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蓝色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析
2016-02-16于俊杰李保莲李华超
◎ 于俊杰 李保莲 李华超
我国蓝色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析
◎ 于俊杰 李保莲 李华超
蓝色国土又称海洋国土,是一个国家的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形象统称。当前,我国经济对蓝色国土资源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蓝色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因此,科学合理、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战略意义。
一、我国蓝色国土资源现状
空间资源。我国大陆海岸线1.84万千米,岛屿岸线1.4万千米,管辖海域约470万平方千米,适用海域面积约38万平方千米,领海宽度12海里,有400多千米深水岸线、160多处港湾资源。在海岸线向海和向陆侧延伸一定范围(含海洋岛屿)内拥有1500多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6500多个。
生物资源。我国海域有20278种海洋生物,占世界海洋生物种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鱼类3032种、螺贝类1923种,蟹类734种、虾类546种,藻类790种。鱼类中有300多种是重要经济鱼类,60至70种是最为常见而产量又较高的主要经济鱼类,年可捕鱼量可保持500万吨以上。
能源资源。我国近海大陆架面积130多万平方千米,已发现7个大型含油气沉积盆地,已评价证实的油、气田30个,石油资源量8亿多吨,天然气1300多亿立方米。按第三次全国石油资源评价结果,中国海洋石油资源量为246亿吨,占全国石油资源总量的23%;海洋天然气资源量为16万亿立方米,占总量的30%。我国潮汐能可开发资源约2200万千瓦,海流能可开发资源约4.41亿千瓦,波浪能可开发能源约1300万千瓦,温差能可开发能源约13亿千瓦,近海及海上可开发利用的风能约7.5亿千瓦。
海水资源。我国拥有约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有着容量极大的海水资源。海水可直接利用,也可用于海水淡化、工业冷却、化学资源利用及综合利用等。我国庞大的人口总量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都决定了大规模利用海水是未来的必然选择。
矿产资源。在2千米至6千米深的海底区域,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大洋锰结核、海底多金属结核、多金属软泥、钴结核等。我国滨海砂矿种类较多,已发现60多个矿种,估计地质储量达1.6万亿吨。
二、我国蓝色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
空间资源。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已从传统的海洋围垦、港口建设、交通运输向通信和电力输送、储藏及旅游、娱乐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展。近40多年来我国沿海各地平均每年围堤面积约4万公顷,已围面积中60%已垦殖利用。我国已建成商业港口166个,码头岸线长度63千米,泊位约400个,其中可停泊万吨级船舶的港口有22个,泊位191个。海滨旅游业的发展较快。秦皇岛、大连等地有我国主要的海岸风景区;辽宁的长山岛、大连的蛇岛等,都是我国主要的海岛风景区。
生物资源。近年来,海水养殖空间不断拓展,从传统的池塘养殖、滩涂养殖、近岸养殖向离岸养殖发展。远洋捕捞作业渔场范围不断扩大,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远洋渔业国家。但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无法无序无度的问题仍很严重,造成生物资源迅速丧失,沿海生态系统遭受大规模的破坏。养殖过度造成有机物污染和海水高营养化,使得甲藻大量繁殖,导致海洋生物死亡,生物多样性下降。
能源资源。中国石油资源的平均探明率为38.9%,海洋仅为12.3%,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探明率73%和美国的探明率75%。中国天然气的平均探明率为23.0%,海洋为10.9%,而世界平均探明率在60.5%左右。因此,中国海洋油气资源的探明率很低,整体上处于勘探的早中期阶段。从产量看,海洋油气业所占的比例是逐年提高的,其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国海洋能开发有多年的历史,经验丰富,技术成熟。潮汐能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最为成熟的技术,但现有潮汐电站整体规模和单位容量还不大。近年来,我国涌现出多个具有开发前景的波浪能、潮流能新技术与新装置,并已在实海况条件开展实验研究。
海水资源。我国目前累计海水淡化能力约为每天60万吨,已建成一批产业化工程示范项目,如每天5000吨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3000吨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工程。已自主研发、制造出每天3000吨和4000吨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成套装置。全国海水直接利用已超过600亿立方米。
矿产资源。我国的海洋矿产开发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福建省,但总体来讲,开发程度不高,具体表现为:滨海砂矿的开发起步早,但规模有限;在大洋调查中还发现了富含锌、金、铜等元素的海底热液矿藏,但开发利用尚处于研究阶段。
三、我国蓝色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海洋权益尚存争议,权属观念过于陈旧。我国与周边8个国家存在约120万平方千米的海洋权益争议,由此在黄海、东海和南海与多数国家就空间资源、渔业资源、矿产资源等存在矛盾冲突。海洋资源是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但一直以来,人们认为海洋资源是自然力量形成的,“祖宗海”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这种观念支配下,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所执行的是资源无价和无偿或低价使用的政策,不仅造成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而且导致国家资源私有化。
