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设备监造管理实践
2016-02-12郝明轩郭满华
李 战,郝明轩,郭满华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31)
核电设备监造管理实践
李 战,郝明轩,郭满华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31)
在核电设备国产化大背景下,设备制造过程成为了保证设备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最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设备监造管理工作势必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从核电国产化设备供货方角度,为满足相关法规和合同质量管理要求,遵照EPC总包核电工程公司普遍采用的设备监造管理模式,阐述了设备供方的设备监造管理实践,对科学化、制度化的核电设备监造管理和监造执行提供了一些建议。
核电设备;监造;质量
1 背景介绍
随着核电的发展,特别是核电设备国产化大背景下,设备监造越来越受重视并得到加强。我国核电起步要晚,尚未形成完备的核电设备产业链,国内设备制造厂普遍缺少核电设备供货经验,其核安全文化和质量意识过于薄弱,大多数仍停留在常规设备质量管理层次。设备制造过程是保证核电设备质量的重要环节,随着各方对核安全和设备质量的高度关注,设备监造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国内核电工程公司也加强了设备监造的范围和深度,对核电设备的监造范围甚至已经超出了核质保法规仅对核安全相关设备进行监造的要求。
目前核电设备监造包括了机械类、电气类、仪控类,并覆盖了核岛、常规岛以及BOP设备,对关键设备普遍采用驻厂监造模式,实行全过程监督[1]。作为核电设备国产化的中坚力量,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近年来开始承担了业主公司和核电工程公司多项关键、大型设备的国产化供货,设备数量和种类虽不如核电厂设备数量和种类之繁多,但对安全、质量、可靠性的高要求是一致的。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科学、规范的设备监造管理规定,以适应法规、业主合同、项目质保大纲对国产化设备供货的质量管理要求。我公司遵照EPC总包核电工程公司普遍采用的监造管理模式,基于自身的设备供货特点,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2 监造组织机构模式
在公司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构建组织结构时应成立相对独立的设备监造部门。目前存在业务中心全面负责设备的采购和监造,同时也是设备制造方的情况,监造过程完全是业务中心自己监督自己。显然,这种监造模式对于质量和进度的协调难度大,实际执行中存在质量向进度妥协的情况和风险。因此,成立相对独立于业务中心的设备监造部门是非常必要的,既可以避免质量管理与进度的矛盾,也有利于监造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经验累积。监造部门的相对独立性为有效的监造管理提供了良好保障。
3 监造管理基本方法
3.1 监造分级管理
基于核电工程公司普遍采取的监造分级管理思路,根据设备的核安全级别、质保级别、合同要求等因素将监造活动划分为QS1、QS2、QS3、QNC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监造管理要求。
为了规范对核电设备监造工作的管理,制定更灵活的监造分级管理程序,允许根据设备制造成熟度、工艺复杂度、制造厂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实施更严一级的监督。具体地,监造分级管理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实现:
1)不同质量级别、不同监造级别
通过分析设备核安全级别、质保级别、制造成熟度、工艺复杂度、制造厂自身因素、经验反馈等因素,将设备和部件划分为不同的质量级别,越是等级高的设备和部件,越是监造的重点,监造级别越高。
2)不同监造级别,不同监督深度
不同的设备监造级别,对应不同的监督深度和监督广度。具体地,最高监造级别QS1要求对设备原材料至设备发运的全过程实施监造,包括对设备零件的加工制造进行监督见证;对低一级QS2监造要求次之,对设备制造阶段至设备发运的过程实施监造;对更低一级QS3监造要求较低,仅对设备制造阶段的质量文件、重要检验、最终检查实施监督检查,而QNC级不要求实施监造。
3)不同制造活动、不同监督频次
设备制造活动因设备批次、制造工序、制造周期等存在差异,需要分析出影响设备性能和质量的重要的工序,对于重要工序对应的制造活动,在监造分级的基础上,还需要规定对应监督活动的监督次数或频次。如焊接活动,对不同的焊接方法,不同的焊接部位,不同的母材均需要见证检查。
3.2 监造人员资格管理
设备监造是一项技术加管理的综合工作,要求监造人员具有丰富的设备制造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足够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但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核电设备监造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和准入要求。为了保证设备监造的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加强监造队伍的人才建设,本文提出由独立于监造部门的其它部门对监造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授权-上岗”的内部授权,授权管理主要从授权分级、培训考核与再培训、专业技术评定三方面进行。
3.2.1 资格授权分级
根据人才队伍梯度、监督活动工作特点,对监造人员的资质进行分级、分专业管理,不同级别、不同专业授权不同的监督活动工作范围。
依据自身供货设备特点将授权专业分为机械、电仪两类,授权级别分为助理监督员、监督员和主监督员三级,高级别可以覆盖低级别工作范围。各级别授权工作范围原则:
1)助理监督员
可以出席设备制造见证点、巡检,编制各类监督行动技术报告和起草质量文件审查意见,可以签非重要质量相关设备的见证H点,但不可以签重要质量相关设备的H点,不可以签见证W点。
2)监督员
覆盖助理监督员工作范围,可以出席并签字见证H点、W点,审批助理监督员起草的质量文件审查意见。
3)主监督员
覆盖助理监督员和监督员工作范围,可以审批各类监督行动技术报告。
3.2.2 培训与再培训
监造人员的授权培训必须与监造工作内容、监造技能要求相适应,需要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核质保法规要求、核电设备专业知识,特殊工艺过程专业知识、监督程序要求、监督工作规范、监督工作方法、经验反馈等,必要时安排缺乏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监造实习。
同时,为了保证监造人员监造技能的持续提升,安排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两方面的提升课程,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监造人员每年度持续接受一定课时的再培训。
3.2.3 专业技术评定
由设备制造项目负责人以及监造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对监造人员的工作技能进行专业技术评定。肯定的评定意见是对监造人员给予授权的必要条件,而且授权届满再次授权均需要进行专业技术评定,从工作业绩层面体现监造人员的技能水平。
