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能仅靠“年关治理”
2016-02-17北梦原
文 北梦原
讨薪不能仅靠“年关治理”
文 北梦原
又到岁末年终,农民工为拿到工钱出“奇招”,相关部门部署专项行动,“绿色通道”帮农民工讨回工钱……类似的剧情反复上演,甚至被搬上了“春晚”,“讨薪”俨然成了年终社会舞台上的一项“保留节目”。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多次采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零容忍”态度,工会、人社、公安、检察、住建等部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欠薪的措施,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4.1万件,为近400万人追讨工资等待遇368.9亿元。
但遗憾的是,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扭转。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农民工欠薪案件数量和欠薪金额大幅上升。去年前三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同比增长超三成。
“年关讨薪”怪圈打不破,根源或许还在于没有跳出“年关治理”的局限。以建筑行业为例,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现象严重,导致农民工的用人单位、用工主体不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复杂;现实中很多工程由承建商垫资开工,工程交工后再结清工资已成“行规”……种种行业积弊使建筑行业成为欠薪高发区、重灾区。
工地上的讨薪事件多在年关集中爆发,有关部门“特事特办”,为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采取优先措施、实施部门联动、强化问责机制。大量的行政手段或许能解一时之困,但此举即便治好了“病”,却没治到“根”。由于短期的专项行动并未触及到欠薪背后的行业积弊,下一个年关的讨薪难题仍然悬而未决。
相比于年末专项行动的瞬间发力,农民工更需要相关部门在平时的监管和审查上持续用功。跳出“年关讨薪”怪圈,并非缺少办法。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周薪制、工资卡实名制、工资保障金、取消包工头、欠薪入刑、黑名单制度……方法很多,但由于落实不力,这些原本足以为农民工织就起一道安全网的法规,很多沦为一纸空文。
事实上,各地出台的大部分治理办法遭遇了难以落地的尴尬:“黑龙江省出台月薪制十年未推行”、“厦门出台周薪制六年不了了之”、“江苏九年前提出逐步取消包工头至今无法实现”、“欠薪入刑实行三年,南宁真正入刑者仅两人”……
这些治理欠薪措施的惨淡境遇,是给予“年关讨薪”怪圈为何打不破这一问题的最佳回答。治理欠薪不仅要有行政手段运动式的“突击”,更需要长期有效的法制武器。阶段性的重视以及运动式的年底讨薪活动也还远远不够,政府应该从根本上去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效率,例如降低或者免除其维权成本,在农民工权益诉讼审理程序上进行“化简为易”的司法改革,“年年重视年年欠”的尴尬也就有望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