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保障出实招保障发展立新功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用地保障工作纪实
2016-11-12陈国华
◎ 陈国华
用地保障出实招保障发展立新功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用地保障工作纪实
◎ 陈国华
土地是生存之基,更是发展之本。
今年以来,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在面临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的多重压力下,坚持把保障服务重大项目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始终站在“保资源、保发展、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高度,凝心聚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服务,特别是做好了郑徐客专、商登高速、民生热电、商合杭高铁先行用地、市医专新校区、市一高新校区、市一中新校区和产业集聚区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为确保全市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更加出彩和重点项目及时投产落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思想重视 积极主动做服务
走进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办公室,最惹人注目的除了堆积如山的用地报批资料,就是挂满墙壁的一张张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进度表,上面用红、蓝、黑等不同颜色对项目报批进度作了详细标记。在这里,全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度一览无遗。
“我们建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用地、规划等科室抽派骨干专门负责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对口联络和调度。”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郭幸生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领导组,明确一名副局长为总牵头人,专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涉及用地方面的问题。
与此同时,该局建立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立项、备案(核准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登记发证等全过程均明确了相应工作流程和办理程序,及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该局主动与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县(区)对接,摸清情况,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未保障到位的县(区)发函,督促县(区)政府尽快解决重点项目用地申报过程中的困难,使项目用地尽快得到批准。该局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局主要领导经常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到项目单位进行调研,现场办公,提前介入,全程服务,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高为重点项目用地服务的主动性。
措施到位 多措并举保落实
商丘医专新校区用地,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积极对接下,省国土资源厅在5个工作日完成了会审会签和上报省政府工作。5月23日,省政府批准商丘医专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使项目用地实现了当月申报当月批复,并领取了建设用地批文。这仅仅是市国土资源局对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持件运转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局开辟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书面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服务重点项目用地的主动性,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加速办理。同时,加强服务的预见性分析,及时研判形势,掌握项目用地单位需求等情况动态,对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尽快调整,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及时调整修改,对违法用地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罚,尽快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该局对涉及的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明确科室分工,实施专人负责制,积极与涉及省、市级重点项目的县(区)人民政府沟通,做好重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征地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解释土地法律、政策,履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行政审批事项的督办,及时对县(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动作为 用地保障显成效
项目是经济发展、投资拉动的“牛鼻子”。牵住了“牛鼻子”,就能走活一盘棋,而土地供应的规模、速度和方向,直接影响投资结构和建设速度。
2016年,商丘市涉及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计208个,已保障用地205个,未保障用地3个,保障率为98.6%。其中:2016年第一批省级A类重点项目24个,已保障24个,保障率为100%;市级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184个,已保障181个,保障率98.4%;市政府“十件实事”涉及的18个省、市重点项目,除10个公园用地已进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外,全部保障到位。截至目前,2016年全市共计组织申报土地19批次,用地总面积为831公顷,已达去年省报的90%以上;2016年共获省政府批准土地34批次,总面积842公顷。
一手保发展,一手保资源,还要兼顾民生。维护失地农民权益,是市国土资源局一直在践行的承诺。为此,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商丘经济发展状况,及时适当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征地工作。按照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不得批准征收土地的精神,在报批征收土地时,及时与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工作。
征收土地报批前,该局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将社会保障费用预缴财政专户,及时协调人社部门依据预缴证明出具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说明函。对没有提供社会保障费用缴纳到账证明的、没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说明函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征地手续。
工作中,该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位置、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予以公告。该局详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按程序批准实施《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告,留存影像资料,做到依法依规实施征地。
一路征程,一路艰辛,一路收获。面对新常态、新任务,商丘国土人一直在黄土地上坚守……
(作者单位:商丘市国土资源局)(题图摄影:徐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