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2016-02-16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以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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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粮食问题关乎国运民生,农业是立国之本,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新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正式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集结号,打响了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发令枪。步入“十三五”的第一份中央一号文件,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理念融入“三农”工作,为“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农村不能缺位,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要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富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破解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等一系列现实难题,国土资源部门重任在肩,迫切需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理念融入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护等工作中,用发展新理念指导国土资源工作,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藏粮于地,国土资源部门责无旁贷。按照中央部署,到2020年要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国土资源部门要整合完善建设规划,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并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从根本上改变开发强度过大、利用方式粗放的状况,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数量、质量并重;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
改革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必须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配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经验,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铿锵语句中蕴含的是中央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在全面实现小康的伟大进程中,农村不能掉队,亿万农民不能缺位。在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共筑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正是亿万农民的中国梦。现在距离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只有五年时间。任重道远,时不我待。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精神,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五大发展新理念融入国土资源工作,我们必定能让广袤农村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让亿万农民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