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2016-02-12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2015年,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围绕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中心目标,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突出改革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础管理,扎实推进养老、医疗、社会救助和就业等重大改革。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劳动力流动性加大、经济增速放缓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把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开展养老保险改革方案顶层设计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研究起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大力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运营。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拓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为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和提高保值增值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积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做法,在全国总结树立起“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三明模式”。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管理为抓手推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从2014年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90元提高到120元,筹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超过13亿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75%左右,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支持各省(区、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17个省份34个地市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力度,推动整合中央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两癌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整合为农村妇女健康项目,将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6个。支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35元提高到40元,并将农村地区新增支出重点向村医倾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中央财政根据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继续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部门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妇幼健康、精神卫生、职业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卫生人才培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三、加大稳增长促就业工作力度
面对国内经济增长趋缓和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同时强调单位及职工的费率应在省级统一。工伤保险名义费率由1%降至0.75%,实际费率从0.9%左右降至0.7%以下。生育保险费率由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降费率政策措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对帮助企业发展、增强经济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继续实施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下大力气调整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文件。支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支持实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通过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由阶段性调整为长效性、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积极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将不同就业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四、强化社会救助制度托底保障作用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政策衔接和整合,增强政策合力,编牢织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网底。进一步健全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和资金保障机制,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指导各地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实现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提升综合扶贫效益。推动各地加快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补助方式,开展银行信贷贴息试点。认真做好残疾保障和儿童福利工作,推动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优抚对象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工作。不断完善军休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军转安置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军人服役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缴费、以及退出现役后补助和转移接续政策。
五、不断提高社保资金管理水平
2015年,全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 018.6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其中,中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 695.3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9%。全国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 953.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 414.66亿元,比上年增长16.5%。面对艰巨的改革任务,财政社保部门重视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以制度规范改革,以管理促进改革,充分发挥管理在放大改革效益中的重要作用。
(一)规范管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一个专项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拓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修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原则、拨付程序和管理要求。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规范支出管理,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多措并举,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重点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社保业务专网与“金保工程”联网,初步实现了网络互联和数据共享。研究借鉴地方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需求方案。及时向国务院上报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和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告,做好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工作。推进修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工作。
(三)着眼长远,做好财政社保中期规划管理。研究编制2016 ~ 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两个重点领域的财政投入规划,试编2016 ~ 2018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中期规划,并做好2016 ~ 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将中期财政规划作为推进改革、建章立制的重要举措,以投入换机制,针对社保支出政策“碎片化”、不可持续等问题,从制度设计、政策内容和运行机制上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改革措施。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