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断箭疗伤与“有为”而治
2016-02-13天酬
文/天酬
卷首语断箭疗伤与“有为”而治
文/天酬
有武士征战中箭,求医疗伤,医者剪其体外箭杆即去。武士疾呼:箭头尚在体内!医者答曰:吾乃外科大夫,只管体外箭杆,体内箭头应找内科大夫。这是流传于古代的一则笑话,复在当下隆重推演。
近日,某大城市开展的“断箭”式禁摩限电运动引发舆情鼎沸。有网文如是描述:“这座城市正上演一场有如警匪大片式的的抓车行动,执法队员有如老鹰般飞上街头,狠抓快递小哥的超标电动车,不仅抓车,而且抓人,只要违规使用摩托车与超标电动车,几乎一律拘留。”当地交警称,此轮行动中,全市查扣电动车17975辆,行政拘留874人。一座2015年快递收件量已达人均129件的城市,时下“最后一公里”被逼上断头路,并划出15天的缓冲跳崖时间。
令执法部门始料未及的是,“禁摩限电”整治行动遭遇到诸多质疑和吐槽。坊间纷纷指责主管当局针对弱势群体粗暴执法,并严重影响快递业发展。目前,国内快递业尚处于多种生产力水平、多元化形态的发展阶段,以城市目前的配送体系,电动三轮车这种传统的配送方式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尽快使其具备“合法性”且规范使用,而不是从行政方向各行其是,贸然“断箭”。对电动三轮车一禁了之,绝非良方。一则涉当政官宦各自为政的“神仙打架”,再则难脱治标不治本的懒政之嫌。
电动三轮车的失控,表面上看是交通乱象丛生,实则是国家管理标准的公然缺失,是相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的掣肘失配,是供给侧制度结构的痼疾沉疴,是盘根错节陈年旧账的积累叠加。眼下触碰了矛盾爆发节点,亟需执政者的理政智慧与责任部门的联袂担当。在执法部门眼里,电动三轮车是制造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在快递企业眼中,则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最有效的交通工具。客观而论,电动三轮车是中国快递业仍处于初级阶段的重要标志,电动三轮车既是快递员的吃饭家什,又是其有限动产,焉能轻易就范?城市实施公共治理执法上也应讲究“比例原则”,对于社会的底层要多些宽容。政府不能因为要打造一个“看起来”好的城市就枉顾社会福祉与百姓需求。
其实,对于电动三轮车的长效综合治理,堵不如疏。既然交管部门有这个积极性,与其满世界张网设卡,莫如静下心来,牵头联手一应权势部门、行业组织及行家里手联合会诊,拟定、实施标本兼治之策。如下处方或可一试:首先,进行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先行先试,拿出样车上路试行;其次,在国标落地的前提下,对既有车辆遂行整顿整改;再次,开展制售市场检查整肃并网开一面,令厂商实行召回改装;此外,严格牌照管控、加强人员培训、加装行车记录仪等软硬件强化,实行常态化运行监管,等等。
倘若真的能够使快递业专用电动三轮车不至胎死腹中且呱呱坠地,此“有为”而治,既可破解“生产合法、销售合法,使用不合法”的中国电动车之怪现状,亦可改变国内快递业道路通行和快件安全的窘境,还可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短板,探索城市公共治理柔性执法之路。从而给那些意图跟风者建一个3D模板,借以为首善之区等进行城市包容风范课程的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