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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叶赞平访谈

2016-02-14张栋

团结 2016年6期
关键词:民革中央民革纪律

◎张栋

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叶赞平访谈

◎张栋

今明两年,是民革各级组织的换届年。换届工作,不仅是人事上的新老交替,更是政治上的传承交接,它关系到多党合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民革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民革十二届十六次中常会上,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一再强调,换届工作一定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在重要环节上恪守工作流程。监督委员会要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作用。围绕如何为换届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本期,我们对民革中央组织部部长叶赞平进行了访谈,请他就相关问题给予了解答。

记者:目前民革各级组织的换届工作整体进展情况怎样?换届工作日程表是怎样安排的?

叶赞平:今年是各地市级组织的换届年,中央的要求是地市级组织换届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目前看,除了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地方外,地市级组织换届可以如期完成。所以目前中央已经部署了对地市级组织换届的总结工作,各省分别对本省情况,中央对全国整体情况,针对换届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来发现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正在进行的工作是省级组织换届的筹备工作。各省正在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包括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代表规模以及代表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各省的换届工作方案需要报民革中央批准,目前,部分省份已经完成了这项工作。根据中央的工作安排,年底前各省级组织都将完成工作方案的审批。现在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按时完成是有把握的。从各省的工作方案来看,换届大会基本安排在2017年2月到6月之间举行。中央整体要求是在六月之前完成换届工作,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绝大部分省份都会如期完成。

叶赞平,法学博士,高级法官。现任民革中央组织部长,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记者:换届是民革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对换届工作的进行,民革中央有哪些部署?

叶赞平:要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关键。历次换届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要求,但本次换届民革中央对这个问题格外重视,要求更高,采取的措施也更加明确,更加具体。这一方面反映出民革自身建设更加成熟,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对换届工作的周密规范、风清气正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另外一方面的因素是,近几年在一些地方的人大选举中出现了很多不正之风,发生了多起违法法纪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党派的换届和选举中也一样存在这些风险。所以今年中央在部署换届工作过程中,也对换届风气、换届纪律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针对明年的省级组织换届,民革中央在今年下发了《关于省级组织换届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了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对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具体政策也做出了安排。近期中央又专门下发了《民革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工作监督的通知》和《民革监委会监督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办法》,对换届纪律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对发挥内部监督机制作用的具体工作办法做出了详细具体的部署。

记者:民革中央对维护换届纪律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您能否为读者加以解读。

叶赞平:民革中央对各地方组织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环境风清气正的要求非常明确,主要分为四方面的工作要求:

首先是严密组织,强化主体责任。各级组织是换届工作的工作主体,各级主委是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正风肃纪上要有零容忍的态度,要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

第二是严明纪律,强化规矩意识。今年年初,中共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提出了“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这主要是对中共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出的要求,我们认为这些要求对民主党派也同样适用,需要严格遵循。

第三是加强宣传,强化思想教育。各个省级组织,在换届过程中加强宣传,要加大警示力度,在换届大会半个月之前,以适当形式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通报精神,同时也要提出大力宣传我们自身的纪律要求,把纪律提在前面,确保大家知晓。今年我们的纪律要求也和往年有所区别,往年我们的换届纪律要求只是针对民革各级组织自身,今年我们也提出了对民革党员在人大选举政协换届中的纪律要求。事实上,在辽宁贿选案中也涉及到了我们的党员,对此我们也需要引以为戒的。

第四是强化规则,严格执纪问责。在换届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果断处置,不能让违规违纪行为干扰到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纪行为,只是提出纪律要求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处理的办法,对此,“通知”中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同时“通知”还要求中央和省各级监督委员会设立举报邮箱,及时受理各种举报,对党员反应的问题及时处理。

记者:在维护换届纪律方面,民革各级监委会将如何开展监督工作?

叶赞平:这次换届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突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今年伊始,中央就部署了监督委员会的调研工作,中央和地方监委会共同参与,开展了针对换届工作的联合调研,对地市级组织换届工作中监委会发挥作用的经验进行收集、研究、提炼。11月9日至10日,我们在重庆专门召开了民革内部监督工作研讨会,研讨会的内容就是研究如何发挥监督委员会在换届工作中的作用,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探讨监督委员会在监督换届工作中的具体做法。通过研讨,大家的意见越来越清晰,最终形成的主要成果就是《民革监委会监督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分别针对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两个层次,在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两个环节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监督委员会主要针对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大会选举等重要环节和关键程序履行职责;在监督的内容上,一方面是针对程序安排和工作执行,确保各省的换届工作都严格按照党章和民革中央相关的工作规程来稳步推进;另一方面是针对本党党员在换届工作中的言行,对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言行要进行及时和严肃的处理。一个是对组织行为的监督,一个是对党员个人行为的监督,从这两个方面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另外,中央监督委会还将派员出席各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大会,对换届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记者:对选举中违纪行为,监督委员会将如何处理?

叶赞平:对选举中违纪行为的处置,根本依据是民革的党章。在换届工作中如果各级组织在换届工作中出现不合党章规定和中央有关换届文件精神的做法,监督委员会要及时提出,要求纠正。如果出现了党员违反换届纪律,破坏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行,也要及时制止,纠正。对违规违纪的党员,监督委员会要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党章进行处理。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看待和评价民革监督委员会在党内生活的作用?

叶赞平:各民主党派建立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时间都还不长,内部监督机制还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监督委员会如何在党内生活中发挥作用还需要继续探索完善。民革中央制定的《民革监委会监督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办法》也是这种探索完善的一项尝试和创新。目前就我们所了解,对监督委员会在换届工作中如何开展监督的具体措施办法做出详细规范的,民革是第一家。在这一领域,我们也是本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着重强调对重点环节和关键程序的参与和监督。这个“工作办法”也将根据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经验,在未来继续完善。

从目前各省级组织对这个“工作办法”的反馈来看,评价比较高,普遍认为“工作办法”非常务实,操作性很强,对监督委员会在换届关键环节的参与做出了详细具体的安排,同时也强调监督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分工和配合,能够形成两者相互配合,良性分工的局面。

民革各省级组织的监督委员会是在2013年到2015年间陆续建立的。这一次将是民革省级监督委员会首次开展对换届的监督工作,《民革监委会监督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办法》的制定,也代表着民革监督委员会工作在理论上和实务上都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这也是民革自身建设工作的一个新的亮点。

记者:民革中央组织部在省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将会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叶赞平:组织部门是换届工作的具体执行操作部门。针对省级换届工作,中央组织部主要进行的是换届工作执行层面的部署和调度,包括换届工作各环节大致的时间安排;根据党章和中央换届文件的要求,对换届工作的流程、程序进行严密的设计;提供相关的工作文件参考模板,为省级组织提供相关的规范和参考;对省级组织具体负责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选举工作事务的培训;对各省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审批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目前这些工作都在进行之中。总体而言,组织部门和监督委员会之间有支持,有配合,也有相互之间的制约。

(责编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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