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管
2016-02-18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张 珂
强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管
□ 乌鲁木齐 张 珂
近年来事业单位资金形式多样化使用,对外投资逐渐成为其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构成了部分国有资产,也是确保单位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资产进行的一项经济活动。但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并不到位,内部控制监管以及现有管理制度的欠缺使得对外投资的价值不能充分体现,不能为投资构成的国有资产带来保值增值,并且容易造成损失。因此,有效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外投资项目缺乏审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事业单位认为事业单位资产是单位自有资产,无需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到有关部门进行对外投资审批。由于单位人事变动以及利用“小金库”对外投资等,使得事业单位无法严格控制这些资产,形成账外资产,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对外投资带来很多隐患。
2.对外投资账务处理不合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通过“对外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单位资产的构成部分。然而实际应用中,一些事业单位擅自把该项投资放在成本费用支出等往来账户中核算,如:“科研成本”、“应收款项”等。这些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造成财务关系混乱,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信息不真实,长期将影响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3.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不足。事业单位在执行投资决策前应当运用专业的方法和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真实有效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投资的成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部分事业单位在实际对外投资时并没有进行有效地可行性分析,投资项目通常取决于领导个人意见,不经过集体决策,不能准确地把握国家投资政策以及行业发展变化的趋势,最终导致事业单位对投资项目的利弊权衡缺失,不能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对外投资风险增大,投资回报率不高,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差。
4.对外投资缺乏有效监管及科学的管理机制。有些事业单位重投资,轻监管。一方面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管不到位,实体投资监管缺失,投资效率低。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投资收益处理不当,财务监督不严,极易出现私设小金库,虚列支出或转移支出等。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一是事业单位直接干预被投资实体,出任其主管,往往会利用行政手段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干预,造成被投资企业独立自主权缺失。二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方式不明确。事业单位较多采取目标责任制或承包责任制对投资实体进行管理,其投资收益以实体上交的管理费或税后利润的形式体现。易过于注重“责任目标”和“承包结果”,对`过程的管理常常有所疏忽,不利于长远利益的形成,企业的持续发展受到阻碍。三是奖惩机制和约束机制缺失,事业单位人员的报酬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投资实体无法采取有效地奖惩,使得其经营状况与企业管理者(通常由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兼任)利害关系不大,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很难得到有效调动。四是没有健全的风险机制。
5.缺乏管理人才和经验。部分事业单位以全资或控股的形式对外投资,而其对外投资企业的负责人通常是由事业单位人员兼任的,这些人员的企业管理知识和生产管理经验普遍薄弱,容易决策失误,导致生产经营管理不善,投资项目容易亏损,国有资产的流失难以避免。
6.注册资金不实。事业单位的闲置资金并非很多,因而当一些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资金不能保证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时,就会通过临时性资金调剂的方式获得资金。在向投资实体交付了货币或者转移了财产权,成立了公司之后,便出现抽回其出资的注册资金的行为,造成注册资金不实,考虑到长远影响,将会危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7.缺乏对外投资后续管理。目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原因是缺乏对被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一些事业单位投资的实体脱离了国家的财务监督,低收益或无收益降低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给国有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带来损失。
二、 强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监督管理的建议
1.严格执行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第一,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要重视投资评估意见组的建议,根据自己单位实际情况及可用闲置资产数量,制定投资项目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第二,严格执行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当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决策制定后,应当将投资计划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提交相关资料,经过规范的审批程序才能执行对外投资项目。当前,事业单位已经从对外投资的方式、执行程序及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实际的执行效果不佳。急需政府管理部门完善有关规定,如:资产性质转变审批、对外投资法规政策等。
2.规范对外投资账务处理。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要求对已经审批通过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算,绝不允许用往来账款科目核算。对于实体上交利润的有关办法,可以在事业单位中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了实现对实体的财务监管,可以考虑采用财务集中管理或者会计委派制等方式。
3.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不足。事业单位有必要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和所处行业,通过相关专业人士对项目各方面系统的分析和判断,编制出客观合理的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从对外投资的策略选择以及投资决策的方法程序两方面,借助相关科研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评估,避免投资决策由领导一人说了算。(1)选择对外投资的策略。事业单位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内容,从而对对外投资项目及所处行业做出合理选择。一是备选投资项目的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不同领域的事业单位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当对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有详细的了解,并充分利用自身领域的优势,以期创造更大的收益。二是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事业单位应与其对外投资项目的发展相协调,目标相一致。
(2)进行投资决策的方法程序。一方面关注财务数据的决策前分析,它涉及总资产、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程度的估算。事业单位在做投资收益估算时,要充分考虑预算年收入与预算年成本。另一方面关注投资决策分析的方法,它涉及投资决策的一般标准、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以及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分析评价方法。
4.加强对外投资监管,完善管理机制。(1)加强对外投资监管。首先,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管有待加强。可以从以下两点考虑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国有资产能够安全运行。第一,建立更加完备的监督体系,同时大力发挥外部监督职能。政府监督的作用可以通过政府审计、财税检查等方式得到更好的发挥。第二,可以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并定期监督实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和差错及时的补救改正。其次,财务监督不足,投资收益的处理欠妥。加大对投资实体的财务监督力度,要求被投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适时地将财务报表和资料上报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
(2)完善管理机制。第一,赋予被投资企业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做账务处理时要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做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对产权关系加以明确,才能更好的明确在所投资的实体中应当拥有的权利。第二,完善规章制度,弥补管理疏漏。建立系统的监督管制度,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出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相适应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第三,建立奖惩制度。通过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对被投资企业执行约束,对经济效益达到较优水平的投资项目,给与相关人员奖励;对经济效益水平低,甚至由于决策失误导致经济损失的情况,要具体追究到相关负责任人。第四,完善风险机制,建立系统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地反馈投资风险信息,并进行可靠地分析研究,有助于决策者提早发现投资风险的源头,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把可能的风险降到最低甚至消除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增值。
5.加强人才选拔与经验借鉴。事业单位普遍缺乏对投资有专业分析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考核机制,对投资管理进行绩效;指派组织能力强、善于经营和管理的人员担任主要职位,并要求责任人定期汇报被投资企业的情况。
6.保证资金到位,强调后续管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注册资产应当真实的足额。同时,资本保全及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后续管理必不可少,加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实时关注。
(作
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