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会计工作
2016-02-12蒋大鹏
天津市会计工作
2015年,天津市会计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及天津市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各项会计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国家会计制度,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一是出台意见,明确管理会计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天津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管理会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宣传,开展管理会计有奖征文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管理会计有奖征文活动,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14名、鼓励奖20名,同时,从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选出9篇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评比,7篇获得全国奖项,市财政局因组织有序、工作有力获得财政部特别感谢。三是公开选聘,组建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团队。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聘管理会计专家,择优遴选出40人,正式组建起首期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团队。四是搭建平台,组织管理会计学术沙龙活动。组织首期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和会计领军人才的管理会计学术沙龙活动。
(二)指导企业会计标准实施。组建课题小组,总结最近3年全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经验,撰写并向财政部报送《天津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应用案例》。经征求意见,确定2015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1家实施企业名单,联合市国资委发布实施工作通知,指导实施企业向财政部报送了XBRL格式报告任务。在全市范围组织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以网上在线答题形式举行,竞赛期间共计参赛3 855人,及格率达到81%。
(三)调研内控制度实施情况。一是层层落实,调研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工作,共收集81个市级主管部门的调查问卷516份,撰写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二是协调配合,摸清企业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联合天津证监局、市国资委分别印发通知,组织本市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委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中小企业组织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情况问卷调查,收到反馈调查问卷300份。
二、优化资产管理模式,推动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为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审核要件目录》《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流程及申报要件》等。三是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在完成资产报表汇总的基础上撰写并向财政部报送了《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析报告》,因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得到了财政部书面通报表扬。四是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调研。组织对市地方税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管局系统、市教委等有代表性、重点领域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工作。五是启动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六是支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成对出版传媒集团协议受让上市公司滨海能源、北方网新媒体传媒集团和今晚网络公司登陆新三板的批复,助力3家文化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三、健全考评培养体系,做好会计人才保障
(一)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模式。全年共组织5次考试,报名125 578人次。自2015年10月起,推行会计从业资格常态化考试,即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出考率由过去的60%提高到80%。
(二)推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革。2015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13 824人,实考8 706人,合格2 728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15 505人,实考7 594人,合格1 159人;高级资格考生报名934人,实考498人,合格168人。天津市是全国会计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首批试点省份。
(三)健全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流程。经对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受理报评216人;从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家库抽选35名专家组成7个小组,对报评人员进行现场述职答辩,答辩平均得分80.43分;从高评委专家库抽选16位专家召开了高评委评审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146人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四)启动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经市人社局批准,成立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自2015年起在全市首次进行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首次评审共有13人报评,最终10人通过评审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成为天津市首批正高级会计师。
(五)加强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制定《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学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与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组织开展第四期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102人报名参加,入围47人;对首期44名学员颁发毕业证书学员,对4名学员予以淘汰;成立会计专业领军人才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与培养基地联合成立《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课题研究组,该课题被市人才办确定为天津市人才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推荐25名企业类人才和2名学术类人才参加全国领军人才选拔,3人入围。
(六)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年度考核备案,共有面授继续教育机构28家、网上继续教育机构3家在市财政局备案,全市全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9万人次。
(七)开展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制定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印发通知进行部署;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市67个部门、区县推荐的137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事迹进行了评选,评出市级先进会计工作者50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1名;召开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编印先进事迹手册、公开刊登表彰决定以扩大会计先进工作者事迹影响。
(八)优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全年共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7 850个,办理信息变更66 609人次,调出2 146人,调入3 919人。将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审核权限逐步下放到区县,简化申请填报手续,升级会计管理平台调入审核功能。
四、支持机构加快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一)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加快发展。一是深入调研,拟定加快行业发展意见。深入开展行业发展调研,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若干意见》。二是改革创新,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经报请财政部批复同意,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试行办法的请示》,推动会计服务领域开放;研究起草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具体支持奖励方案。三是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备案监管。以电子资料和在线审核方式组织完成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备案,95家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实现业务收入11.44亿元,同比增长16%;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全年批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4件、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内地临时执业许可1件,办理变更22件、终止2件境外上市备案,下达限期整改1件。四是鼓励投保,增强职业责任风险抵御能力。与天津保监局联合转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五是加强协调,引导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将会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正式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实施采购,完成了首次2015年定点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
(二)引导代理记账机构规范发展。一是优化流程,指导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部署201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年度备案,共计490家代理记账机构参加年度报备,报备完成率达到93%,上述机构2014年度代理记账业务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10%。二是专题座谈,研究促进代理记账发展措施。组织各区县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财政部门主管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三是服务大局,指导代理记账审批职能划转。制定代理记账审批职能划转衔接指南,指导财政部门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审批职能向辖区行政审批局的划转工作。
五、指导会计理论研究,引领组织科学实践
一是指导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做好会计科研课题的跟踪管理、中期报告工作以及珠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和等级鉴定工作,继续办好《天津财会》杂志。二是结合新形势召开学术研讨会、报告会,搭建会计、珠算竞技平台,组织天津市第24届少年儿童珠心算比赛和天津市会计人员乒羽友谊赛,组织参加第24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三是组织天津市会计学会、天津市珠算协会合署办公和换届工作,选举成立了新一届理事会。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 蒋大鹏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