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选人用人对标检视“方向盘”
2016-02-12杨立平
◎杨立平
把好选人用人对标检视“方向盘”
◎杨立平
《干部任用条例》作为新时期选拔任用好干部的总依据、总章程,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了有力武器。要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条例》这一根本遵循,在从严从实对标检视中把准把牢选人用人“方向盘”。
对标“总开关”,检视思想认识上是否先觉先行。要清醒认识“为谁选人”的根本问题,始终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中共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出发点,着眼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把选人用人的视野延伸到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个方面,打通干部使用壁垒,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要鲜明树立“选什么人”的旗帜导向,自觉对照中央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选拔使用干部。当前,特别是要把那些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拔到省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破难攻坚的主战场上去。要严实把握“靠什么选人”的实践路径,最基本的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又注重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既要依靠组织部门的“一双眼睛”,又要依靠干部群众的“多双眼睛”。
对标“路线图”,检视制度执行上是否从严从紧。要坚持“总遵循”,严格按照《条例》对选人用人工作层层把关、层层检测,同时把各项规定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确保《条例》在干部工作实践的土壤中扎下深根。要拧紧“水龙头”,把选人用人的程序规定一条一条理清楚、逐项逐项做到位,坚决堵住选人用人中的“跑冒漏滴”。特别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讨论、不呈报。要架设“预警器”,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在任何节点发现问题,都要及时中止考察,防止问题干部进入提拔程序。
对标“指挥棒”,检视整改落实上是否见筋见骨。要“一对一、点对点”地改,对照中央和省、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时限、倒排时间,定点定位、动态跟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地改,对其他地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照、全面分析,看本地各级各部门有没有类似情形,有则督办、无则加勉。同时,将被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作为市县两级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学习材料。要“抓细抓常、防微杜渐”地改,突出“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坚持抓细抓小、关口前移、从严监管,严格落实提醒、函询和诫勉操作规程,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对标“责任状”,检视职责履行上是否可查可追。要分层分级明责,抓住选人用人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实施选人用人风险预警防控,构建分段布控、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选人用人风险防控体系。要全程纪实定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做到痕迹管理、同步监督、全程把控,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要一视同仁问责,定期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重监督步骤上错不错、乱不乱、少不少,把关上严不严,执行政策上准不准等问题,坚决守住纪律“红线”,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者系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