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视域下的中国道路发展经验
2016-02-13蔡青竹
蔡青竹
【政治学】
社会结构视域下的中国道路发展经验
蔡青竹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浙江杭州311121)
社会结构的现代转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在逻辑。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包含社会基本结构、社会功能结构及社会关系结构三个维度。用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分析框架观照中国道路,可以发现,中国道路也有三条基本经验,即,遵循社会基本结构的发展规律,顺应社会关系结构的新变化以及把握社会功能结构的发展要求。
马克思;社会结构;中国道路;经验
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包含社会基本结构、社会功能结构及社会关系结构三个维度。社会基本结构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形式,是社会结构中的主导性结构。社会功能结构是对社会基本结构运行逻辑的必要补充,对应的是人们活动的基本领域。社会关系结构是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主要表现之一,也是影响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社会基本结构、社会功能结构与社会关系结构并不存在逻辑上的互斥,而是体现出高度的相关性和统一性,三者共同构成了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完整框架。用此分析框架观照我国发展道路,可以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速度适宜、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再到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主导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遵循了社会基本结构的发展规律,顺应了社会关系结构的新变化,把握住了社会功能结构的发展要求,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结构的现代转型。
一、遵循社会基本结构的发展变化规律
在对社会基本结构的探索中,党和国家领导人意识到社会基本结构的优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改革是社会结构优化的必由之路。所谓改革,就是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环节和部分。依据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性判断,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明确把党的基本路线重新规定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1]681。对我国现阶段社会基本结构认识的“拨乱反正”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理论指导性和生命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根本主题,“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是引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
(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的确立,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认识,重新恢复了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定,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原则。对生产力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对社会基本矛盾的重新确认。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中,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最重要、最根本的革命。
生产力结构的演进实质上是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各要素结构变化的结果。20世纪的两次科技革命使得资本主义世界的生产力突飞猛进。科技使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提升,生产工具得以革新,生产技术得以改进,劳动对象领域得以扩大,“科学”、“知识”、“智力”、“文化”等要素由潜在间接地位走到了生产力发展的前沿。[2]91我们在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必须优化生产力的内部结构,提高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贡献率,这也是对整个社会结构物质技术基础的优化。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创新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也是经济新常态的题中之义。
(二)探索和完善生产关系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由于对生产力状况的认识不清,出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急、工作不细等问题,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形成了一种同生产力要求不符的经济体制模式,不能适应生产力水平低且不平衡的状况。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作用,分配上平均主义严重,压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符合现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成为了解放生产力的第一要求。
所有制结构是生产关系中最为核心的内容。1978年前,我国是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到了1992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四大适时提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再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打破了用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看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思维定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
(三)推动上层建筑的成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一表述非常符合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基本思想,即把人民民主作为新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将此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至此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及其所代表的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同时确立了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思想。关于党和法的关系也在1982年的宪法及党章中得到了说明,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由于法律具有普遍性、可预测性、结构完整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依据法律治国理政能从根本上消除人治和德治的固有缺陷,给人们的权利提供有效的保障,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现实途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政治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和政治准则。
作为社会生活的结构性话语,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维度。重视与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历来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方针。“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3]550,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反映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跌入低潮,西方敌对势力不断向我国传输西方意识形态,加上我国自身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时期,思想文化领域客观上出现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话语权争夺,党和国家提出了要通过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方面,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保障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方面,用人民民主专政保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方面,先后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二、顺应社会关系结构的新发展
随着社会基本结构的转变,我国经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的“2+1”式社会关系结构快速松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引起社会成员构成结构多元发展,经济全球化促使社会成员结构不断重组,改革开放带来社会成员结构深刻变化,社会关系呈现复杂化趋势。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取代阶级斗争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体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关系结构的新发展
社会关系结构的新发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阶级内部的复杂化,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内部结构和组成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二是一些新的阶层分离出来。从根本上看,他们仍旧属于原有阶级,只不过是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分化出来的新阶层。但从他们具体占有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地位来看,他们又有自身独特的性质。
