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要要
2016-02-18张博阳
张博阳
摘要: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极大地影响了我国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技术手段。本文以余额宝为例,在全面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中小企业融资影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在我国加强通过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金融 互联网 融资
一、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及特点
诸多专家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予以阐述。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但与传统直接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融资模式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陈敬民(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其要义在于借助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点,使传统金融业务具有参与度更高、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优势。互联网金融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思维为客户提供具有创新精神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叶冰(2013)认为,从狭义上看,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通常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
笔者认为浅显的说来互联网金融即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广义上说互联网形态下所有的金融服务都可以叫互联网金融,它是利用网络平台、大数据、云计算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进行的一场创新。之所以称之为创新因为其不仅仅是简单的“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更重要的是“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正如马云在2013年3月份宣布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成立时说:“用互联网的思想和技术,让金融回归服务本质。”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实现了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支付功能、资源配置功能、信息搜集和处理功能,通过其不断发展,必将实现金融业务的深度挖掘和拓展。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互联网金融成本较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网络平台将信息自行归集、匹配、交易,减少因开设实体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资金供求双方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融资项目,相应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的同时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都会更低。
第二,互联网金融操作上更便捷、效率更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凭借先进的网络技术支持,操作流程趋于标准化,将传统服务柜台向客户进行延伸,减少传统金融业务的排队等候、人为失误等问题,业务处理速度更快,客户使用更方便。
第三,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即时性更强、覆盖面更广泛。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约束,人们能随时随地享用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资源及客户无疑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第四,互联网金融在金融普惠方面更出色。“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即是让每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这是余额宝类产品“火爆”的内在原因,互联网金融通过小额信贷、微型金融的发展,使平民阶层和中小企业群体参与经济发展的各环节,促进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
第五,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控能力较之传统金融是弱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尚处于摸索、总结阶段,行业内跑路、信息泄露、蓄意诈骗行为造成投融资风险,由于行业自律欠缺,监管不到位,使整个行业呈现鱼龙混杂的现象。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这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显著弱点。
二、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对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的影响。众所周知,市场运行规律下一般企业都会有资金缺口的情况发生,融资成为解决资金缺口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途径,而融资规模是为解决资金缺口需要筹集的数额,资金并非越多越好,企业自身实力、融资成本、抵御风险能力等诸多因素决定着企业的融资规模。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因为自身的特点很难通过传统金融产品获取所需资金,融资难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新的机遇。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而产生的新兴金融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PZ网络小额信贷模式、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众筹模式、网络保险(放心保)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新型的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简化程序、减少风险,且服务便捷,迎合了中小企业融资“量小次多”的需求特点。一定程度上可以很好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在规模上的困境。
