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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2016-02-12周新城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7期
关键词:基本原则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

周新城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周新城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认清与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首先要注意科学社会主义定义的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扬》中系统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是理解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和依据。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思想,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认识社会主义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

关于社会主义问题,学界现在有一些讨论。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是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社会主义能不能与资本主义趋同?我们搞的是不是社会主义?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只要大家改善生活,实现“普遍幸福”,就是社会主义。因此说搞了社会福利政策的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且是更好的模式。也有人说,社会主义就是效率和公平。因此只要国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上调节劳资关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就是社会主义。有人则说,中国搞的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因为搞了市场经济,而且分配领域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甚至出现两级分化现象。有人干脆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没什么区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可以融合、趋同。

以上种种说法,都有偏颇之处。讨论社会主义问题,在方法论上必须牢牢抓住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概念的提出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定义

“社会主义”一词产生于近代,是作为一种替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出现于世的。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日益暴露出这种社会制度的矛盾和弊病,人们设想一种能够克服资本主义弊病的新的、更合理的社会制度,这就叫社会主义。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利益不同,他们设想的新社会也不一样,于是出现了各种“社会主义”的概念。据不完全统计,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有300多种。

面对五花八门的“社会主义”,我们该怎么分析和判断呢?列宁说过:“必须牢牢把握住社会阶级划分的事实,阶级统治形式改变的事实,把它作为基本的指导线索,并用这个观点去分析一切社会问题”。[1]社会现象复杂纷繁而又不断更换,因此,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就可以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判断对错,厘清社会发展的走向。

被资产阶级暴发户打败了的封建贵族,梦想着恢复失去的天堂,在批评资本主义的同时提出了社会主义,这是封建社会主义;在资本发展过程中日益破产的小生产者,严厉批评了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他们想象中的理想社会是农业的宗法制度和工业的行会制度,这是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资产阶级内部有不同的群体,有时资本主义的发展侵犯到某个资产阶级群体的利益,他们也会在维护资本主义根本制度的同时批评资本主义的某些弊病,希望

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不成熟的工人阶级的代表人物(如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也提出社会主义。他们从人的理性出发,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基础,提出了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但这些主张不是建立在分析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而是诉诸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因而是不科学的、历史唯心主义的;同时他们找不到实现理想的力量,拒绝一切政治行动,总是向整个社会呼吁,认为只要人们理解他们的体系,就可以建立新社会。这就是空想社会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以往各种 “社会主义”的同时,按照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提出了替代资本主义的未来新社会的基本原则,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自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来,人们再谈论社会主义,就是指科学社会主义。只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才是社会主义;否定、反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习近平在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2]这个论断虽然十分简单,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确定了判断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

科学社会主义,从观念形态说,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从政治斗争来说,是一种为争取建立新社会、使工人阶级获得解放而斗争的群众运动;从社会制度来说,是指一种取代资本主义的崭新的社会制度。如果说在十月革命以前科学社会主义的主要形态是理论体系、群众运动的话,那么自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以后,社会主义从理想变成了现实的社会制度,讨论社会主义问题,往往主要是指社会主义制度了。

因此,现在我们谈论的社会主义就是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的质的规定性。具备这些基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不具备这些基本原则,就不能叫社会主义。

二、《共产党宣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原则的阐释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矛盾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在《共产党宣言》里提出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

第一,无产阶级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并在自己的政党领导下进行革命和建设。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强调无产阶级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即共产党。这个政党“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它同无产阶级其他组织的区别在于:“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3]285所以,共产党就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性质的政党,它应该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而不受资产阶级的影响。这个政党应该是无产阶级的独立的政党,有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政策,无产阶级所有的革命斗争和建设,都要在这个政党领导下进行。

第二,无产阶级必须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明确提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 “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3]285、284

要改造世界,就应该掌握政权。资产阶级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在紧要关头他们会用暴力对无产阶级的革命行动进行镇压,这时,无产阶级就不得不采取暴力革命形式来夺取政权。这是阶级斗争客观的规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提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4]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列宁指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5]只要还有阶级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3]286、293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具有决定意义差别的地方。事实表明,只要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所有,工人就逃脱不了被雇佣、被剥削的境地,要根本改变工人阶级的命运,必须改变所有制,即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由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共同掌握生产资料。不消灭私有制,不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工人阶级就不能得到解放,就不能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