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体关系在不违背对政权阶级基础的解释前提下改变了简单结构的基本框架,形成了带有动态性特征的多元结构关系。社会关系结构的变化,不仅深刻影响了政治共同体内部成员的相互关系,而且直接反映了同时期中国社会基本结构改革的成果。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关系结构由政治刚性支撑下的静态稳定变为更加富有弹性和适应力的动态稳定。低水平的平等化特点被彻底打破,新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从形成之初就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当中。党和国家的政策调整、生产关系结构的调整和社会流动渠道的拓宽为社会成员关系的变化提供了实现可能。在常态的政治形势保障下,社会关系的结构变迁实现了一种在经济发展高水平基础上更高层次的稳定。
第二,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是伴随着整体上的经济高速发展和政治稳定进行的。国家发挥积极作用的形式不再是直接消灭或塑造某个阶级,而主要是采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社会自主发育的方式进行。在这种背景下,影响社会主体关系变化的动因日趋多元,经济因素、受教育程度、生活地域、职业领域、社会关系等都成为影响社会成员身份变动的因素。另外,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公正秩序等考虑,国家以一个积极的仲裁者的身份,建立了一系列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处理结构变迁带来的问题。
第三,社会关系结构的改变重新塑造出各社会成员的基本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模式。固化社会结构下形成的强制性政治管理体制逐渐淡化,自上而下的被动政治参与模式不再是主流。一种更加积极的、渐趋成熟理性的政治心理和更加多元的政治行为模式开始参与到新时期的政治生活中,体现出社会关系结构对政治上层建筑的积极反作用。
(二)现阶段社会关系的主要矛盾
社会关系结构在改革过程中不断调整变化,尽管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仍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但阶级矛盾已经不是社会关系结构中的主要矛盾了。共同根本利益前提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成为社会关系结构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毛泽东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概括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思想,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当时对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社会经济原因重视不够,认为人民内部矛盾就是人民内部在政治、思想上的是非矛盾,这也是造成在实践中产生忽“左”忽右错误倾向的一个重要的认识根源。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认为,利益支配着人们的历史活动,利益是社会主体关系的核心。只有从物质经济根源上对人民内部矛盾进行深刻分析,认识到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有限的社会物质和精神产品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致使人民内部在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格外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方面提高了人民总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又使人民内部的利益差别更加明显,如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等。另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完善、不成熟的经济基础和存在弊端的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也强化了本来已经存在的利益矛盾,如社会主义民主政体的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等。当然,人民内部在政治、思想上的矛盾差别也是客观存在的。经济领域内的问题必然要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中去。正确处理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人民内部矛盾,最根本的就是要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来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人心舒畅的思想政治局面。[4]12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社会矛盾的看法始终保持在对阶级斗争总体形势正确认识的框架内,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治理模式。“对个人利益的关心”是正确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则。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多种形式的分配体制和正确的分配政策,建立国家宏观利益调节体制都是在构筑一个适应复杂利益关系的格局。邓小平提出,要用民主法制的方式和改革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体制上调整人民内部的关系,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讳言物质利益,用空洞的政治说教掩盖客观上存在的问题,只能人为地加剧这种矛盾。江泽民全面分析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表现,指出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胡锦涛提出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所在,要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习近平指出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更加可贵的是,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腐败治理,极大地缓解了人民群众同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关系。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关系结构被人为塑造为两大阶级一个阶层,这实际上是对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误解和误用。马克思认为,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是阶级关系,对立阶级的矛盾不可消解,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基本结构矛盾的激化反过来推动社会基本结构的演变。然而,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后,阶级关系虽然还存在,但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的社会关系。对阶级矛盾的过分强调只会导致社会关系的僵化和破裂。邓小平指出:“如果要说我们的经验,那就是:制定和执行正确的战略和策略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情况,要作深入了解。”[5]340社会关系结构的“松绑”是与对社会基本结构的重新认识相一致的。在经济结构的转变、产业结构的升级、分配方式的多样、教育文化的发展的综合作用下,很难简单用“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概括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经济差距与利益分歧,区分社会分化中出现的各类新群体。但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分析方法并没有过时,分析社会关系,关键还是在于找出决定人们思想动机的物质、经济原因。当前阶段,我国社会关系结构呈现出一种多元化、分层化、流动化的动态结构。经验表明,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物质保证;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良好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的制度保障。[4]309-310
三、把握社会功能结构的发展要求
根据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社会功能结构主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这三方面,这三个功能结构对应着人们活动的三个基本领域,具有各自独立的运作系统及各自清晰的发展内容。然而,在中央高度集权的运行模式下,经济、文化等领域都被压缩为政治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政治、文化所组成的社会功能结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功能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迁:国家政治权力从经济、文化领域逐步退出,社会功能结构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趋于松散化,开始各自探索符合本身发展规律的发展路径。
(一)经济建设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根本的改观,经济增长速度稳居世界榜首,经济总量迅速攀升。但是这种经济发展尚未能与人民日益转型的物质需要相适应。一方面,社会阶层的分化重构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及其不同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产品的质量安全,更关注经济发展中的环境生态保护。社会主要矛盾具体内容的转型呼唤着经济发展的根本性转变。[6]100-102
首先,经济发展的目标突破了单纯的经济增长观。一是经济增长不等于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法突破了狭隘的经济视角,认识到经济发展对整个社会的正向作用,更符合倡导“自然—经济—社会”复杂系统和谐发展的马克思社会结构观,也更加符合社会主义中国追求科学发展的实际。十八大以来,经济新常态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实现未来发展目标的关键。二是GDP增长不等于人民收入增长。GDP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但却无力解决公平分配收入问题,而且对GDP总量的过分追求容易造成马克思所说的“为生产而生产”的投资拉动基本路径,不可避免产生挤出消费的效应,导致人民收入增长畸形落后于GDP的增长。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更多的还富于民、合理用财,这样才能从“国富民穷”进一步发展为“国强民富”。
