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教师的职业幸福
2016-02-15张健
张健
追问教师的职业幸福
张健
职业幸福是指人在完成和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过程中,所感受和体味到的那种幸福。教师的职业幸福不是外在赋予的,而是靠自己的努力定义的和争取的。存在主义大师萨特说:“人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存在。”依靠实现自我获得证明的存在或成功,是幸福的本质和源泉。职业倦怠、职业失落之所以存在,皆因我们实现自己不够所致,当然,也包括职业压力、职业付出似乎与回报不成正比,对我们职业幸福感产生消解等问题。比如一个不愿付出,满足于照本宣科,对教书育人的事业不想也不愿有所建树的教师,就根本没有幸福可言。因为他停留在厌教、混教、消极应付的层面,从未实现和证明自己,那又怎么可能会有职业幸福的感受和体悟呢?
可以说,教师的职业幸福存在于学生成才的回馈中,存在于努力追寻的过程中,存在于精神建构的境界中。
1.学生的进步和成长是教师职业幸福的根本。教师是以教书育人、培养人才为己任的。他们坚守讲台,传播道义,放飞希望,唤醒灵魂。他们是在花丛中采集花粉、辛勤劳作,为学生成人、成才奠定基础和幸福人生的“蜜蜂族”。当他们看到自己酿就的“传道、授业、解惑”的知识之蜜,助力学生成才,使他们走上社会,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时,那种成就感和幸福感无以复加。犹如园丁看到花草萌发、果木生枝一样,能够从中体验到职业的价值和成就学生的快乐。这种幸福的沉醉和沉醉的幸福,更加坚定了他们敬业乐教的信念,使他们在自己的人生中恪守着、爱恋着这一幸福的职业,在教育教学中追寻着、实践着自己的职业幸福。
2.学习、研究、反思、创新是教师职业幸福的魅力所在。教师是给予的职业。他给予学生“光”,照亮学生;他给予学生“火”,燃烧自己;他将学生培育成高挂枝头的“果”,自己却甘为深埋地下、输送养料的“根”。这种崇高的、无私的、给予的职业,需要教师有给予的本领和智慧,才能支撑自己的职业幸福。这就要求教师善于学习、研究、反思、创新。即热爱读书、重视学习,一日三省、经常反思,发现问题、潜心钻研,改进教学、努力创新。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一些研究的这条幸福道路上来。”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摆脱低水平重复劳动带来的枯燥乏味感、机械单调感,才会感到教无止境,而乐亦无穷也。也只有这样,教师才会在创新求索中,体验到研究的乐趣和幸福,收获职业成长。这正是教师这一职业幸福的魅力所在。高万祥校长说过,教师的职业就是读书和教书。“读书是利己的,教书是利人的,而教师这个职业的幸福就在于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中国教育报,2012-07-02)。也许有人会强调课太多、没时间,应付教学上课已心劳力绌,哪里还有时间研究呢?这许是实情,但也是借口。钟曜平先生指出:“时间是从热爱开始变得充裕的。不要给自己太多借口,你的时间和生活由你决定。”古人也说:“读书则无日不闲,不读书则无日不忙。”时间是挤出来的,借口也是人找出来的。关键还是取决于你自己。
3.精神追求和建构是教师职业幸福的标高。教师是一群有精神追求的人。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所言,对精神的追求,必然通向幸福。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的、安全的、交往的、尊重的、自我成就的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大体可划分成物质的、社会的和精神的三大类,其中,精神的需求是人的需求的最高层次,当然,也是幸福的最高境界。教师的精神建构与学生培养的成效是统一的,不能以“照亮学生”为借口,而放弃完善自我的精神建构。所谓“照亮了别人,牺牲了自己”的职业定位,实在是一个误导性的错误命题,一个教师难以承受之重的生命代价。试想,不首先照亮自己,能照亮别人吗?就算你有牺牲精神,也是白白牺牲。所以,在成就学生的过程中成就自己,在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这才是教师职业幸福的高水平、高层次、高境界。教师的职业幸福,就在完善和建构自我“存在”的实现中,在不懈的精神追求中。
(作者系教育部职教中心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