生物资源开发过度,生物结构失衡。长期以来,受“唯GDP论高下”政绩观的影响和经济利益驱动,人们过快、过急追求海洋生物资源的产量和收益,使得许多海洋生物面临灭绝的危险。更严重的是,这种过度的开发利用已经或终将导致我国海洋生物结构的失衡。
海洋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经济社会活动不断向近海拓展,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现象有增无减,排污口邻近海域海水质量持续恶化。船舶污油泄漏、油田溢油等突发海洋污染事件频发,江河携带入海的污染物逐年增加,航运船舶的排污增多,矿床开发力度加大,均加剧了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和恶化。
产业结构不合理,开发利用不协调。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仍以海运、捕捞、海盐业等传统产业为主,高附加值的养殖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规模小、比例低,海洋药物、海洋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尚未完全形成。近年来,虽然海洋经济三大产业结构有所改善,但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仍然偏低。
管理体制不健全,发展规划不完善。我国海洋资源管理一直未形成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各管理部门基本都是陆地管理部门向海上的延伸,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不明确,导致许多政策法规难以落地生根。另外,尽管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海洋发展规划,但这些规划往往只是针对海洋开发中的某些方面,针对全局的规划还相对欠缺。
法律法规不健全,实际操作性不强。涉海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体系,缺乏相应的配套细则,使得执法人员难以操作。海洋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不统一,以及相互“打架”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滩涂围垦、无人岛的管理、外来物种入侵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四、开发利用我国蓝色国土资源的建议
增强海洋国土意识,强化资源产权管理。在海洋问题上,我国政府历来从维护地区稳定的愿望出发,奉行“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和平政策。但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周边国家已经纷纷染指我国的海洋资源,我国政府需给予强有力的回击,旗帜鲜明地捍卫海洋权益,为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获得政治保证。要加强对公众的海洋意识教育,使公众理解海洋资源的重要性以及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另外,要通过立法的途径明确海洋资源的产权归属及主管部门,实现海洋资源的资产化管理,通过完善资源的产权流动机制,确保海洋资源能够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树立陆海协调联动理念,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在海洋保护方面的合力,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集预防、监测、控制、惩处、整改为一体的海洋环境管控网络。陆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截断陆地污染物源头。海洋环保部门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监测,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治理。渔业、能源等海洋生产管理部门要转变生产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已颁布的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开发与管理海洋,且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与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要加快我国海洋法规与国际海洋法规的接轨,扩大海洋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另外,要大力开展海洋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提高海洋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改造传统的海洋产业,着力发展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制品及医药等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开发油气资源,积极探索合作开发国外资源;积极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重点发展海上风能发电产业,适度开发潮汐能、波浪能和潮流能;培育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技术服务、海洋金融、海洋保险等海洋新兴产业;应用和推广循环经济技术,循环利用海洋资源。
完善管理协调机制,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强化海洋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各方利益分配,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审批与协调;加强对海洋的科技研究,对资源进行深层次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多方面引进海洋科技人才,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多方式培养现代化、复合型人才;在海洋生物科学等关键领域,加速“政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促进海洋产业发展。(作者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河南省鑫地土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