其次,经济发展的方式从权力主导向市场配置资源调整。由于封建残余的“官本位”思想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管理模式的历史影响,“权力构成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中隐性的但往往起最后作用的要素”[7]8-9,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所必须扬弃的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正是对权力经济的剔除。另外,也要注意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在当代中国的结合首先是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不是一个纯粹的学理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现实情况制约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完全等同于生产力比较发达阶段的市场经济,我国社会主义的社会属性也决定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最后,经济发展的重点为结构战略性调整。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从以外延增量扩张的线性增长转为内涵结构优化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内外结构从投资和出口拉动转向以内需为主的消费主导。二是产业结构从“工业立国”转向产业协同提升。三是区域结构由“板块崛起”转向区域联动。四是城乡结构由“城乡二元”转向城乡一体化。
(二)政治建设道路
政治发展思路的推进与实践紧密相关。首先,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提出了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折射出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政治发展转型不到位的产物。经济发展由粗放型的数量增长转向集约式的可持续发展,由投资拉动转向技术进步,由城乡分割转向城乡统筹,由收入差距拉大转向收入差距缩小,需要制度配套和管理转型。其次,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需要对政治发展提出了直接要求,也是政治发展的自身规律。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认为,民主是政治的本质内容,政治权力作为从社会中异化出来的力量,会随着社会力量的增强而逐渐式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等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以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需要愈加强烈,要求政治制度具有更高的透明性和开放度。
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加强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在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时曾精辟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8]217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需要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一是增强政治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和政府机构运作机制的改革,初步建立了一套政务公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公众了解到政治过程和政策制定的信息,如:及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开报道政府机关的例会公报及有关活动;建立政府发言人制度,定期举行记者招待会;重大政策制定前向有关专家咨询的制度;设立各级政府接待日制度;国家公务员公开考试的录用制度等。[9]41-43二是有序扩大公民参与,将民众请进来。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政治参与主要以动员型参与为主。这种政治参与在革命时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并不适用于稳定时期的政治建设。非理性的政治参与对民主缺乏深刻认识,没有理解民主的内容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忽视了民主的制度规范建设,从而不可避免地在民主实践中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最终阻碍政治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循序渐进的发展策略,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促进公民政治参与观念的转化、参与形式的多样化、参与方式的有序化,鼓励人们通过协商、讨论和让步等和平方式来达成利益关系的整合。当然,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社会主义宏观政治制度的框架内进行,脱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思路只会使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失去可能性。
(三)文化建设道路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地位,是我国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特点。同时,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的基础上,文化消费在人民的生活消费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人民对文化生活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化发展离不开价值系统的提升。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思潮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这给主流价值观的巩固带来了挑战,也创造了机遇。
首先,中国共产党自身应当成为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从它诞生那天起,就自觉地与先进文化联系在一起,推动着先进文化的发展。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关于东西文化的论战中,瞿秋白运用唯物史观批判资本主义文化和封建主义文化;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模式,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揭示出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之一。
其次,不回避人民群众精神层面的需求差异,尊重人民群众的多元文化需求,激发全民的文化创造力。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与承认、尊重社会意识的多样化是不矛盾的。不能一讲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就回到战争与革命时期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的思维方式,务必正确区分学术问题、思想认识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界限。我国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以我国现实生活发展水平为基础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综合反映的思想体系。尊重社会意识的多样性,就是尊重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实,也是尊重我国社会阶层变化、生活方式变化、价值取向分化、思想观念多样、文化水准差异的现状。
最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个人主义的强化消解了传统社会的道德、习惯等社会整合纽带,必须增强国家在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和信仰培育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特别重视意识形态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的主题,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对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的批判、吸收,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有效互动,在对重大实际问题的解惑释疑中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另外,在主流价值观的培育过程中,还要充分重视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方式对大众文化的影响。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具有反应敏感、传播快捷、功能强大的特点,交往空间和领域都大大拓宽,在信息和观点的传播中更加凸显个体视角和局部经验。应当牢牢把握这种新兴的信息渠道,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方式和领导内容,提高意识形态传媒整体发展素质,尽可能整合日常生活领域多样化的社会意识,在价值多元化的趋势中提升主流文化的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
[1]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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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琴】
CAI Qing-zhu
(InstituteofMarxism,PartySchooloftheZhejiangCommitteeoftheCPC,Hangzhou311121,China)
The Development Experience of China’s Road in the View of Social Structure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structure is the internal logic of the Socialist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Marx’s theory of social structure contains three dimensions: basic structure, functional structure and social relation. In this analysis frame, China’s developing road also has three basic experiences: following the development laws of the social infrastructure, adapting to new changes in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rel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functional structure.
Marx; social structure; the socialist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xperience
2016-04-17
蔡青竹(1988-),女,四川遂宁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讲师,博士。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青年教师学术促进会2016年度立项课题:《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整体性研究》(QCH201605)
1672-2035(2016)05-0031-06
D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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