第四,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

《共产党宣言》提出,在同传统所有制彻底决裂的同时,我们还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他们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3]291因此,当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人们的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相应地人们的意识也应该发生深刻的变化。经济领域公有制的建立,使得人们在思想领域必须、也必然要同传统的、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观念实行彻底的决裂。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即使产生传统的私有观念的经济基础(私有制)消灭了,它还会在相当长时期里顽强地表现自己。因此,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意识形态领域仍然存在长期的、复杂的斗争。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绝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就会自动完成的。实现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这一任务的关键在于,用工人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教育和武装全体人民,占领思想理论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批判和抵制形形色色的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各种观念。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科学性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并不是主观的臆测,而是根据社会发展规律推论出来的,有着科学的依据。

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社会主义时,并不是诉诸道德和法,也不是诉诸人的理性。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的。列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未来的社会制度问题的根据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6]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加深、经济联系的密切化,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整个国民经济融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调节整个国民经济。但是,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妨碍了生产力性质的这种客观要求的实现,因而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就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

废除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剥夺剥夺者”,触及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势必引起资产阶级的殊死反抗,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些行动都必须在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做到。《共产党宣言》里提出的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它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思想。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们党在批评赫鲁晓夫的错误观点时,曾经把社会主义必须具备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五条,即:一、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共产主义的政党;二、无产阶级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革命斗争从资产阶级手里取得政权;三、革命胜利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四、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五、坚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坚持国际主义原则。我们党把这五条称之为“十月革命的道路”,指出它是“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7]。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也就是说,任何国家、任何时候,只要是搞社会主义,都必须坚持的。后来毛泽东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书中把它概括为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六条标准,其基本意思是一样的。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邓小平把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他说,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东西,而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这一概括,是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说的意思完全一致的,只是表述有所不同而已。邓小平指出: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个“成套设备”,缺一不可。“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8]。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抛弃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否定了社会主义。我们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就是因为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可缺少的本质特征。抛弃了四项基本原则,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国家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什么别的主义,不是什么中国特色资本主义,或者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本质上讲,我们始终坚持了社会主义。

所以,讨论社会主义问题,必须牢牢抓住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即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最本质,最基本的问题。然而恰恰是这个基本问题,往往被遗忘、淡化了。这是社会主义问题出现混乱的根本原因。有人谈论社会主义却罔顾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就造成概念浑淆。只有抓住这个本质,社会主义才能说清楚。

四、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

说明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并没有回答社会主义的全部问题。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还有一个怎样实现的问题。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付诸实践,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具体国情进行探索。国情不一样,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必然是不一样的。

(一)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共性与特殊性

在本质层次上,即就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来说,各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样的,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但在现象层次上,即就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来说,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又是不一样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都是共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毛泽东把这一点概括为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的统一。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要遵守的,这是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性;但共同规律的实现,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民族特点。两者是统一在一起的:共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共性是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的,离开特殊性,共性就不可能存在;而特殊性则必须体现共性,不反映社会主义的共性,那就是另外一种社会制度了,社会主义特殊性也就不存在了。

(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国解放初期,由于对怎么搞社会主义没有经验,基本上照搬了苏联模式。但我们党很快就认识到,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经过改革,我们逐渐抛弃了不适合我国国情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某些具体经验以及错误的做法,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探索我们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找到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实现形式。从毛泽东写作《论十大关系》开始,到邓小平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形成并成熟起来。但不管怎么变化,有一点始终是一样的,无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模式”)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只是在其实现形式上各不相同,所以它们是社会主义的两种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时代特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基本原则问题上,是没有中国特色的,这是共性;在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问题上,必须有中国特色,因为我国的国情与其他国家不同,所处的时代坏境也与以前不同,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必然同其他国家不一样,也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不一样。

