困地区新型建材开发利用;加大采矿权抵押融资支持力度。开展和谐矿区建设,探索矿区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征地拆迁款、补偿提留款、土地出租联营等多途径入股矿山资源开发新途径,拓宽农民长期稳定性财产收入渠道。
3.9 地质灾害防治支持政策
建立和完善地质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地质灾害3 a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用活用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积极整合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等项目资金与生态移民搬迁相结合,支持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且必须搬迁的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搬迁,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启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3.10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支持政策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申报中央、省财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加大省、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支持力度。指导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时开展治理恢复。
3.11 落实国土资源“扶贫云”支持政策,提高扶贫攻坚科技水平
依托“数字毕节”地理空间框架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抓紧构建毕节国土资源“扶贫云”,制定国土资源精准扶贫作战图,充实完善毕节国土资源精准扶贫作战图的内容,使毕节国土资源精准扶贫作战图内容更具丰富性、全面性、针对性、实用性。
依托“数字毕节”地理空间框架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为毕节市“扶贫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绘制全市大扶贫战略部署“作战图”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支撑。“扶贫云”和精准扶贫“一张图”可在“数字毕节”地理空间框架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上,叠加市委市政府的扶贫战略部署与措施要素,载明全市“怎么扶”与“谁来扶”的主要信息,突出“扶持谁”和“怎么扶”的具体内容,形成全市大扶贫战略部署“作战图”;在实施全市大扶贫战略行动过程中,实时叠加扶贫成果信息,为市委市政府优化扶贫资源、调整部署和作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F323.8
A
1674-7909(2016)24-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