实践中,在众多的互联网融资模式中以“余额宝”最具典型代表,可以说网民最早接触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大多是从“余额宝”开始。电商的迅猛发展使网购的人们使用支付宝这一电商交易模式时发现闲置的零散资金放在“余额宝”里可以去理财实现增值,而有购物需求时又能随时转出,互联网金融新的投资理念成就了“余额宝”,相对于传统基金理财产品,“余额宝”的优势是它有着较低的风险和门槛。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因其简单化、实用化、软件化而易于被接受,“余额宝”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积累了庞大的数据资料,可以说“余额宝”手中的利器就是大数据,通过数据提供的相关性趋势分析,开发商对“余额宝”不断进行改进,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在规模上的困境提供了更多机会。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大数据为互联网融资规避风险、提供机遇,大数据对海量信息的处理、运用给平台内的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积极影响,但作为没有参与到阿里巴巴、淘宝网等平台庞大的电子商务数据库之内的中小企业,还是很难获得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融资支持。这部分中小企业没有体验到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好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属于初创阶段,第三方数据市场的基础工作欠缺,短期内难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制约了更多中小企业融资规模。
(二)对中小企业融资速度的影响。360公司创始人周鸿祎说过:“融资速度比价格更重要”。这是他基于自己最初的创业经历,分享了自己对融资策略的看法。我们从中可以理解到,通常情况下,企业快速得到资金的支持,抢占商机中的绝对优势,才能迈出其发展至关重要的第一步。这就是所说的“融资速度”及其重要性,对其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那些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失去发展的机会。
显而易见,互联网金融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速度问题是毫无争议的。互联网金融呈现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互联网技术在解决信息的归集和传导时,数量和时效达到迅速的扩展,凭借大数据优势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快速评定借款者资质,通过数据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抵御风险能力进行信用评级最终形成信用档案,减少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差造成的时间浪费,由于贷款审批流程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操作简捷,一定程度上使中小企业融资速度远远高于传统融资行业。可以说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思想使中小企业享受到金融服务快的实惠,有效地弥补了中小企业从初创到壮大发展所需的资金缺口。
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从2013年6月推出以来收获颇丰,仅仅半年时间“余额宝”的规模已经超过 1 800亿元,同时让与之合作的天弘基金也以逾5 000亿元的资产规模位居中国第一。“余额宝”短时间内完成资金迅速归集,其对传统金融理财产品的巨大冲击令业内专家瞠目,究其原因是平台丰富的资源、起始资金门槛低,资金申购赎回方式灵活,让不受传统金融企业重视的小额资金发挥了聚沙成塔的作用。“余额宝”以其获得的巨大成功证明,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在交易技术、交易渠道、交易方式及服务理念等方面均有所创新。
随着中小企业把融资的希望投向互联网金融这个新渠道,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得到了认同。但伴随这些优势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其明显的不足,中小企业融资申请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有“普而不惠”的感觉。近期,笔者注意到,宜信公司的宜人贷规定借款人每月还款时需支付借款金额的0.235%—0.220%作为平台费,借款期限不同,所需平台费也不同。以借款人在平台借一年期50万元为例,平台给投资人的利率为10%,每月平台收取借款金额的0.33%,每月平台费为1 650元,借款人每月本息加平台费每月还款4.5万元左右,按照等额本息法计算借款人的总成本为年化利率17%,远高于名义利率10%。中小企业的融资总成本中包含正常贷款利息以及“平台费”在P2P网贷模式中是普遍的情况,如此高的成本让中小企业融资只能局限于应急类的借款,而经营类的借款需求得不到满足,极大地影响了中小企业融资在规模和速度方面的要求。
(三)对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影响。一般地,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性质如何,资金的来源多为内部筹集、外部筹集、政府扶持等几种途径。传统金融行业秉承谨慎原则,根据企业内部结构、管理水平、经营业绩等因素评定信用等级,中小企业能获得的资金支持非常有限;而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更是看得见够不到的“高大上”。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途径,传统金融行业融资产品沿用的是信用体系控制风险,中小企业普遍资产积累少,经济实力弱,土地经营权、厂房所有权评估值低,难以提供较好的抵押担保以满足放贷要求,最终直接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狭窄。而互联网金融推出的融资项目更多的是依据数据体系控制风险,即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贷款、众筹、大数据金融、在线理财等模式借助互联网技术获得企业的各种经营交易信息、数据,加以整理和分析后形成多元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这种使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得以融合的创新模式,因服务的多样化让用户的选择空间更大,因便捷的信息渠道与交易平台吸引更多的客户,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