五、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上的体现

社会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制度上的体现。人们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既包括经济基础领域的关系,也包括上层建筑领域的关系,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制度也是多种多样的。社会制度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根本性质的基本制度,这是社会制度的本质层次的东西;另一类是反映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具体制度,即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社会制度系统中的现象层次的东西。在社会制度这一系统中,前者是决定性的、第一位的,因为它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性质;后者是从属的、第二位的,因为它虽有其相对独立的一面,但归根结底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从属于前者的。

(一)辨别有关社会主义的混乱认知

区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即具体体制、运行机制),对于有关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混乱认识的辨别具有重大意义。为什么有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作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而把民主社会主义看作是社会主义呢?从认识角度来说,就是因为没有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没有区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把现象与本质混在一起,只看到在现象层次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共同之处,抹杀了在本质层次上两者的根本区别。

例如,关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趋同的问题。从社会基本制度来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两者根本不可能趋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上是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思想上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资本主义制度,政治上是资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经济上是资产阶级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资产阶级无偿榨取工人阶级生产的剩余价值,存在剥削关系;思想上是资产阶级思想占统治地位。这两种社会制度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互融合成为一种制度,它们是一种相互取代的关系:或者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或者在特殊的阶级力量对比的条件下,社会主义演变成为资本主义,像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国家那样。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垄断资产阶级也不允许两种社会制度融合,它们竭尽全力来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力图恢复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用武力办法不能达到目的,就用和平演变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鼓吹两种社会制度融合、趋同,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实质上是适应了帝国主义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具体制度方面,情况则有所不同。正如毛泽东指出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现象上是有许多共同之处的,因而具体体制、运行机制也有许多是一样的,可以相互借鉴、学习。例如,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是社会化大生产,都需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来组织生产,因而具体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会有相同之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是商品经济,都可以利用市场经济这种机制来组织经济的运行,因而经济运行机制也会有相同之处。正因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有相同之处,所以我们可以学习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没有共同性,就不可能学习。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里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9]邓小平也是这样看的,他强调:要“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0],并把这一点看作是 “社会主义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的必要条件。

(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本质与现象上的区别

就基本制度来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不同的、对立的,这是性质的不同;就具体体制、运行机制来说,也就是说,在现象层次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共同的地方,可以相互借鉴、学习。鼓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趋同的人,撇开政治立场,单从认识的角度来看,错误在于,往往把现象层次的共同的东西,当作两种社会制度在本质上趋同了,当作两种社会制度相互融合了。把本质与现象混在一起,就容易犯这样的错误。

最常见的是,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社会制度的本质,认为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搞了资本主义。其实市场经济只是发展生产的一种方法、调节经济的一种手段,它属于运行机制的范畴,是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的东西。方法、手段,本身说明不了社会制度的性质,关键是谁来运用,公有制基础上运用,就是社会主义的;私有制基础上运用,就是资本主义的。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决定性的问题并非是否用了市场经济这种方法,而在于是否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说我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的人,实质上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标志,把现象当作本质了。

还有一种常见观点,即把具体的分配制度当作社会制度的本质,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一种模式。这种观点把社会福利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认为只要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其实分配并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因为分配是由生产决定的,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要判断一种社会制度的性质,从经济上讲,就要看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把分配看成是决定性的东西,进而把社会主义描绘成围绕着分配问题兜圈子,这是马克思批评过的拉萨尔主义。当时马克思曾批评说这是“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庸俗社会主义”。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制度,不过是垄断资产阶级采取的一种政策,它并没改变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没有改变雇佣劳动制度,它只是垄断资产阶级从剥削本国工人阶级和掠夺第三世界获得的高额利润中拿出一点来缓和阶级矛盾的具体政策。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意味着工人阶级锻造的金锁链已经够重、够长了,可以略微放松一些而已。因此实行福利主义,绝不能说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总而言之,对于社会主义的问题,忘记或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就变得混乱,我们只有牢牢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毛泽东邓小平坚持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才可以从方法论上厘清社会主义问题。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

[2]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1-0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7.

[5]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9.

[6]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81.

[7]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N].人民日报,1956-12-29.

[8]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73.

[9]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3.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71.

责任编辑:任芃朴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16)07-0018-06

[作者简介]周新城(1934-),男,江苏武进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苏联东欧经济研究。做点改良,这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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