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农家
2016-02-17姜慧琴
◎ 姜慧琴
普法宣传进农家
◎ 姜慧琴
“大家总说,把房子盖在了自己家的地里,你们国土所凭什么管我?针对这个问题,我来解释一下,《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我让大家说,违法建房该不该制止和查处?”
“吉所长这么一说,环环相扣的,我们心里就明白了。”
“再讲一些吧,我们很受用啊,来,来,来,大家鼓掌欢迎,哈哈哈哈……”
近日,南乐县西邵国土资源所所长吉胜宾在西邵乡寨里村一村民家,为乡亲们上了一堂现场普法课。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次执法说起。
9月5日,星期一,吉胜宾在上班途中发现,寨里村106国道旁边有一处在建房屋。吉胜宾很纳闷:这条路是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周五下班还是空旷一片,过个周末,房屋的框架就搭建起来了,真是神速啊!于是,他带领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来到违建现场,对事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限期恢复土地原貌。
经了解得知,房屋主家是该村村民王某。王某今年新婚,妻子觉得和父母住在一起不方便,想分开居住,可是村里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于是,王某想在自家耕地建房,本想趁着周末突击抢建。谁知,现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看着王某垂头丧气的模样,再联想到秋收在即,易产生扎堆建房的现象,吉胜宾萌生了现场普法的念头,地点就选在该村西头村民相红家里,该村民也是106国道拓宽改造的拆迁户之一。
在普法课上,吉胜宾从宅基地审批、确权登记、执法巡查等重点讲起,并现场回答百姓的提问。因为都是离百姓最近的话题,听课的群众越来越多。
有人说:“都知道遵法守法,但俺们觉得办理的程序太麻烦了,也不懂咋操作,所以才这样不打招呼就盖房子。”许多人也提出了相同的问题,吉胜宾说:“这是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法律法规就是为了保障我们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应该严格做到的,如果你无视法律,法律也会给予相应的惩罚!相信大家都听到或看到了身边发生的例子,如何避免呢?那就要遵章办事!如果确实不想自己办理,我们国土所可以在你们的合法委托下,代为办理!”
一堂普通的普法课,整整进行了三个小时……
(作者单位:南乐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