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杠杆应循序渐进
2016-02-13葛燕
葛燕
去杠杆应循序渐进
葛燕
经济领域的“杠杆化”一词,借用了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是指企业以较小的自有资金,利用财务方法和金融工具撬动大量资金,用以投资和经营的手段。“杠杆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在经济繁荣期,企业可以凭较小的成本获得较高的流动性,进而得到高收益;经济衰退期,其资产价格会迅速下跌,导致企业迅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因此,“高杠杆”对企业甚至整个实体经济来说,都意味着高风险。“去杠杆”就是企业减少使用金融杠杆、缩小其债务规模的过程。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推动企业“去杠杆”是以短期阵痛换取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市场在短期内被注入大量流动性。浙江不少企业采取高杠杆的发展策略,从金融机构获得大量资金,却因盲目扩张、偏离主业、互联互保等原因,逐渐陷入困境。一方面,浙江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极易引发金融风险。从规上工业企业看,全省4万余家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达到58.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企业有1.05万家,占比高达26%。需要关注的是,全省有1000多家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了100%。这部分企业亏损面达72.3%,有的还涉及“互联互保”,一家倒下会波及数家外围企业,随时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全省企业的高杠杆高负债,直接造成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约1808.5亿元,比年初增加411.5亿元。其中,全省企业贷款不良贷款余额约1106.42亿元,同比增加227.84亿元。对浙江而言,“去杠杆”的核心目标就是把不良贷款率降低到合理水平。
推动企业“去杠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对修复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以及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不可忽视的是,如果一个经济系统内大部分企业或机构都加入“去杠杆”过程,就会产生“踩踏效应”,导致市场流动性大幅缩减,进而导致经济衰退。急剧的“去杠杆”过程会给企业和整个实体经济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必须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过程,循序渐进、化零为整,以降低企业负债率为目标,稳妥有序地打好“组合拳”。
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把“去杠杆”与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化解“两链”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对资不抵债企业,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让好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建立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综合运用打包处置、贷款核销、收购兼并、挂牌转让等手段盘活不良资产,鼓励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鼓励各地政府成立转贷基金,帮助出险企业逐步化解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债”,建立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全力维护全省信用环境。
要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企业去杠杆,关键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切实优化企业债权结构。抓住注册制改革的机遇,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鼓励企业通过创业板、中小企业板、新三板上市。积极鼓励扩大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支持运作规范、偿债有保障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债。
要切实规范纯保证形式贷款。“互联互保”是浙江“两链”金融风险不断蔓延的主要原因。推动企业“去杠杆”,必须把规范保证贷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控制保证贷款发放,对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督促银行减少或停止发放保证贷款。引导银行扩大信贷规模,提高信用贷款和类信用贷款比重,鼓励银行创新抵押质押方式。想方设法切断企业担保链,引导企业少申请或不申请保证贷款,鼓励已担保企业主动置换保证贷款。
要做大做强地方金融。强大的地方金融,是推动企业去杠杆的根本保障。要加快推进省股权交易中心改革重组,争取设立浙江版“新三板市场”以服务全省的创新创业企业。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充分调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或收购企业核心资产。整合现有资源、吸引民间资本,打造实力更强、功能更优的本土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快推进去杠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