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文明与马云“卖画”
2016-02-11阮直
阮直
罗胖有个朋友在美国买房,委托了经纪人通过看照片相中了一处房子。美国买房的流程是,好房子先开给潜在的买主看,然后买主同时出价,卖主从中挑一个出价最高的。这有点儿像投暗标。
罗胖的朋友出价最高,但房主居然没有卖给他,理由是你没有亲自来看房子,担心他买到手后悔。罗胖的朋友说:我永不反悔还不行吗?卖主说:那也不行。我每做一次生意就应该交一个朋友,因为以后会给我带来别的机会。你后悔了最多是不找我麻烦,但是你心里还是不痛快呀!这样一算,我还是不划算!这个理由听起来是否很奇葩?罗胖总结说:这是成熟市场经济的心态,好的生意人算出的是成本背后的成本,利润背后的利润。
听完这个故事,如果我是那个卖房人,一旦能高价出手,管你过后愿意不愿意,当下我赢就行,甚至还会为自己的精明而窃喜,我没错呀,我没欺骗你呀。你心里不舒服,咱们今后大可井水不犯河水,就算少了一条独木桥也不影响条条大路通罗马呀。可美国那个房主就能把眼光放得更远,也不从道德的高度去为自己的人格诚信涂金。同样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你不情愿地买了我的房子,我还是不划算呢”,如此产生出诚信的商业文明。这种“算计”的前提是,他的房子货真价实,不是假货,所以不怕你看,甚至不怕内行看,越看明白了,房子越值钱。有了这样的商业文明基础,就有让你看了之后再决定买还是不买的自信。至于“好的生意人算出的是成本背后的成本,利润背后的利润”这样的话可信也可不信。美国有这样的人,可不是美国人都是这样的人。但买卖公平、货真价实、绝不算计人家,在这一点上,老美较之我们的“该出手时就出手”,是否更具“商业文明”一些?
我们有古老的道德与伦理文明,可是却缺少商业文明。西方人创造了海洋的商业文明,阿拉伯人创造了游牧的商业文明,而我们的文化中却充斥着“无商不奸,为富不仁”的观念。过去所谓“士农工商”,“商”的地位最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商人发展为社会经济的中坚力量,公众对于他们的情感则是“羡慕嫉妒恨”。我们的商人就是在这样的“商业文明”中成长起来的,脑中有算计,心中有谋略,行中有狡猾甚至卑下。大众对商人这个群体好像也寬容了许多。就说那个长得不够美术的马云吧(马云也自嘲长得有点像外星人),作为当下的超级商人,不但能一天(双11)内卖出近千亿元货物,就是自己画一幅油画,居然也能卖出三千多万,确实牛×!牛×之下,他高调地用这笔钱来搞了慈善。马云的牛×之举,尽管自己无一言标榜,却也分明告诉大众:什么是艺术?名人、富人才艺术,我业余地来个鬼画符,就是“名画”!你天才艺术家的灵感之作,汗水艺术家的毕生之作,都不及我的信手涂鸦!你慈善家劳心费力地募捐,不及我不费吹灰之力随手挥金就能让一些穷人脱贫!
只是,在成熟的商业文明中,马云卖出的高价油画,却可能经不起鉴赏。罗胖说的那个卖房子的美国人,他卖的是货真价实的房子,卖给的也是真买房子的人;而马云的“油画”尽管卖出了三千多万元的名画价,买者却不是看中了马云的画是“名画”而大把的掏银子,掏银子只不过凭的是画主人“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这个金字招牌以及马云身上笼罩的神奇光环而已,此举中所呈现的,就难言成熟的商业文明,而更多只是国人“暴富文明”下的“土豪心态”!
假若有那么一天(万一的话),马云的神奇不再,那花了三千多万元买马云油画的买主,是否会心生后悔而把这“三千多万元的马云油画”弃若敝履?但愿不会。
【小黑孩/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