支付宝最初推出“余额宝”的理念是为了解决用户账户内余额没有利息的问题,闲散余额资金在门槛低、流动性强、收益高的理财模式中既能得到增值又能随时转出消费,这种模式吸引了相当一部分网民的资金,一度使“余额宝”能抗衡普通基金和银行活期存款,“余额宝模式”的成功在于其超前的营销理念——把传统的以业务为对象转变为以用户为对象,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充分挖掘网络客户的潜力。“余额宝”的销售模式具有个性化,让用户的钱在投资与支付之间快速转换无障碍,全新的体验颠覆了人们对传统投融资途径的认识,可以说“余额宝”的推出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目前互联网融资途径呈现“异彩纷呈”的态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众多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形成的利益吸引了良莠不齐的加入者,造成鱼龙混杂非理性发展的现象,伴随而来的是暴露出的问题和各种风险隐患,网络技术使信息传递速度之快和覆盖面之广远超过传统金融行业,一旦投资者或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发生泄漏,造成的损失也非传统行业可比。因此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的防控和监管成为互联网金融首当其冲的重点、难点。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对策
(一)进一步扩大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平台。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在提供融资的过程中依赖对企业信息的归集、判断来进行运作。然而并非所有中小企业都适合加入到电商平台中,但这些中小企业仍然有融资需求,建立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可以从技术层面突破目前的互联网融资瓶颈——资金流不足问题,实现第三方数据平台的技术升级与更新,完善国内信用评级体系,扩大市场资金供给规模,可以使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
具体操作方面,建立信息庞大的数据平台看似是市场行为,然而没有政府的支持显然难以实现,政府一方面应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大力扶持第三方数据公司发展,鼓励加快第三方数据系统完善与升级,向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数据公司提供数据对接服务,使其得到包括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银行的“一站式行政服务”。第三方数据公司从上述部门机构获取融资企业的各类信息,进行专业筛选和评估形成客观、权威的企业信用档案放在借贷平台上,便于投资人全面深度了解投资项目。另一方面政府要严格规范第三方数据公司行为,强调定位其客观的桥梁作用,对于第三方数据公司违规与中小企业因利益结盟的情况加大惩罚力度。逐渐盘活中小企业融资僵局,从某个角度来看也是盘活了国内经济困境,互联网金融技术方面的这场革命具有“欲攻其坚先利其器”的深远意义。
(二)努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互联网融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现象,但“融资贵”仍然是普遍现象,快捷低廉的融资模式还难以很快实现,前文所述导致P2P网贷企业总成本较高与担保有关,以前是平台自己担保、后因相关政策出台转为第三方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进行担保,无论何种担保方式均拉高了平台的收费。中小企业融资贵有市场供需规律客观作用的一面,以美国Lending Club为例,Lending Club在纽交所上市,根据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的信息,Lending Club在2012—2014年期间发放贷款平均利率接近13%,明显高于银行融资利率。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资金价格反映风险后达到的利率对投资者才具备吸引力,从而形成资金来源解决融资需求,因此笔者认为不应对互联网融资平台利率问题一味苛责,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仅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难以实现,应借鉴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由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借助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互联网融资平台给予政策倾斜。具体做法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依托平台专业技术为有融资需求的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风险定价,打造个性化融资产品以及提供后续服务,政府负责根据平台提供的企业信息,按企业的不同类型、不同阶段采取贴息贷款和优惠贷款的形式给予补偿,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
(三)对互联网企业实施有效监管。一个让用户放心的交易平台包含了融资模式创新和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安全的融资途径才是好的融资途径。“有效控制”是包括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行业自律和外部相关机构的监管。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外部监管环节中比政策更重要的是专业人才,监管政策落地加以实施目的是有效控制风险,更重要的是要保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足发展。监管政策针对的是互联网金融整体行业,而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在具体运作时各具特色,这就从客观上要求监管政策的实施者兼具“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想”以及金融专业知识素养。在政策的解读过程中监管政策实施者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受到考验,缺乏互联网和金融知识背景的监管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流于形式或教条僵化,监管政策实施者专业素质的快速提升才能让监管政策更趋于完善,操作性更强。进而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健康的轨道内运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S
参考文献:
[1]谢平,部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陈敬民.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若干思考[J].金融纵横,2013,(9):13-15.
[3]毕祎.从管理会计看互联网公司风险——以余额宝为例[J].商业会计,2014,(14).
[4]叶冰.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怎么做[J].银行家,2013,(3):110-112.
[5]李建超.互联网金融浅析[J].时代金融,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