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推进 出实招“百日攻坚”结硕果
2016-02-12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 罗 芳
快推进 出实招“百日攻坚”结硕果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 罗 芳
2 015年第四季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东分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精神,全面清查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低效土地情况,以攻坚的勇气、克难的决心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低效土地分类处置力度。至2015年底,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38亩,批而未供任务完成率达113.6%,位列全市第二;完成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发现的全省887宗闲置土地中涉及江东区的处置任务,完成率100%,位列全市第一。
一、因势利导,在工作推进上体现一个“快”字
1.全面清查
紧密依托部、省两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借助2014年度卫星遥感影像成果,组织力量对江东区1999年以来批准的农转用项目供应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对全区1999年以来的供地项目开竣工情况进行详尽核查。据统计,全区批而未供系统数据为1824亩,其中2005年前的批而未供重点待消化项目共计3宗。在闲置土地方面,除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发现的宁波书城东侧1号地块外,还清查出7宗疑似闲置土地,涉及土地面积约240亩。
2.快速部署
及时召开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题工作会,认真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江东分局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了重点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切实把任务分解到岗、责任细化到人,做到责任具体化、措施具体化、时限具体化,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
3.合力推进
为强化沟通协作,建立专项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到精诚配合、协同攻坚。主动与发改、住建、规划、街道等部门统筹协调,凝聚合力,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和积极主动的作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二、创新机制,在工作方法上体现一个“实”字
1.建立领导包案制
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建立区领导包案制。根据每个闲置地块的不同情况和特点,按照“一个地块、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由包案领导负责跟踪落实开展进度,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协调解决矛盾纠纷,保障专项行动快速推进。
2.建立挂账销号制
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理台账,实行宗地销号管理,处置一宗,销号一宗,确保处置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专项行动“一周通报、半月汇报”管理机制,对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实行目标倒逼、时间倒排、全程紧逼,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3.建立分类处理制
对于清查出的批而未供土地,根据未供成因和项目特点,采取“加快供应消化一批、完善手续供应一批、核销备案消除一批”等方法进行消化利用。一方面,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等工作,为项目供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对未供先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补办供地手续;对于道路、绿化、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确属无法单独划宗进行供地的,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予以核销。对于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在及时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基础上,根据闲置的不同成因,采取“消除障碍动工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采取措施收回一批、落实收费处置一批、因地制宜处理一批”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
三、真抓实干,在工作成效上体现一个“好”字
1.精准施策
对清查出的涉闲土地严格按照调查取证、认定告知、拟订方案、下发决定等程序抓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7宗涉闲地块全部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通过核对企业提供的未动工情况说明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分清原因,对其中的6宗地块进行闲置认定,并根据地块不同的闲置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上报区政府审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区批而未供系统数据为1540亩,超额完成了考核任务。
2.依法处置
依法处置,每一宗地的处置,都做到事实清楚、认定准确、处置得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要依法依规,经得起检验。例如,戎家3#地块,土地面积0.8639公顷,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2009年9月29日,宁波市江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按出让合同约定要求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开工,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该项目后办理延期手续,竣工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日。经调查发现该项目系因日照、采光等多方原因,附近居民多次向区政府、信访局上访投诉,导致地块一直处于开工停滞状态。综合考虑用地单位的意愿、地块现状以及开工的可能性,提出采取政府安排临时利用的处置方式并获区政府批准。另外,宁波书城东侧1号地块的处置事宜,经多方协调,现已处理完毕,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任务圆满完成。
3.难题破解
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江东分局注重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破解,重点在曙光中学东侧、安居幸福苑北侧空置地块处理上倾注力量,寻求突破。曙光中学东侧规划卫生用地位于曙光中学东面、民安路北面,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该地块多年来未按规划开发,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也造成了土地浪费。江东分局以曙光中学改扩建为契机,精心谋划土地收回事宜。经与用地单位多次协商,现地块收回补偿标准和金额已达成共识。安居幸福苑北侧规划卫生用地位于桑田路东侧,安居幸福苑小区北侧,现宁波三中大门马路对面,土地面积2842平方米。该地块本为规划卫生院,后因种种原因未开发,空置长达17年,长期无人管理,杂草丛生、蚊鼠为患,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分局详细调查资料,还原历史本真,找出问题症结所在,主动与土地权属人沟通协调,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出面数次召开协调会,终于将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在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分局紧紧围绕消化批而未供和盘活闲置土地,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切实提高了江东区土地产出效率,但专项行动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下一阶段,分局将及时更新工作理念,从重审批向强监管转变,切实建立起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网上监管。高度重视部、省两级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运行与管理,落实专人定期查看,及时将土地供应情况录入系统。加强跟踪监管,充分依托监测监管数据,定期对江东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切实发挥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预警作用。
二是强化实地监管。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做到“早提醒”。对调查发现按期开工的项目,要求及时开工申报。对调查发现开工时间即将到期但未进场施工的项目,提前一个月发出《开工提醒通知书》,并主动约谈潜在违约者。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开工的,要求用地单位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前申请办理延期。全面公示,实地核查,做到“早发现”。凡供地手续办理完毕后,要求用地单位及时在现场竖立建设用地公示牌,将土地开发利用信息予以公示。科室安排人员定期巡查项目开发利用进度。要动态跟踪,严格执行,做到“早处置”。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各种手段,督促企业开工建设。凡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开竣工违约的,严格按照出让合同有关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构成闲置的,建立案卷,规范程序,严格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制度监管。在重点项目上积极探索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凡受让人或权利人取得土地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形,将按一定比例对保证金予以没收,切实强化出让合同的履约管理。积极探索以灵活合理的方式约定开工日期。对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要求较高、提升城市形象的大型建设项目或其他具有特殊原因的大型建设项目,尝试在出让方案中按实际需要设定开工日期。严格落实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制度,认真核验建设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占地面积、报建用途等情况是否符合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切实把牢最后一道“关口”。
小知识
国务院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五个不准”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