3.3 监造程序体系构架
3.3.1 监造管理程序
首先,制定监造管理总纲性程序,明确组织运作模式、确定相关的职责分配、提出管理总原则和要求,保证监造活动可以满足相关标准、法规、上游合同以及项目质保大纲的质量管理要求,并对如何实施监造活动给出重要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意见。
其次,针对具体的监造活动制定规范要求或实施导则,如最常见的监造活动,见证点的出席与签字、巡检计划与实施、质量计划审查、完工报告审查、最终检查、设备放行、不符合项处理。必要时,对监造人员参与采购技术规范或采购合同条款编制、参与项目开工会等活动,按照同样方法编制监造活动工作导则,提出基本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工作要点。
最后,对监造技术程序的类别、用途、适用范围、格式、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要求,以切实指导监造活动。
3.3.2 监造技术程序
由监造部门牵头,技术部门分工合作,形成符合法规要求、规范统一、具有较强指导性的监造技术程序。
1)设备专用监督计划
结合监造工作实践,针对重要项目或重要设备,体现项目或设备特点,吸取以往经验反馈,按照规定的格式与内容要求,编制设备专用监督计划,以指导监造人员对重要项目或重要设备质量计划的设点和出席,保证重要项目或重要设备的监造工作可以满足合同、标准规范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2)活动专用操作指导书
针对常用、关键的监造活动,如焊接、质量计划审查等,结合工作实际以及经验反馈情况,编制监督操作指导书,用表格的形式对监造人员执行具体活动见证时应该检查和记录的内容进行规范,以保证对关键工序或重要监督活动的监造工作可以满足最基本的管理与技术要求。
4 监造文件记录
监造过程形成的文件记录是设备监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质量最直接的反映,特别是对于隐蔽工序,在设备完工后是看不到摸不着,且难以检测到的,只能通过各种现场记录和检查报告来进行评价,监造文件记录信息在此的作用无可替代。对纸质和电子版监造文件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要求是监造精细化管理的关键内容之一。
本文提出针对监造过程形成的全部文件记录,制定专门的监造文件管理办法,对文件记录的种类、作用、文件名称、适用监造活动范围、格式、章节构成、文件编码、文件编审批、升版、外发、归档进行规范要求。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综合管理所文档员对全部监造文件和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文件记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监督行动报告
监督行动报告是监造人员完成见证点见证、巡检、最终检查等监督活动后,编制的检查记录报告。报告必须体现合同、规范要求检查的内容,并记录实际检查情况,给出检查结论,以及关联的其它监造文件编码。
2)观察意见单
用于在监造过程中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管理问题的处理、沟通,要求制造厂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或澄清,也可以用来向制造厂进行通报或反馈一般的质量或管理问题。
3)质量监督缺陷报告
用于对比较严重的质量或管理问题的处理,报告中需要明确管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纠正行动,将发布停工令。
4)质量问题通报单
用于监造人员向项目组、部门领导快速通报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要求发现问题后尽快填写,24小时内发出。
5)不符合项报告
用于对设备制造不符合项的处理。
5 结束语
为满足标准、法规、合同以及EPC总承包工程公司监造管理要求,本公司在设备监造过程投入越来越多的人力,并通过建立与自身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操作性强的监造管理制度,为“明确监造活动内容和准则、规范监造活动有序进行、提升监造人员技能、保证监造服务质量、有效开展经验反馈”的监造实施过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核电设备制造提供了质量保障。
[1] 徐文镜,张春来,王小刚,等.核电设备监造管理现状简析[J].标准科学,2013,(08):70-73.
[2] 刘丹.设备监造文件管理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J].设备监理,2014,(4):61-64.
[3] 周新华,李明銮,郭鹏.核电业主设备监造后台管理与支持工作模式[J].中国科技信息,2014,(24):134-137.
[4] 郭德明,郭光,赵晶,等.核电设备监造工作流程对标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1, 09(3):100-103.
Practice of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LI Zhan, HAO Ming-xuan, GUO Man-hua
(China Nuclear Power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Shenzhen, Guangdong 518031, China)
For the growing trend of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localization, it becomes an important but most weak link that manufacturing processes in equipment plant, therefore,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 is bound to be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From the angle of the nuclear power localization equipment supplier, to meet the regulatory and contract requirements, and under the popular equipment surveillance management mode of EPC nuclear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a quality surveillance management practice of equipment provider, and gives several suggestions on regulatory management and good performance in surveillance of specific nuclear project or nuclear equipment.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surveillance; quality
TM623
A
1672-6286(2016)8-0041-5
李战(1982-),女,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核电设备监造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