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2016-02-11施兴华潘书冬沙作敏
施兴华 潘书冬 沙作敏
近年来,盐城市坚持把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对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市认定的家庭农场数量达2883家,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93家,其中,市级150家,省级43家;家庭渔场195个,其中,省级家庭渔场3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9603个,有164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的名录。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12家,其中,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9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累计达69家,数量全省最多,国家农业龙头企业5家。
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家庭农场建设。家庭农场作为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盐城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盐城市委、市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发展高度重视,2014年市委“一号文件”中就对家庭农场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内容。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条件认定。在认定工作中严把“三关”。把好认定入口关,明确家庭农场认定的“五个条件”(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紧密的农户利益联接机制,有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制度。把好创建指导关,按照“主体明确、规模适度、生产规范、管理有序、效益较高、带动明显”的标准,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以此来推动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把好管理审验关,对家庭农场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两年重新评审一次。二是落实奖补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家庭农(渔)场等经营主体倾斜政策,每年全市获得中央、省项目补助4300多万元。市里每年安排4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对获得市级示范家庭农(渔)场的主体进行奖补。三是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农场主的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2015年,先后两次组织家庭农场主参加省组织的培训班。四是开展典型宣传。一方面,利用《盐城农村工作》刊物和盐城农村工作网,总结盐城家庭农场发展好的做法,宣传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引导各地学习借鉴。另一方面,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协作,加大对示范家庭农场的宣传报道,在盐阜大众报连续推出“向阳花木易为春—盐城家庭农场蓬勃发展掠影”等家庭农场专版报道,图文并茂,社会反响较好。
以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大力发展专业大户。紧紧围绕“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目标,按照“立足产业、需求导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服务重大工程项目需要为导向,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机制,着力培养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以农广校为主体,着力推进固定学堂、田间学堂、基地学堂、空中学堂、流动学堂、网络学堂等“六大学堂”培训模式。一方面,加快培训载体建设,全市建有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8家,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6个,挂牌建设农民教育培训基地42家、农民田间学校102家,培训能力达到10万余人。另一方面,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3.65万人,其中完成部、省培训任务2.28万人;开展农民创业培训3710人。全市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7385户,经营耕地103.5万亩;种植10亩以上的蔬菜园艺大户3309户,面积10.2万亩;各类畜禽养殖大户2.78万户。至2015年底,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31.5万人,培育程度达28%。
以创新发展与规范化推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建设。近年来,通过示范社培育,抓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一批产权关系明晰、运行机制规范、产业特点突出、带动覆盖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稳步发展。盐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委农办会同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二是规范发展。主要开展了项目申报和实施、验收制度、年报制度、示范社制度。三是创新发展。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和拓展合作社全程服务、市场开拓、科技植入、品牌引領、互联网+、资金互助、风险保障、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多种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省级试点盐都区秦南镇农业综合服务合作社开展综合服务的做法,得到了江苏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省主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以突破农产品加工努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着力突破农产品加工”的要求,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狠抓载体建设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一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在广东、福建、浙江、港台等地组织两次农业专题招商活动,推介宣传盐城农业资源和激励政策,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兴业。连续三年举办江苏省农洽会,共邀请中外客商1700人次,洽谈项目144个,协议投资总额达263亿美元。每年全市新办规模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项目达70个左右。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2个(东台、建湖),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8个。三是突破规模龙头企业。在全市现有规模龙头企业中,选择确定108家重点龙头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开展规模拓展、质效提升、技改扩能、创牌创新、联农带农“五大”行动,使销售收入、利税、技改投入、品牌创建、技术创新、带动农户等主要指标上水平、登台阶。2015年全市百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586亿元,比上年增长20.4%;银宝、中粮肉食等9个企业销售超10亿元。
虽然盐城市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很多问题。一是经营主体层次不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虽然数量已不少,但质量档次还不高。规范的家庭农场数量不多,还没有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多数专业大户文化程度偏低,真正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还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众多,但真正规范、对农户服务带动力强的还不多,有不少合作社只是在工商登了记、有了名称和牌子而已,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农业龙头企业总体实力还不强,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大而强的龙头企业还不多,产业化程度还有待提升。二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大。虽然这几年盐城市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出台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但总的来看,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还不大,财政补助少,融资难度大,贷款难、担保难、保险难等问题比较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三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虽然这几年大力发展商品化集中育秧、农机收种作业、植保统防统治、生产资料统供、农产品市场营销等各类专业化服务,但基层农业农经服务中心力量薄弱,服务能力较差,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难以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四是职业农民发展不快。中央把培育新型职业农业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一个重点。但从盐城市面上情况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发展力度还有待加大,培训的范围和效果跟农民的需求和素质提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加之土地流转成本增加、流转难度加大,农业生产资料、劳动力等价格持续上涨,生产成本增加,务农效益不高,使优质农业劳动力不断流向非农产业,高素质的职业农民数量上与盐城农业大市的市情还不相称。
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扶持发展力度。继续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完善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作用,在創新服务、资金整合、金融支持、财政扶持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等建设上下功夫。二是加大典型培植力度。将继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名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范指导,同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其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市里选择一批对机制活、运行好、效益高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管理,引导其做优、做强、做精。对目前运行一般或较差的经营主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重点重抓,积极引导其尽快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加大规范建设力度。加大示范创建力度,提高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示范,引领导向作用。通过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分配机制、强化民主管理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共建、订单收购等方式,与镇村合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更好地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并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创新机制,进一步激发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重点在利益联接、资源配置等方面倾斜,通过新型主体培育,将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农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生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钱国华