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狼》的文本解读看其单元教学目标编排的偏差
2016-02-15陈春鹏
陈春鹏
从《狼》的文本解读看其单元教学目标编排的偏差
陈春鹏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编排了五篇文章,分别是:郑振铎先生的散文《猫》,沈石溪先生的小说《斑羚飞渡》,牛汉先生的诗歌《华南虎》,法国布封的科普文《马》和清代蒲松龄先生的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卷六中《狼》(节选一则)。从文体角度看,有散文、小说、诗歌三类,科普文无疑属于散文的范畴;从时代看,有古代的,现代的,也有当代的;从国度看,有中国的,有外国的。教材第六单元的编排无疑是相当丰富的,也是别具匠心的。
众所周知,人教版教材单元编排是按文章思想主题编排的。《猫》表达了“我”同情、怜爱弱小动物的思想及从中悟出的人生哲理;《斑羚飞渡》表达了对斑羚种群生存壮举的惊叹及对万物共生的思考;《华南虎》则是表达对不屈的生命和执着的灵魂的敬仰与渴望;《马》表达作者对自由自在的野马的赞美和驯养的家马的同情。以上四篇,按单元编排,均统摄在“关爱动物,善待生命”这一主题之下,而《狼》一文显得别具一格,无法统摄在这一主题之下。
本文试从《狼》之节选和完整的文本两个方面予以阐述。
一、从《狼》文本常规解读,看单元教学编排
依据语文教材段落编排,小说开篇第一段两句,写了屠夫“遇”狼。“晚归”点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途中”点明了故事发生的地点;突出矛盾冲突的双方:屠夫与狼。此为小说情节的开端。第二点四句,写了屠夫“惧”狼。“投”“复投之”,写出了屠夫抱着侥幸心理,妥协退让;“两狼之并驱如故”也突出狼的贪婪。此为小说情节的发展。
第三段四句,写了屠夫“御”狼。麦场积薪,“屠乃奔倚其下”,丢掉幻想,抢占有利地形,摆脱被动局面。“狼不敢前”,足见屠夫的威慑;“眈眈相向”两狼也在寻战机。此为小说情节的进一步发展阶段。
第四段七句,写了屠夫“杀”狼。一狼假寐,一狼偷袭,可见狼的狡诈。然而,屠夫“暴起”,刀劈前狼。继而,又刀劈后狼。此为小说情节的高潮,亦是结局。
最后一段,是作者的议论。“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点明文章主旨:无论禽兽多么狡诈,终归会被人的勇敢和智慧所战胜。
仅仅从教材所选的文本情境来看,文中“狼”代表恶势力,是强势群体,处于主动地位;而在“两狼追已”之下的屠夫,无疑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如果不以“成败论英雄”,文中的狼其实是非常机智聪敏的。再从作者的议论角度而观,更看不出他对狼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与善待”。
所以将《狼》编排在“关爱动物,善待生命”这个单元,无疑是不妥当的。《狼》文本主旨与前四篇文本主旨大相径庭,甚至是矛盾的。它割裂了单元教学目标的整体性,也给教师在实施单元教学教研过程中增添了“变数”。
二、从《狼》文本深度解读,看单元教学编排
通读《聊斋志异》之《狼》篇后,又查阅了张友鹤先生的“三会本”版本,发现《聊斋志异》抄本版本的本文原题为《狼》,而张友鹤先生则题为《狼三则》①。且不论这题目究竟谁是谁非,先去细读文本。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卷六目下第二十篇便是此完整的文本。全篇都是关于“屠夫与狼”的故事,一共有三则,可以概括为:一是悬肉钓狼,二是刀劈两狼,三是屠技捉狼。每一则小故事后都有一句作者评语,而三则故事讲完后,有一句总评话:“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从文章结构看,是“先分后总”式结构;从文本内容看,都是与“狼”有关的故事。其中第一则故事中狼因贪得无厌,自取灭亡;第二则故事中两狼均命丧于屠刀之下;第三则故事中,那只狼被屠夫吹成“胀如牛”,结果可想而知。如果再结合最后一句“杀狼亦可用也”,无疑可断定第三则故事中,那只狼最终结局也是“死亡”。由此可见,这三则都是“屠夫杀狼”的故事。
从文本的完整性角度看,尤其结合文本最后一句总评语,可以断定文本题名为《狼》比题名为《狼三则》更具有总括性和圆融性。从这个角度而言,语文教材节选的是第二则故事,应题为《狼(一则)》,实不应题为《狼》。
蒲松龄先生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②“孤愤之书”,这是他著书的心境与心灵的寄托。结合《狼》的原初文本,我们不难发现他并不是仅仅在纯粹地记录“屠夫杀狼”的故事,而对“官虎吏狼”的贪婪,予以辛辣的鞭挞,更寄予人们反抗的精神。
因此,从《狼》文本深解读来看,无论是完整的《狼》文本,还是节选的《狼(一则)》文本,其实都不是在写狼,更是与“关爱动物,善待生命”的思想主题风马牛不相及。
所以,无论是从《狼(一则)》文本常规解读言之,还是从《狼》文本深度解读言之,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教学编排,因《狼》的存在,而使第六单元教学整体目标存在偏差。
参考文献
①②蒲松龄,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汇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95-796,1-3页。
[作者通联:安徵宣州麻姑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