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
2016-02-12
八面来风
国务院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会上指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一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财政补助,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二要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三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要确保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从全国遴选三级医院对这些地区的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五要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人社部官网)
2020 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6月6日,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和中医药管理局7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意见》提出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分期目标:今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地区积极开展试点。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中国政府网)
卫计委:控制公立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
6月15日,国家卫计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控制公立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尽快确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费目标的确定,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控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力争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江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6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6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上述两省区要求,从2017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
截至目前,已有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4省出台了整合制度总体规划,加上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已有13个省级行政区域明确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归口一个部门管理,消除了体制障碍。
(人社部官网)
构建我国长护险制度研究启动会召开
6月29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在北京召开部级课题“构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启动会”。本项目旨在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要求,根据国情,提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基本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及制度建设的推进策略,为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提供理论技术支持。社保所医疗保险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代表课题组作开题报告,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两位专家作专题演讲。会议由社保所副所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先军主持,所长金维刚作会议小结。来自人社部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
甘肃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 “三医联动”,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覆盖率达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三级医院向下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省市级医院50+n种(n代表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的病种数,下同)、县级医院250+n种、乡级医疗机构50+n种分级诊疗病种按临床路径的规范化治疗率达到40%以上;县级医院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5%,中医诊疗比例达到4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率达60%以上。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甘肃政务服务网)
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公布
6月16日,卫计委、民政部公布《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等50个市(区)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2016年底前每省份至少启动1个省级试点。
(民政部官网)
人社部全面开展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
日前,人社部下发通知,决定全面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很据工作需要抽查参保单位、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主要检查2014——2015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中国劳动保障报)
深圳市启动医保移动支付试点
6月15日,深圳市人社局正式启动医疗保险移动支付试点。该项目借助互联网支付公司的支付技术和风控技术,让用户一键完成医保与自费的移动支付。参保人只需进入支付宝、微信、平安壹钱包三家合作支付平台,绑定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即可通过手机完成医保门诊挂号和缴费。可有效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排队时间过长的问题,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路”。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试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和缴费业务,不包含特病、特检、健康体检、预防接种、重疾等特殊门诊;暂不支持生育保险移动支付。根据计划,未来将逐步扩大移动支付使用场景,如生育保险、大病门诊、住院、社康门诊、药店取药等。
(人社部官网)
天津十措施支持公立医院改革
天津市人社局出台十项措施,发挥部门职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增强区县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上的参与度。二是适度增加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额度。三是完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信息系统。四是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五是支持分级诊疗。六是实行药品备案支付。改革区县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医保药品目录内,采购价格明显低于本市医保药品异名库中同类品种价格的,可以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支付范围。七是在药品降低加成销售上实行结余留用。八是提高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水平。九是扩大居民医保门急诊就医范围。改革区县参保居民到本人参保地试点改革的二级公立医院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十是支持医师多点执业。
(天津市人社局)
辽宁确定15个短缺药品监测点
近日,辽宁省卫计委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15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监测点包括6类:一是省会城市的三级综合医院;二是妇产、儿童、肿瘤专科医院;三是非省会城市的地市级综合医院;四是偏远地区的县级综合医院;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是乡镇卫生院。15家监测点将通过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向该省卫生计生委直报药品短缺信息,从而建立起点面结合、覆盖全省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提高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新华网)
成都市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
四川省成都市日前印发《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一是在保持原有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提高对高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最高报销比例为90%;二是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确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度,将一些治疗重特大疾病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特效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70%,一个治疗年度内累计支付不超过15万元。
(人社部官网)
青铜峡提高新生儿落地参保率
青铜峡市医保中心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新生儿落地参保率。一是加强产科医院对新生儿管理及经办人员培训;二是做好新生儿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做到出生一个录入一个;三是由产科医生向产妇及家属发放新生儿参保告知书;四是产科医院及时向医保中心上报新生儿出生信息。
(青铜峡市医保中心 金丽霞)
巨鹿县实施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河北省巨鹿县作为邢台市试点县,率先实施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从城乡居民统筹基金中划拨,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门诊统筹基金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使用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软件系统及网络。参保居民在基层乡镇卫生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50元/日,纯中医中药门诊处方每日/次最高限额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6元,超出部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每日限报一次。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共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巨鹿县人社局 葛轶明)
(本栏目责任编辑:李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